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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广西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

文章导读

5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全区地级及以上城市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到2025年,全区NOX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1.44万吨,VOCs 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0.87万吨。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十四五”期间广西将强化VOCs源头治理、协同治理PM2.5和O3浓度

● 2.15亿!广西提前下达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5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全区地级及以上城市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达标。


到2025年,全区 NOX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1.44万吨,VOCs 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0.87万吨。


《通知》中指出十四五期间,广西将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升级


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两高”项目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三线一单”、环评审批、节能审查以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对未批先建的项目依法查处;二是坚决淘汰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对达不到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强制性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三是深入研究钢铁、有色、火力发电、建材、制糖、石化、造纸等资源消耗大、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加强节能低碳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四是重点针对精细化工、纺织印染、包装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砖瓦、机械喷漆加工等企业集群和园区进行升级改造。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一是实施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加快清洁低碳能源深度开发和加快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二是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整治,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整改力度,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三是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消费替代,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煤改气”“煤改电”“油改气”“油改电”,加快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的推广应用。


(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运输清洁高效提升


一是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升广西铁路、水路货运比例;


二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的应用,推动城市公交、出租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


三是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加快老旧车淘汰和深度治理,推进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强化重点企业货运车辆入户监督抽查和开展冬春季期间柴油货车管控;


四是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采取经济激励、科学划定限行区域、强化监管等方式,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


五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监管和排放控制区管控;六是加强油品监督管理,建立车用燃油、车用尿素和船舶燃油等的达标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


(四)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VOCs和NOX排放水平


一是实施VOCs综合治理工程,大力推进VOCs源头替代,深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强化油气回收治理;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钢铁、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开展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


三是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四是推进大气氨(NH3)排放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排放摸底调查,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五)深化系统治污,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变肥工程、秸秆畜禽工程、秸秆能源工程、秸秆原料工程,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配套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区域化、多元化、标准化、高效化、产业化的“五化”发展格局;


二是加强秸秆禁烧限烧管控,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积极探索限烧区有组织科学焚烧管理;


三是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工程,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堆场扬尘治理和采石领域粉尘治理;


四是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综合治理恶臭污染;


五是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管理,推动氟化工行业含氢氯氟烃生产线逐步淘汰或改造,开展ODS及HFCs试点监测。


(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


一是组织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深化声环境质量管理;


二是基于前期的噪声网络布点、监测方式、监测功能研究,推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善噪声监测体系,推动先进技术产业发展。


(七)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


一是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二是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O3污染凸显城市为重点区域,以4—9月为重点时段,着力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加强O3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视情况采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手段,努力减少污染天气;


三是着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治理,显著提升交通运输轨道化、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强化柴油货车的监督管理。


(八)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大气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修订,加强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建立移动源环保达标排放监管制度;


三是强化区域协作和污染天气应对,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四是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贯彻各类大气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强化区域联动机制、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区县交叉执法等工作机制。


(九)提高治理水平,推进大气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推进各设区(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并对清单进行逐年动态更新和审核;


二是提升大气环境监测预报能力,优化完善县城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加强数据联网共享与分析;


三是提高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统一的大气环境管理业务平台、污染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的定量快速可视化评估体系;


四是提高污染源监控能力,逐步扩大纳入在线监控的企业范围,加强移动源排放监控能力建设,加强科技手段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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