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矿,竟收“买路钱”?温岭这个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被告人王云清因强迫交易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前不久,市人民法院对
以王云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宣判,
此前王云清被开除党籍。
另有4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事情还得从去年我市
打掉的一个涉矿恶势力团伙说起。
引狼入室,被迫留下“买路钱”
新河镇南洋岙村毗邻北雁荡山余脉,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王云清担任村委会主任后,就瞄准了靠山吃山的“商机”。
2010年,潘某等人通过公开招拍挂竞得大川矿采矿权,考虑到开采出来的石料要运出矿山,必须经过南洋岙村,于是找到了该村时任村委会主任王云清,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谁知反而弄巧成拙,“引狼入室”。
潘某发现自从找了王云清之后,村民三天两头拦车堵路闹事。开采出来的石料运不出去,矿里就只能处于停产状态。而这时,王云清却不请自来,找到了潘某,并开出了自己的条件:“你们就是采了也拉不出去,不如卖给我吧。”
一听王云清开出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潘某便一口回绝了。
可王云清并不气馁,还是隔三差五地上门要求低价收购矿石,几次三番被拒绝后,王云清恼羞成怒,指使自己的叔叔带着村民继续堵路闹事,并放出“狠话”:“你们不把石头卖给我,石头不可能拉出去,难道你们想用飞机运出去?到期后如果要续约,必须要盖村委会的公章,公章就在我手里。”
就这样持续到了2011年夏天,在王云清等人的干扰下,大川矿4年的采矿期限已经浪费了快2年。无奈之下,大川矿经营者只好签订了协议:矿山开采出的石料除提供某政府工程外,全部以每吨17元的价格卖给王云清。
王云清把低价收购的石料加工粉碎,一转身,就以每吨50多元的价格卖出,赚取巨额差价。截至2014年,王云清通过对大川矿的强买强卖,购得石料近32万吨,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2016年11月,某公司成功竞得南洋岙村象山矿采矿权。有了前一次“成功”的掘金经验,王云清故技重施,再次将黑手伸向了象山矿。
吸取了上次数次谈判才拿下采购权的教训,王云清这次没有急于谈判。他先指使叔叔带着部分村民以不同意征地为由闹事,阻挠象山矿的前期工作。随后,他租下矿区附近的土地并栽种上杨梅树,以此要挟。并扬言不分他一杯羹,矿石绝对运不出去。
做好充分的“铺垫”之后,王云清找该公司负责人谈判,提出要求占有公司40%的股份,并且要将一批估价261万元的旧机器作价1500万元卖给该公司。
2018年3月,王云清等人陆续落网,这份不公平的协议最终没能签署。
该公司2016年12月付清竞标款,按合同规定最迟2017年6月可以进场,但由于王云清等人从中阻挠,直到2018年案发还未进场施工。
调查人员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8年初,温岭市有关单位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共摸排线索88件。王云清涉恶问题线索便是其中之一。
经该市纪委监委认真研判,认为这是典型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便组织专门人员及时介入,与公安机关联合对王云清等人违纪违法问题展开调查。
经查,2009年至2016年间,王云清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南洋岙村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对涉及南洋岙村的两个矿山开发先后采用一定手段进行强迫交易,非法获利数千万元。王云清最终受到纪法严惩。
7月16日,记者来到象山矿走访时发现,连日的阴雨天气并未减缓矿区的生产节奏,一辆辆装满石料的工程车在施工人员的引导下有序驶出,一派繁忙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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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颜新文
编辑 | 郑黎明 审核丨黄慧慧 校对 | 季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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