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是什么?这场“手把手”教学有料更有效!
就小区管理而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具有“宪法”性质,是规范小区自治管理的核心“法律文件”。在2023年12月市精细办下发新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之前,黄浦大多数小区依托的是2015甚至更早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尤其是民法典实施后,相关条款存在修订的必要。同时,小区治理方式、手段逐渐多样化、信息化,也导致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存在法规空白,亟待进一步修订。
为推动黄浦区各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及时修订与完善,黄浦区房管局物业中心分别于近日邀请市房管局物业处四级调研员陈筠,举办了两场关于2023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专题培训,“手把手”为大家解析新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的要点。
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的模式,组织区局物业管理人员、各街道自治办、城建中心及全区居委干部、业委会委员共同参加。旨在通过讲解亮点与变化,剖析案例,进一步提升管理部门、业委会委员业务能力,为后续制定、修改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夯实基础。
会上,陈筠就新版《议事规则》里的议事方式、内容、表决程序和业主小组设立等逐一讲解,对于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会议召开程序、定期和临时业主大会会议、换届启动条件等进行了重点解读。值得注意的是,在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方面,新增了不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一条,进一步完善了业主自我管理,细化了业委会的工作职责。
交流环节,各街道城建中心、业委会委员踊跃发言提问,对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共商社区治理之道。参训人员表示:“此次示范文本的出台,给业委会在制定小区具体规则时提供了更清晰的参考依据;这次培训结合当下关注的热点,开展得非常及时;而且,培训针对性强、政策解读细,不仅提升了业务能力,对接下来修订《议事规则》的实操帮助很大。”
《议事规则》作为住宅小区的三项规约之一,是小区自治管理和规范运行的制度支撑。通过这场培训,小区规约的制定者、街道职能部门的管理者们能更好地把文件内容吃深吃透,在今后社区治理中有理可依、有据可行。
下一步,黄浦区房管局将继续推动各街道,组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管理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议事规则》,切实提高业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共建共治美好家园。
记者 / 王月华
编辑 / 孙超慧
图片 / 区物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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