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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法官+社工”家事工作新模式,打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黄浦品牌
2月23日下午,黄浦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纠纷解决机制项目签约仪式在五里桥儿童服务中心举行。
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杨颖与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副总干事郭明签订合作协议。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时,法院可委托上海市阳光中心社工开展家事调查、调解、心理疏导、回访观护、探望监督、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在诉前、审中、审后,家事社工全流程参与案件纠纷解决,形成“法官+社工”的家事审判新模式。黄浦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译宇与黄浦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琳共同向6名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化解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颁发聘书。
活动中,上海市人大代表,黄浦区荷花池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宋青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切入点,围绕师资力量培训、课程设置、家庭教育、教育辐射社区散居幼儿等方面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分享。青少年事务社工康颐对一起家事探望监督案例作了分享,社工通过协助离婚夫妻行使探望权、协调探望频次、改善亲子关系,彰显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原则。
据了解,此次签约合作,通过引入专业化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标志着黄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尤其是司法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启了新阶段。这也是黄浦区落实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区的重要举措之一。随后,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黄浦工作站将围绕建立家事审判社会服务支持体系这一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打造一支服务精准、工作规范、专业扎实的社工队伍,打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黄浦品牌。
记者 / 盛寅敏
编辑 / 张姗
图片 / 盛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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