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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的脸!!!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掌上温岭 2022-08-27

上班打卡要刷脸,

吃饭支付要刷脸,

打开手机要刷脸......

我咋越来越“管不住”我这张脸?

近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

人脸数据滥用等问题。

人脸数据滥用、泄露,

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犯罪活动!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图片来源网络

不久前,

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

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案件得从两名被害人支付宝账户的钱

莫名被转走说起......


睡梦中,

有人动了她们的支付宝


去年5月9日,南京的刘女士向当地警方报案,称一张储蓄卡里被转走了1.13万元

刘女士说,5月8日晚上10点,她就睡觉了,5月9日6点被闹钟叫醒,发现手机上有好几条扣款信息

她打开一看,发现有4次转账记录,时间为5月9日凌晨3点46分到3点53分,金额分别为5000元、5000元、1000元和300元。

这张储蓄卡一直在刘女士身边,卡里的钱是怎么被转走的?刘女士发现,短信显示有两部手机登录过她的支付宝


差不多同一时间,云南李女士的银行卡也被盗刷了2800元。李女士说,5月9日早上8点多,她睡醒后看到了几条短信,包括支付宝被他人登录、绑定的银行卡转账记录

当天凌晨2点31分至32分,她的银行卡被转账3次,金额分别为2000元、500元和300元。

除了报警,刘女士、李女士还将上述情况向支付宝反映。去年5月11日,支付宝公司员工徐先生来到大溪派出所报案

徐先生称,5月9日凌晨,他们在巡查时发现两个支付宝账号存在异常,可能被专业人士盗用。经人工排查发现,这两个支付宝账号被一个陌生的手机登录并盗刷支付宝余额。根据被盗账号登录的wifi地址,他们查出杨某有重大嫌疑,案发时在大溪



处理人像制作动图 


去年5月11日下午,大溪派出所民警在大溪镇相公渭村一出租房内抓获杨某。杨某今年28岁,福建人,初中文化。2017年8月,其因抢劫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

在出租房内,民警查获2台笔记本电脑、6台POS机、10多部不同品牌的手机、3张身份证及9张银行卡。

杨某交代,去年1月开始,他在网上购买电话号码注册淘宝账号套取红包,之后有网友联系他处理人像图片。“对方提供身份证和人像照片,我用软件将人像图片处理成动态图发还给对方,对方再付钱给我。”

去年2月至5月,杨某用在网上购买或由他人非法提供的他人身份信息、高清人像图、支付宝账号等,制作成人像验证动态图像,利用软件等工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冒用他人身份进行支付宝账户信息修改或实名认证。之后,他将这些支付宝账号提供或出售给他人。期间,杨某非法获利1.1万元。

杨某称,支付宝有V1、V2、V3账号,V1账号是他自己购买的支付宝账号,填上身份信息加上淘宝账号,以一份30元的价格打包卖给别人;V2账号就是在V1账号的基础上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者人脸验证,算是实名认证的一种账号;最高级的就是绑定银行卡的V3账号,转账额度更大。

杨某说,他将这些账号提供给多名上家,对方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他钱。有上家称,这些账户用于跑分,即帮助赌博网站平台收钱等。

图片来源网络,与案件无关



出售账号非法获利


去年5月30日,警方顺藤摸瓜,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抓获嫌疑人孙某。孙某今年30岁,湖南人,高中文化。

孙某称,2019年11月,他通过QQ群接触到人脸技术制作V1、V2、V3账号,刚开始他倒卖支付宝V2账号赚差价,后来认识了杨某。孙某知道杨某会做图,于是和杨某合作。

孙某介绍,他在网上购买手机号码,对方会提供验证码,接着由杨某注册支付宝账号,注册成功后他把查到的照片及身份资料发给杨某,由杨某PS成正常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再对原来的空白支付宝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孙某在网上卖给有需要的人,所得款项两人平分。

经查,2019年11月至去年5月,孙某共计非法获利2.7万余元。



客户资料被他反复卖



去年7月19日,民警在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抓获了另一名嫌疑人万某。万某将大量客户信息出售给杨某等人。

万某今年33岁,湖北人,高中文化。2018年7月,万某和朋友一起办了一家网贷公司,他任法人代表。公司做了大半年时间,因收不回贷款,最终倒闭。

公司营业时,客户要申请贷款,需在一个APP上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包括电话号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人脸照片、银行卡号等。公司倒闭后,这些客户的资料留了下来,万某将资料整理后存了起来

后来,万某看到有人在网上求购个人信息,就将客户资料卖给别人。万某将这些客户资料反复卖给不同的买家。他在QQ群和微信群里打广告说“卖料子”,公开售卖客户资料。

经查,2018年7月至去年7月,被告人万某收集大量客户身份及资料在QQ群和微信群里公开售卖,出售给杨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1.5万余元。



3人获刑 

日前,

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结果

杨某被控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孙某和万某被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后,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图片来源网络

在此温小闻还得提一句,

保护个人信息,不让他人动“脸”!

现在网络上的特效软件非常火,

只要上传一张照片,

就可以实现魔性的变脸特效,

将静态的图片制作成动态图片。

包括现在很多手机支付里设置了人脸识别

转动头部或眨眼等动作验证,

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只要通过某些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

做成能眨眼、张嘴的小动图,

通过验证。

这样,就能完成支付,

进而将他人账户里的钱转走。


图片来源网络

对于广大市民来说,

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不轻易将个人信息、照片等提供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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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赵云  图片|网络
编辑|江欣雅  审核|王妙德  校对|季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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