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与后段天气预测,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自6月3日19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目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主汛期,且当前正值暴雨集中期、灾害多发期,各市州均是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重点区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可能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领导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目标、重点时段的盯防工作,针对性的抓好山洪防御、水库保安和各类河流可能出现的超警、超保洪水,绝对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6月3日
关于Ⅲ级响应,这些你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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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分级
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分Ⅳ级( 一般)、Ⅲ级(较大)、Ⅱ级( 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启动Ⅲ级响应。
(1)24小时降雨量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50毫米以上)笼罩面积达到3~6万(含6万)平方公里;
(2)水利部门预报某条主要河流干流或洞庭湖堤垸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逼近保证水位,万亩以上堤垸等工程出现较大险情(即将发生较大洪水时);
(3)水利部门预报长江宜昌站将出现6万秒立米的流量,且城陵矶站在警戒水位以上;
(4)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影响我省部分市州,并发出灾害性天气预警;
(5)气象部门预报我省部分地区将出现强降雨过程,可能造成较严重洪涝灾害;
(6)湖区内涝严重,主要内湖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堤防出现险情,气象部门预报仍将出现强降雨,且危及周边群众等公共安全时;
(7)一个县市区或一处防洪工程发生洪涝灾害,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
Ⅲ级响应行动
(1)防汛值班:省防办领导参与值班,优化调度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力量,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随时向省防办主任报告重要情况。
(2)防汛会商与组织:省防指副总指挥或由其委托省防指 成员主持防汛会商,作出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汛情灾情监测及相关工作指导,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省委、省人民政府、省防指及国家防总、长江防总报告,并通报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必要时,组织专题会商。
(3)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及时将重要情况报送省防办。由省防办协调,应急、水利、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省军区、武警湖南省总队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兵力集结待命,省级防汛物资仓库做好出库及运力准备。
(4)应急调度:省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要求,做好人、财、物、水库、内湖等调度工作。相关市州、县市区按照规定,做好人、财、物及水库等防洪工程调度工作。
强降雨持续
预防山洪地质灾害
这些知识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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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坡建房应关注“五个五”
一
易发隐患5特征
1.高: 边坡较高,一坡到顶,坡高大于8m。
2.陡: 边坡较陡,切坡面陡于50°,近似垂直切坡。
3.短: 坡脚距离屋后的缓冲安全距离小于3m,甚至顶坡建房。
4.新: 最近几年新形成的切坡地段。
5.顺: 岩层方向与山坡同向的边坡。
二
临灾出险5前兆
1.小崩小塌不断: 时常或连续掉块、塌方等。
2.开裂变形加剧: 坡体裂缝急剧加长加宽,出现新裂缝;坡脚出现隆起、鼓胀等。
3.建(构)筑物破坏: 挡墙错断、鼓包;房屋变形;地坪开裂等。
4.地下水突变: 房前屋后渗水、涌水;井水枯竭;水位突变;水色突浑或翻砂等。
5.动植物异常: 动物惊恐不安,行为异常;树木歪斜等。
三
应急避让5注意
1.立即报: 密切关注天气,房前屋后常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村镇。
2.提前撤: 闻报警或出险,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尽快撤离危险区。
3.迅速跑: 第一时间跑,不贪恋财物,迅速向坡体两侧逃生。
4.科学救: 切忌盲目施救,在确保自身安全条件下,由专业人员指导施救。
5.择室居: 雨季时,做到“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
四
建房选址5不宜
1.不宜在高陡坡地建房: 切坡高度超过10米。
2.不宜在山窝洼地建房: 三面环山、坡底狭小,地表水易汇集。
3.不宜在山谷沟口建房: 易遭受泥石流、洪水灾害。
4.不宜在顺向坡下建房: 岩层易崩塌及失稳滑移。
5.不宜在堆积物旁建房: 堆积物易失稳,且暴雨易产生泥石流。
五
挖山切坡5措施
1放坡要规范: 台阶状放坡,一般 3~4m一级,平台宽度大于 1.5 米。土质边坡缓于40°。
2距离要充足: 预留坡脚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3m。
3坡脚要支挡: 设置砌石或混凝土挡墙护脚。
4坡面要防护: 土坡应复绿,岩质坡顺结构面到顶。
5表水要排出: 坡顶截水,坡脚排水,水沟防渗,坡内水不富集。
防御山洪“三字经”
温馨提示: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请拨打12350或12345举报;跨市州、涉中央驻湘和省属企业的,可拨打省安委办0731-89751143(工作时间)电话举报。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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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宣传教育处、信息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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