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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已触犯法律,
我当然不会这么做。
”4月1日上午,
在市交警大队的办案区内,
听说自己将要面临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王先生眼眶发红,
后悔不已。
网络图,图文无关。
4月1日,是我市开展驾驶电动车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天。
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且有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将被拘留。
当天,我市交警部门及时在路面部署警力,针对路面电动车开展检查。
交警在路泽太一级公路一路口设卡检查。
上午9时30分左右,
王先生骑着电动车
从城南镇回横峰街道,
为了缩短路程,
他直接上了路泽太一级公路。
更为严重的是,
电动车上还坐着他的妻子和嫂子,
三人均未戴安全头盔。
在市六中附近的路口,
王先生一行被
正在此处设卡的交警拦下。
随后,电动车被扣,
王先生被带至交警大队。
查获现场。
面对交警的询问,
王先生坦言,
自己从来没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
电动车买来已两年,
也未戴过安全头盔。
小编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
王先生是此次专项行动中
第一个被拘留的驾驶人。
可以说,
此次“小微车辆”专项整治严管措施中,
三个会被拘留的严管“雷区”,
王先生都踩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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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王先生一再表示
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违法驾驶行为,
但为时已晚。
我市交警部门提醒
市民驾驶电动车出行,应牢记戴上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为自己的人身安全守住最后一道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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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温岭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萍 通讯员 潘佳佳
图片丨温岭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萍 网络
编辑丨郑黎明
校对 | 季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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