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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書H:评估焦虑并非易事
但同时,主体与情绪的关系有别于主体与行为的关系。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表面看来,主体,从定义上来说,是自己行为的施动者。我们可以借用“主动态”来描述这种关系:我走路,他说话,我们吃东西。相反,人类“忍受着”情绪,被情绪影响、侵袭或吞没。焦虑、快乐附着在人的身上,在法语中,我们只能通过语法中的“被动态”才能对其加以描述:使我焦虑,这个或那个让你害怕,这件或那件事令我们高兴。日常用语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词语,令多姿多彩的法语语法变得愈加丰富。
心理学丝毫没有被这种语法的优势所拖累,心理学家也需要描述和解释什么是恐惧、愤怒、忧伤和快乐。情绪心理学是精神分析的当代产物。情绪的语言甚至最终对行为的语言产生了影响。情绪的状态可以被用来解释病态的行为。不要忘记,我们所说的“焦虑”,只不过是对一系列行为举止做出的描述。而这种解释,也不过是对某些特质的总结。
因此,情绪的语言是用来描述事件的整体、总和的,而并非一定是某个存在于事件之外的现实,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得将某个现实和现象进行匹配。那么,将行为的语言加情绪是否就合情合理而不会引起争议呢?所以,应该说,“一想到去见朋友,我就会带着焦虑去思考”,而不应该说,“我一想到去见朋友就会感到焦虑”。依照情绪的通用语语法来看,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断言:想法是造成某种愉快状态的原因;反之亦然,也没有什么可以禁止我们用主观价值去定性被描述的行为。在听到“他快乐”或“他焦虑”这类司空见惯的话时,或许较为妥当的做法是,用对某个具体行为的描述来代替那类情感状态赖以为生的描述(比如:“我太容易退缩了”或“我对一切都抱有怀疑”)。然后,再用这种状态所对应的修饰语来描述行为(比如此处:“他畏惧”“他具有强迫性”)。
[法]阿兰·布拉克尼耶 著 欧瑜 译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