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楣匠心丨政府补贴!2024年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受理通道开启!
『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印发<黄浦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黄人社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政府鼓励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培训对象】
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各类企业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含企业实际用工的劳务派遣人员等)。
【培训形式】
企业可采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实施培训,自行组织内训或委托培训机构等单位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培训内容】
职业技能类培训项目包括与职工岗位技能要求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技师技术更新、岗位练兵培训、转岗培训、学徒培训等。
【补贴标准】
企业内训:600元/人/项目;
委托培训机构培训:按其实际支付培训费用的60%-80%核定;
委托其他单位培训:600元/人/项目。
『申报指南』
即日起,本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受理通道开启!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本市职业培训信息系统“惠企点单办”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职业技能类)的申报,并向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技能培训科(中山南一路555号二楼)或区行政服务中心(九江路128号)提交申请材料。
【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申报条件】
1、企业建立工会,根据企业职工职业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重点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2、企业有能力自行组织内训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企业自行组织内训,师资需具有相应教学能力水平。企业在具备办学资质培训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机构委托培训,或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单位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申报方式】
1、系统登入。企业登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2、项目申报。进入“惠企点单办”,选择“劳动就业”-“职业培训”,进入企业职业培训界面。
3、录入信息。企业在计划备案受理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培训人员信息及相应的培训授课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评价后,在系统中录入考核评价结果和质量管理。
【材料清单】
培训计划备案材料清单
1、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承诺书(附件1);
2、《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申请表》(系统打印);
3、年度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附件2,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经企业内公示无异议);
4、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承诺书(附件3,如未建立工会组织,需出具建立工会组织承诺书);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期税收凭证复印件;
6、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
7、根据培训方式不同,提供下列材料:
●企业内训:企业内训教师备案明细表(附件5)及相关教学能力证明材料。
●委托范围内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提供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委托培训协议复印件(含人均单价)。
备注:所有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3加盖工会章。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1、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申请补贴承诺书(附件6);
2、《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费用申请确认表》、《企业培训费补贴培训项目汇总表》、《培训学员花名册》(系统打印);
3、企业培训督导报告书(附件7);
4、如为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交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确认表(附件8)、劳务派遣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如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需提供受委托单位出具的培训相关发票、企业银行流水及会计凭证复印件等。
备注:所有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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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63052142
服务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 11:30、
13:30-16:30
记者 / 宋梅
编辑 / 宗哲麟
资料 /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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