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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没取得这个证,温岭一企业擅自设立单位食堂被罚108365元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掌上温岭 2022-08-26

不论是外面的餐饮店,

还是企业为员工开设的内部食堂,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小心被处罚!

近日,

泽国一家机电制造企业

未经许可就擅自设立单位食堂,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被市市场监管局处以重罚。


在一次日常检查中,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发现

该企业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且厨师未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的情况下,

擅自设立单位食堂,

为员工提供中、晚餐,

就餐人数达50余人。

被查获时,

该食堂已开办近一个月时间,

共计营业收入10368元,

库存各类食品原料按进价计货值468.5元。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扣押食堂存放的各种食品原料及配料,食堂后厨环境脏乱。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表示,

虽然该食堂不对外经营,

属于“内部福利性”食堂,

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单位内部食堂也必须先取得

《食品经营许可证》,

方可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

最终,

该企业被处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

食品原料及工具、设备,

没收违法所得10368元,

罚款108365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

近年来,开设单位食堂给员工就餐的企业日益增多,其中不乏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尤其在地处偏僻的工业区,企业有便利员工就餐的现实需求,却难以达到办理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高标准严要求,本着侥幸心理就索性无证经营了。


这些无证食堂往往存在从业人员没有健康体检证明,餐饮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较差,原料采购检验、索证索票、餐具消毒等各类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爆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可能性相当大。


对于仍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而进行餐饮经营的单位要加快办理了!

不然下一个被处罚的

可能就是你!!!!




另外,

温小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在外消费就餐时也要多留意门店,

最好不要光顾无证无照餐馆。

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

保存小票等证据,

同时也可拨打12345

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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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陈潜 图片|市场监管部门提供
编辑|江欣雅  审核|王妙德  校对|季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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