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没取得这个证,温岭一企业擅自设立单位食堂被罚108365元
不论是外面的餐饮店,
还是企业为员工开设的内部食堂,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小心被处罚!
近日,
泽国一家机电制造企业
未经许可就擅自设立单位食堂,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被市市场监管局处以重罚。
在一次日常检查中,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发现
该企业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且厨师未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的情况下,
擅自设立单位食堂,
为员工提供中、晚餐,
就餐人数达50余人。
被查获时,
该食堂已开办近一个月时间,
共计营业收入10368元,
库存各类食品原料按进价计货值468.5元。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扣押食堂存放的各种食品原料及配料,食堂后厨环境脏乱。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表示,
虽然该食堂不对外经营,
属于“内部福利性”食堂,
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单位内部食堂也必须先取得
《食品经营许可证》,
方可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
最终,
该企业被处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
食品原料及工具、设备,
没收违法所得10368元,
罚款108365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
近年来,开设单位食堂给员工就餐的企业日益增多,其中不乏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尤其在地处偏僻的工业区,企业有便利员工就餐的现实需求,却难以达到办理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高标准严要求,本着侥幸心理就索性无证经营了。
这些无证食堂往往存在从业人员没有健康体检证明,餐饮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较差,原料采购检验、索证索票、餐具消毒等各类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爆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可能性相当大。
对于仍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而进行餐饮经营的单位要加快办理了!
不然下一个被处罚的
可能就是你!!!!
另外,
温小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在外消费就餐时也要多留意门店,
最好不要光顾无证无照餐馆。
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
保存小票等证据,
同时也可拨打12345
进行举报投诉。
更多精彩内容
关注掌上温岭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