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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万+440万 浙江温州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长沙市PM2.5和PM10仪器设备项目招标

文章导读

近日,中国大气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浙江温州“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202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和长沙国控空气站PM2.5和PM10仪器设备更换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金额分别为693万元和440万元。

▲来源:中国大气网         整理:刘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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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大气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浙江温州“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202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和长沙国控空气站PM2.5和PM10仪器设备更换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金额分别为693万元和440万元。以下为项目详情: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202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R-202101047


项目名称:“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1-202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6932000  


最高限价(元):6932000 


采购需求: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OC/EC测定仪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93200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0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3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旭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891369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8883666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市昭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云锦花苑B栋503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克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90100


质疑联系人: 马佳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7-898901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联系人 :胡女士、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5289、88521948


国控空气站PM2.5和PM10仪器设备更换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G-202108230089

项目名称:国控空气站PM2.5和PM10仪器设备更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4400000元。

最高限价:4400000元。

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2021-11-01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1-11-01 09:00 。

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0 元。

缴纳时间:2021-11-01 09:00 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缴纳方式: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公告期限

2021-10-11 起至 2021-10-18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彪


电话:0731-88667865


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764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中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翅翔、邓思意


电话:0731-85836166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158号盛大泽西城1栋6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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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刘彤    统筹 | 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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