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无人车事故,谁管赔?| 汽车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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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安全员的情况下,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解决L2、L3级别自动驾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但在完全没有安全员的情况下,自动驾驶机动车所引发的事故,现行道交法是无法解决的。”
在谈及自动驾驶事故责任判定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向汽车产经表示。
近日一位车主发微博称自己驾车被美团无人配送车碰撞,并附以现场图片和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车主表示:“请问正常行驶的车被这车撞上了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
作为国内少数被公开的无人车事故,一场剐蹭背后,凸显了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责任判定上的空白。
不仅如此,未来无人车若要投放市场商业化落地,同样面临法律空缺,余凌云说:“无人驾驶车还不能投放到市场,因为没有合格的整车标准,这都是法律空缺的地方。”
另一个引发争议的地方在于,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中,判定美团负全责原因是“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过错行为”。
对此余凌云也给出了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是按机动车标准进行认定。比如大家比较熟悉的超标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鉴定,如果其性能指标符合轻型摩托车标准,那就认定为机动车,而不看其是否上牌照,是否进入机动车目录。”
这也表明,尽管无人配送车与大家所认知的机动车相去甚远,《美团无人配送车运营方案(顺义)公示件》中,美团自身也将其定义为非机动车,写明“应参照非机动车管理相关要求”。
但一旦发生事故,很大可能依然被认定为机动车,而这样的无牌无交强险的“机动车”该如何管理,也对各个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课题。
因此,尽早完善法律法规,对于自动驾驶下半场的健康发展,或将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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