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十一月大气治理产业政策汇总
文章导读
在过去的11月,大气污染治理市场发布诸多新政策。包括生态环境部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各地“蓝天保卫战”系列政策、污染物治理标准、技术规范等。▲ 来源:中国大气网 作者:李丹
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福建省重点工业行业VOCs治理推荐措施与技术》印发。四川、福建、黑龙江等地区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大气污染治理
生态环境部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的12个设区市(已达标的北海市、防城港市继续巩固提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3%。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通知》,要求各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对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各市市长要直接负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内蒙古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规划。
山东省印发了《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细则》提出,加大钢铁、焦化、火电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为贯彻落实国家秋冬季攻坚行动要求,北京市印发实施了“北京市秋冬季攻坚细化分解方案”,坚持“精治、法治、共治”、“落细、落小、落实”的原则,确定了秋冬季(2018年10月—2019年3月)北京市及各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并细化提出了10大类、29项攻坚措施。一是标本兼治,治本为主;二是聚焦问题、重点突出;三是强化应急、削峰降速;四是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源头防控,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于公众关注的突发环境事件,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
11月28日,《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广西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上位法进行了细化,并结合广西实际补充了相关规定严控大气污染。《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9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县级以上政府可划定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
蓝天保卫战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根据方案,今年秋冬季四川省将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为重点区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构调整、工程治理、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减少持续污染天数,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2%、优良天数率达到82.6%的2018年度目标任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持优良水平,继续保持位居全国前列,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6项污染物指标优于国家标准,PM10、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PM2.5浓度力争降到2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3.5万吨、4.6万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计划》要求,到2020年,全省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5%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哈尔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等接近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实现达标;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基本保持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VOCs治理
《福建省重点工业行业VOCs治理推荐措施与技术》印发。适合炼油与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
扬尘治理
北京印发《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任务措施和2018-2019年秋冬季住建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保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扬尘治理各项目标任务。
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部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一氧化碳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973-2018)。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一氧化碳的定电位电解法。本标准中的浓度泛指质量浓度或体积分数。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上海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正式颁布了《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 31/T 1090-2018)。规定了环境空气、厂界、以及工业区边界的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方法——直接法和差减法两类,规范了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技术,显著提高了各FID检测器一致性。
上海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正式颁布了《环境空气有机硫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 31/T 1089-2018)。规定了环境空气、厂界、以及工业区边界的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二硫化碳、乙硫醚、二甲二硫醚等6种有机硫物质在线监测方法。
2018年11月12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DB33/T 2167-2018《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采用燃油、燃气、煤矸石、生物质、油页岩、石油焦、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燃料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相应污染物低浓度排放监测可参照执行。
近期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