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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一管业老板被抓,在他的仓库里,查出一样东西

2017-12-02 在诸暨

王某,39岁,诸暨人,他与亲戚共同经营着一家注册资金50万的管业公司,同时还做些土方生意,家境不错!


原本可以好好过日子,但因为一件事,他却亲手将自己的美好人生断送,让一个幸福的家庭破裂。



11月25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王某被诸暨警方抓获!


据了解,王某在江西做工程的时候不小心接触了冰毒,但前些年回到诸暨后,因中断了买毒品的“路子”,因此好久没接触毒品了!


事情坏在今年四月份,王某认识了小南(化名)、小六(化名)和小石(化名),几人聊起吸毒的事情,小南提出自己“有路子”可以“搞到”毒品,王某便把钱交给小南让其帮自己购买毒品。之后,王某多次通过小六和小石购买毒品。


今年“双十一”这天,王某通过微信转给小石19500元,让其以优惠的价格拿到了100克左右的冰毒。除自己吸毒外,他还容留他人吸毒。直到被诸暨警方抓获时,王某放在仓库里的冰毒,还剩61.16克。


一个本身条件不错的老板,就这样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热爱生活,远离毒品!


来源| 诸暨警方

编辑| 猫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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