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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路建筑被拆静安回应:系私人产权可交易,依法严肃处理,全力恢复原状

2017-06-08 唐烨 上观新闻


昨天,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报道


痛心!90后业主8000万买下历史保护建筑后拆毁!是谁在让巨鹿路哭泣?

(戳蓝字查看)


巨鹿路上一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

被一个90后私人业主全拆了,

而此前她以8000多万元价格买下此建筑

……

报道一出,网友们震惊了……



网友质疑:


历史保护建筑私人能买卖吗?能擅自改造吗?

老建筑已毁,既然复建难以挽回损失,

为何相关条例还会要求毁坏者进行复建?

相关部门对此没有及时尽到监管责任吗?

这位90后凭啥买下如此高价值的房子?

……


对此,静安区刚刚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最新回应,

业主已承认违法事实,

愿配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尽快恢复房屋原貌

我们也梳理了网友们的留言,

并找到专家进行一一解答



巨鹿路888号被拆毁的历史保护建筑现场,大门紧闭,门牌不知所踪,内部建筑被全部用绿色网罩包裹,从角落可见施工现场比较凌乱,并未见有施工人员在场。 视觉中国



静安区官方微博回应:业主承认违法,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网友拷问


历史建筑到底能不能私人买卖?


网友痛心之余,纷纷发问历史建筑为何能随意买卖给私人?

 

@WW:

为什么保护性的历史建筑能够随意买卖给私人?想不明白啊[捂脸]


@林静/小虞  

这种房子应该不能买卖的呀,从小在附近长大,特别喜欢华山路,武康路,南京西路的老建筑,定期都会走一走,真的看到被这样一个90后海龟拆除,是不是没看到过什么叫历史建筑呀,对于从小在淮海路长大的小孩小囡,真的很爱这些建筑呀[流泪][流泪][流泪]


也有网友指出,买卖历史建筑并非不可以:

 

@腾  

随意买卖历史建筑是有必要的,因为政府不能无限投入资金管理这些建筑,卖给私人是正确做法,许多国内外大城市也是这样的运作方式。只是买了不能破坏结构和外貌,这个涉事建筑的存在主要症结在没有执法到位和惩罚。


@Aarony L  

谁错?在售出房屋时有关部门有告知或要求业主签历史建筑保护协议吗?既然售出就是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没有附加条件的销售,那销售方也应该承担相当大的责任。。。历史建筑保护不是简单的划个圈,而需要各种法律及制度跟上。


@凯萨  

这房子有产证?应该都是居住权,政府既是房东。未经过房东房东允许擅自拆除房屋改建,法律是否有房东不仅可以收回使用权,还要罚款的条款?如果没有,那是时候有了


@钱程  

8000万这是几年前的价格,现在估值应已破亿。据统计:全上海产权明晰、可交易的老洋房还不到100套。相当珍贵。这类挂铜牌的产权房确实比较特殊,产权归个人,但实质上还需履行对房屋的保护及修缮义务。不过此事件算是抛砖引玉,可以让越来越多人意识到比时尚、高科技甚至超现代钢筋水泥更有价值的是历史文化本身。



房屋确为私人产权

专家:老建筑交易买卖并非坏事

在静安区的回应中可以看到,房屋确实为私人产权,但因签署了相关承诺书,屋主必须履行保护建筑的义务,包括不得擅自改动主体建筑等。


“对老建筑保留保护的资金投入非常巨大,仅仅依靠政府财力是不可持续的,需要引入市场资本、社会力量。在国外,对历史老建筑的保留保护,也是鼓励引入市场资本、社会力量参与的。”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总工程师、老建筑保留保护专家苏功洲在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专访时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2015年,市政协文史委的调查数据显示,上海现存较为完整的石库门风貌街坊约173处,居住建筑单元5万多幢。现存石库门建筑中不少被“超龄”、“超负荷”使用,亟需进行抢救性保留保护。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保护类老建筑中属于国有产权的占70%,属于居住类建筑占52%。也就是说,有相当数量的老建筑,特别是相当多居住类老建筑,目前是靠政府财政进行修缮、维护等,政府的任务已经非常重了。

 

苏功洲就建议,不同老建筑保留保护的资金投入可以区别对待,重点的老建筑项目由政府出资,其他项目应该鼓励市场资本加入。

 

如果一些老建筑的产权通过转让,私人业主或者企业能够善待老建筑,愿意对老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对老建筑的保留保护是好事。“外滩沿线不少老建筑,使用权转给企业。这些企业在文物法、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要求下合理使用这些老建筑,如今大部分建筑都得以很好地保留保护。”曹永康说。



复建已无意义,为何还要求恢复原状?


复建还有意义吗?

 

@华征 

 复建恢复不了原貌,应该痛罚。

对此,专家解释:


专家:“复建”要求是惩戒措施,

但无法补偿建筑价值

“复建,对已经消失的建筑本体来说,肯定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原来建筑的价值已经消失了,不可逆、不可再生。”上海交大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曹永康告诉记者,在我国的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保护主流声音中,都是不提倡为了保护老建筑而进行复建,复建本身不能当做保护老建筑的方式,在美欧等不少国家更是禁止出于保护老建筑的目的对老建筑拆了再建。

 

既然复建对于恢复原来建筑价值没有意义,为何在《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中有条规定,对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由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

 

曹永康认为,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一种惩戒措施,因为复建肯定会增加建设者的建设成本。如果作为补偿修复措施,希望实现建筑价值恢复,复建是不可能达到的。

 

对于像巨鹿路888号这种建筑本体已完全拆毁的老建筑,有专家认为,复建后只会是假古董。“过去有些老建筑需要平移,会先被拆除然后再进行复建,从拆除开始就需要专业人士介入,要有图纸、有规划,每块砖头、每个部件都要编号,然后才能在其他地方进行复建。”曾参与过旧上海市图书馆修缮扩建工程的一位技术工程师告诉记者,巨鹿路888号显然达不到这样复建的标准。此处建筑的所谓恢复原貌,只能通过使用现代材料进行仿古,再造出来肯定是假古董。

 

“拆了就是拆了,只怕连渣都没有,对这处建筑已经没有合适的方式谈保护了。”曹永康建议,这处建筑未来再建时,可以不要特意仿古,也不要原样复制,可以做其他设计的新建建筑,但新建建筑要控制尺度、把握材料与色彩,要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尊重历史风貌区的原有风貌。



是监管失职吗?


是监管部门不作为吗?

 

@一口鸟鸣  

现在许多违拆违搭纠正都很困难,对职能部门的追职这块是缺失的,造成职能部门工作的推诿。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严查追责到底绝不姑息。


@找遍  

历史保护建筑与私人产权保护制度的现实矛盾的存在,不容回避。政府要求保护,产权人要改造利用,把板子打在产权人一家身上有失公允!政府的监管和产权人各自有些什么责任,应该明晰。这是一件涉及到诸多的法律法规的事情,不是简单处罚可以解决问题的。


也有人指出监管的难处:

 

@joy  

哎,对于此类事件政府部门也蛮冤枉的,不可能24小时监管勘察的,如何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真的要好好琢磨研究了。 不要只是罚款,有些人真心不在乎,因为背后产生的利益远远大于罚款金额。


专家建议:许多环节监管部门要把控

最新回应中提到,市、区相关部门联手严格依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查明事实真相,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情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和媒体公布。另外,区相关部门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管理,依托当前正在开展的优秀历史建筑“一幢一册”建档工作,落实最严格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机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产权交易方做了什么,更在于政府后期的监管是否到位。上海交大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曹永康说,在引入市场资本过程中,要格外注重对老建筑保留保护的监管,同步出台保留保护老建筑的相关监管法规、完善监管流程。


比如,在老建筑的使用权与产权发生变更后,政府要及时告知对老建筑保留保护的要求;产权人与使用人对老建筑进行装修、修缮、大修中,政府要有必要的法律告知,执行严格的监管。同时,对在老建筑保留保护方面有“前科”的企业与个人等,建议设立“黑名单”,禁止他们再进入这个市场。


业主到底什么背景?为何买下后任性重建?


能买下8000万建筑,还随意拆光重建,网友们纷纷好奇这位业主的身份背景和她改造的动机:

 

@品茶

90后海归斥资8000万购买的。90后,多大了?在海外中了大彩了?


@那厢

既不尊重历史还没法律意识,一个90后轻易的花巨资就毁掉一栋著名的历史建筑,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好好查查她的资产来源,相关部门是否也该被问责。

也有网友猜测:

 

@微信VIP用户  

说不定这是一场90后富二代的行为艺术……


对此,小编目前也……


我们将继续跟进报道。



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相关作者:唐烨

编辑: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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