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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翔案开审,一文看懂“私募一哥”案

2016-12-05 腾讯财经 上海观察

徐翔案是国内首起因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的涉刑案件。除了三位主要被告,包括华丽家族、美邦服饰等13家上市公司的23名高管也牵涉其中。预计控辩双方可能会争议“操纵行为的程度”。


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贴着一张开庭通知,等待已久的“中国私募一哥”徐翔终于迎来审判日。

 

通知显示,“12月5日上午9时,在青岛中院四楼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以及另外两位被告王巍和竺勇的犯操纵证券市场罪一案。”

 

接近案情人士预计,徐翔案庭审时间将持续两到三天。

 

1、“豪华”辩护律师团

 

泽熙案三位主要被告均聘请了中国顶尖辩护律师,其中徐翔的辩护律师钱列阳的专业职业领域即刑事诉讼,他代理的标志性案件包括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及上海社保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第二被告王巍的辩护律师许兰亭现任中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今年以来,许兰亭分别代理了令计划案件、新疆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案件、受贿超过3亿元的龙煤高管于铁义案件,以及“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案件。

 

另一被告竺勇则聘请了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人李贵方。李贵方曾出任“薄熙来案”辩护律师,同时他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的执业能力声名显赫,主办过中经信公司系列经济纠纷案、原广东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等案件。

 

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徐翔等被告提起公诉四天后,11月14日,三位主要被告的辩护律师或亲自前往或派助手前往青岛市胶州看守所完成了庭前会见。即将受审的徐翔长期缺少运动,整个人白白胖胖,但精神状况良好。

 

据悉,徐翔律师钱列阳与王巍律师许兰亭将同时出庭辩护。这是两位知名刑辩律师继十多年前同为影星刘晓庆涉嫌逃税案辩护之后,再一次同台合作。

 

竺勇的辩护工作将由知名刑辩律师李贵方的助手代为完成。

 

2、神秘被告王巍

 

第一被告,徐翔,系浙江宁波人士。青年时徐翔自宁波众多游资中脱颖而出,加冕“敢死队总舵主”,后在上海成立泽熙,深度介入多家上市公司的定增重组题材,骤然成为中国“私募一哥”。

 

2015年11月1日上午,股灾之前旗下基金成功逃顶的徐翔遭遇人生滑铁卢。公安机关在当天的杭州湾大桥之上,将从上海赶回宁波、欲参加祖母百岁寿宴的徐翔抓获。

 

2016年1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徐翔等被告提起公诉。与此同时,该案涉及13家上市公司共计23位高管。这23位高管同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列席被告。

 

据知情人士透露,徐翔在庭审前曾表示,他愿意相信法律,将服从法律的公平审判。

 

第二被告,王巍,新西兰籍,英文名(Michael.wong)。接近案情人士向腾讯财经透露,在徐翔于杭州湾大桥被抓后,王巍也随即被抓。

 

王巍与徐翔系同事关系,他的身份之一即泽熙的业务经理。王巍经常以泽熙业务经理的身份与涉案上市公司来往。

 

王巍的另一个身份系极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幕后控制人。极限资产注册地在新疆喀什,也是一家较为神秘的私募公司。

 

极限资产与徐翔以及泽熙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但尚不能确定极限资产属于徐翔亦或泽熙的暗仓。

 

极限资产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凌祖群曾出现在美邦服饰、鑫科材料、乐通股份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中,这三家上市公司都涉本案。在鑫科材料2013年9月的定增中,凌祖群和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都参与认购。

 

竺勇系第三被告,据熟悉徐翔的知情人士透露,竺在三位主要被告中“算是一个跑腿的”。

 

竺勇早年任宁波天一证券高管,后任职光大证券投资银行上海三部副总经理。竺勇还是中国证券界的第一批保荐人。徐翔多年来一直服膺竺勇的能力,多次挖角竺勇未果。2014年,竺勇离开光大证券,先后成立了上海灵岩投资、宁波占元投资、北京灵岩投资等三家私募机构,与徐翔多有合作。

 

3、23位上市公司高管出庭作证

 

该案涉及13家上市公司共计23位高管。这23位高管同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列席被告。

 

接近案情人士透露,他们的案件将在徐翔等三位主要被告这一阶段的庭审结束后开庭审理。这23人将率先在徐翔案中以证人身份出席。

 

据报道,13家涉案上市公司及高管分别为,美邦服饰原董事长周成建,文峰股份董事长徐长江,华丽家族原董事长王伟林、大股东上海南江集团原董事长王栋,乐通股份原董事长张彬贤,明牌珠宝董事长虞兔良、原董秘曹国其,东方金钰原董事长赵兴龙、原董秘顾峰,鑫科材料实际控制人李非列,上海新梅原董事长张静静、董秘何婧,向日葵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原董秘杨旺翔,金科股份原董事长黄红云,万邦达董事长王飘扬、原董秘龙嘉、财务总监李继富,中弘股份原董事长王永红、董秘金洁,赛象科技实际控制人张建浩、原董秘朱洪光、大股东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务主管刘桂荣。

 

接近案情人士透露,预计该案将不涉及单位犯罪,也就是说不对上市公司处以罚金,而是仅对上市公司涉案高管追究刑责。

 

公开信息显示,部分涉案上市公司高管已经辞职。以美邦服饰为例,2016年11月20日,美邦服饰召开董事会,周成建辞去公司所有职务,其女儿胡佳佳被选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4、或已与中信证券案切割

 

市场此前还曾广泛传播徐翔与中信证券涉嫌内幕交易以及行贿官员的传闻。2016年4月29日,徐翔与中信证券程博明等人由新华社同一篇稿件披露了被依法逮捕的消息,稿件针对程博明等人仅点出“涉嫌犯罪”,未提及涉嫌罪名。徐翔等人被依法逮捕的涉嫌罪名分别是内幕交易罪和操作证券市场罪。而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徐翔等被告提起公诉时,未提及中信证券程博明等人。

 

程博明等人的案件目前尚处于侦查阶段。“如果没有在同一个法院同时起诉程博明等人和徐翔等人,这说明程博明等人可能不是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的共犯,或者说,至少关联度很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认为。

 

另外,据悉,泽熙案此前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青岛市公安局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徐翔等人被依法逮捕时的内幕交易嫌疑被检方认为“证据不足、法理上站不住脚”,未能通过青岛市检察院的诉前审查。“徐翔的涉嫌罪行中更没有行贿一项。”权威信源补充。

 

5、操纵证券市场入罪考

 

2016年1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仅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徐翔等被告提起公诉。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显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徐翔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不止股灾期间,“具体方式基本上是定增和减持两块。在检方认为,除了资金、信息、持仓等优势之外,另一个是徐翔利用个人影响力操纵股价。”

 

“本轮牛市之前,徐翔擅长在二级市场上做题材股,随着泽熙规模越来越大,徐翔可能对投资方向有所侧重。2013年之后,可以看到他偏向对重组题材的深度介入。”无界新闻引述宁波市场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徐翔投资风格在向股东积极主义转变,即通过大量持有股份成为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主动行使股东权利来影响上市公司决策。

 

2013年1月,泽熙投资和泽熙资管中心分别以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5%和1%,同有限合伙人华润信托(出资94%)合作成立增煦投资中心,增煦投资中心成立以来,主要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认购与投资,目前泽熙名下共有华润信托三只、山东信托两只。

 

公开消息披露显示,泽熙系和徐翔曾介入过恒星科技、康得新、龙宇燃油、华东重机、宝莫股份、大恒科技、文峰股份、华丽家族、南洋科技等上市公司的定增项目中,并带动这些股票的价格上涨。

 

彭冰认为,涉及操纵证券市场罪,于检方来说,最关键的部分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故意的操纵意图,例如,徐翔等犯罪嫌疑人并不看好某只股票的价格,但还是通过各种方式拉高股价,“这种主观故意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核心部分,需要充足的证据支撑。”

 

金杜律师事务所张保生、周伟、刘思远三位律师认为,鉴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不易查证,而大多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人都会申辩没有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故意,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在认定当事人是否有主观故意的问题上,一般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推定其主观状态。当事人在申辩没有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故意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交易策略及该交易策略对证券交易价格、交易量的影响,避免空谈。

 

6、庭审或聚焦信息型操纵行为之“程度”

 

徐翔等本案涉案人员被提起公诉的涉嫌罪名为操纵证券市场罪。依据《刑法》、《证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等。”

 

据媒体从接近司法部门人士处了解,徐翔案是国内首起因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的涉刑案件。信息型操纵是指上市公司或掌握信息优势的一方,发布对市场价格具有影响的信息,影响证券或期货交易价格,进而操纵市场的一种市场操纵行为。

 

《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高管信息优势操纵”可以被纳入第77条第(一)项“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规制范畴;在《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二)》中,第39条第(六)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也对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接近本案的法学界人士分析,信息型操纵需符合四个条件,分别是“操纵的主观故意”、“操纵的具体行为”、“操纵行为的程度”以及“操纵行为的后果”。“比如你想把别人的胳膊打断的话,至少要先握紧拳头(操纵的主观故意),再击打别人的胳膊(操纵的具体行为)、而且出手很重(操纵行为的程度),因而把别人的胳膊打断(操纵行为的后果)。”

 

该接近本案的法学界人士透露,目前本案中“操纵的主观故意”、“操纵的具体行为”以及“操纵行为的后果”三项条件齐全,但涉及“操纵行为的程度”的部分,则是现行《刑法》乃至证券系列法规缺失的部分。上述《证券法》条文中,只有对“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的定性描述,但缺少对“操纵行为的程度”的定量认定。

 

反观其他操纵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了五种应予追诉的五种情形,比如“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便是对所谓“持仓优势”的定量规定。

 

针对目前较多发生的短线交易、跨市场操纵、信息操纵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缺乏追诉标准,全国人大代表、原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2016年全国两会时表示,现行的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标准存在不适应市场新形势的情况,并建议借鉴出台针对市场操纵的最新司法解释,以大大提高对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查处的力度、提高司法效率,准确认定市场操纵行为。

 

上述接近本案的法学界人士亦表示,徐翔案的控辩双方有望聚焦于“操纵行为的程度”的部分,“案情之外,更值得期待的是本案有望推动中国证券行业的立法完善。”

 

7、数百亿资产如何处置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报道称,目前徐翔个人资产达到40亿元,泽熙管理的资产将近200亿元。这一数字未获徐翔本人抑或权威部门确认。

 

截至此案开庭,共有五只与徐翔相关的股票被青岛市公安局执行轮候冻结,分别是东方金钰的9771.83万股、宁波中百的3520.48万股、大恒科技的12896万股、华丽家族的9000万股、文峰股份的11000万股。除华丽家族的股份是由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之外,其他股份分别由徐翔的父母和徐翔朋友的家属代持。

 

上述股份在徐翔买入时的总价值为42.1亿元,被执行轮候冻结时的价值为79.21亿元,这一阶段的浮盈总额为37.11亿元。

 

“如果最终法院认定徐翔等人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不仅徐翔等人的违法所得要被罚没,还要处以罚款,在泽熙托管之下的那些私募和信托产品,收益也会被没收。”一位证券法专家分析,等到诉讼程序结束,徐翔等人被定罪,法院再拍卖这些冻结股票时,股票的价格又已经发生变化,但要没收的犯罪收益是确定的,结果是可能本金都无法保障。

 

“徐翔是否获罪尚需要法院裁定,现在讨论这些只不过是一种猜测。”这位证券法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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