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头”声称是替单位完成指标,上海这起非法组织卖血案,背后信息量有点大
组织人员到上海各区卖血,从中赚取差价,一般每人可赚200到300元左右。"利润高"加上“来钱快”或许是非法卖血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听过医托、婚托、酒托
你听说过“血托”吗?
这种人专门组织人卖血
从而获得高额利益
他们的身后
有一条见不得光的
黑色利益链条
他们就隐藏在我们身边
分赃不均使案情浮出水面
今年7月7日下午,宝山公安分局民警巡逻至呼玛路通河路口时,发现4名男子正在路边大声争执,遂上前询问。
原来,正在争执的这群人中,有3人是专程从杭州赶来上海的卖血者。按照事前约定,组织者小吴应该给4名卖血者每人600元。但在他们献血之后,小吴只给了每人500元,因而引发争执。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4人都带回了派出所。经过初步审讯,宝山分局于当日以非法组织卖血案立案侦查,随后将此案中另一名组织者小周抓获。
今年7月初,小周在微信兼职群中发布有偿献血信息,小吴见到后便加小周为好友。小周让小吴于7月7日前招募20名参加有偿献血的人,并许诺750元一个人头费。随后,小吴通过微信群转发自己编写的广告,并承诺600元报酬。
很快便有四名愿意卖血的人员与小吴联系。7月6日中午,小吴带着四人从杭州乘火车到上海。次日周某带领他们前往呼玛路通河路口的红太阳商业广场,在对面的通河全民健身中心献血。
他们要求四名卖血者分别冒充呼玛五村居委会和振兴居委会的居民。四人各自献了400cc血量的血后,回到红太阳商业广场。上家当场给了小周3200元,周某抽走500元后,将剩下的2700元给了小吴,便离开了现场。而小吴将4人的献血证收走,并支付每人500元,由于和之前说好的价格不一致,双方发生争执。
非法组织卖血行为长期存在
据小周交代,他主要通过网上兼职中介,组织人员到上海各区卖血,从中赚取差价。一般每人可赚200到300元左右。今年7月,他还曾组织当时一起租房的室友参与卖血。而每次需要的人数,则由上家“光头”决定。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7日张庙街道确实在通河健身中心一楼组织了无偿献血活动。按照街道要求,居委要组织8人各献200CC血液,献血后街道按照每200CC给800元营养补贴费。居委先期动员了小区内居民和商铺的人员到居委登记报名,献血当日到现场填好献血登记表,献血成功后凭献血证给营养费,献血者没有地域范围限制。
呼玛五村和振兴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对“光头”没有印象,当天并没有注意到有人组织非辖区居民前来献血,登记表上也未登记4名卖血者的信息。
摊派献血指标曾惹全国热议
2016年12月,江苏省张家港市民反映,张家港市强制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献血,给每个单位都摊派了献血指标,指标完成情况还会纳入年度文明单位考核。张家港市红十字血站党支部委员、副站长周敏告诉记者,张家港市确实有这么一个献血指标,推行了至少有五六年了。每年大部分单位都能完成指标,有些还是超额完成。就算有些单位没有完成,也不会有什么惩罚。
“号召献血可以理解,但强制献血并不妥当。”一位当地市民透露,他们每年献血时,单位里面的领导都会管,“盯着我们,必须献血。有些女同事来例假(一时不能献血),也要求她们2个月之内补上。”他说,由于这一献血指标会纳入年终文明单位考核,因此单位也都想法设法尽力完成指标,“一强制,很多东西就变了味道。”
《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做表率。
其实,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带头献血,动员社会热情本是好事。然而这种“号召”应该是没有约束力的倡导,引导来激发职工的献血热情,而不是通过变通的手段来完成任务,否则就会成为“血头”滋生的土壤。
“血头”背后的利益链条
“血头”屡禁不止,其生意来源主要有两大块,除了给企事业单位完成当地摊派的献血指标任务之外,给急需用血的患者完成“互助献血”的前提任务也是其主要的生财之道。
互助献血是什么?
病人可动员家属、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患者亲友可在血站献血(任何血型),并凭献血证为患者换取等量指定血型用血,只要求献血者与病人相识。由于国家对于互助献血没有相关法律有明确的界定,“亲戚朋友、社会友人都可以互助献血”,血头才有空子可钻。
记者在QQ上以“上海有偿献血”作为关键字进行搜索时,蹦出了大大小小九十余个QQ群,其中有不少在群介绍中声称,长期招献血人员,并按外地户口和上海户口明码标价。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一个名叫“广州有偿献血中心群”的QQ群不时发布献血信息,背后其实隐藏着一条“有偿献血”黑色交易链条。
记者匿名混进一个有326名成员的有偿献血群,发现该群基本处于“全员禁言中”的状态,只有群主会不时在群里发布一些献血信息,列明时间、所需血型。记者进入QQ群当天,就有一名昵称为“林”的网友发私信询问是否献血以及血型。记者回复血型为O型,他当即给出两个单位450元的报价,并表示愿意等的话,报酬可以加到500元。随后,他对记者提出要求——“体重过百,半年内没有在广州互助,有身份证”。
记者看到,“血头”给他的互助献血登记表,上面有“血液需求病人的医院、姓名、住院号及亲属的名字”,两名病患来自广州市内两家不同的三甲医院。“记住病人的名字,你是王某的朋友。”血头不忘叮嘱记者要以病人亲属的朋友名义来献血。
“你们等下拿着这个单去血液中心三楼,就说是互助的。护士会给你一张单,这个(血小板)必钩,这个(两个单位)必钩,病人名字和住院号必须写对。”红衣男子拿来另一张互助献血单教记者如何填写。红衣男子还问起记者有没有药物过敏史。记者回答“有”之后,红衣男子马上告知不能这样说,“你一说有,你在广州就献不了血,我是为了你好”。他又问记者近视多少度,听到“700度”的回答之后,他表示很惊讶。他说:“你就说400度好了。”
在医院的血液科隔壁病房外,记者看到多张血托塞在病房外对讲机上的红色小卡片,上面写着“长期提供血小板(A型、B型、O型、AB型),医院临床用血(红细胞、血浆)及骨髓干细胞,如有急需请联系我,价格优惠,长期合作”,卡片上留着一个联系电话。记者以该院患者家属的身份拨通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他在电话里询问记者在哪家医院、需要什么血型,并介绍价格:“一般是抽两个单位,血小板就是1000元,普通血浆就是800元。”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需付刑事责任
检察官表示,根据《献血法》及相关法规,除政府献血办公室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血源供血。否则,便违反了血源和采供血管理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国家血液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刑事犯罪立案追诉:
(一) 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二) 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三) 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四) 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五) 其他非法组织卖血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去年上海共35.1万人无偿献血
增长7.2% 人数再创新高
2017年6月14日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共有35.1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为14.51,较2015年增长4.6%。全年共募集全血量45.28万人份,单采血小板募集3.72万,无偿献血总量增长达7.2%,献血人数再创新高。
据悉,2016年无偿献血1000ml以上的市民超过10000人,在无偿献血志愿者中,80后成为无偿献血的中坚力量,占总人数的40%以上,90后年轻人占近三成。此外,上海成功创建了徐汇、杨浦、闵行和松江四个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区。
虽然献血人数再创新高,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上海对于血液的需求已经满足。据悉,本市每天需要很多血液用于医疗救治:血库7%的血液要给孕妇和婴儿;25%的血液,用来打败癌症;每位烧伤患者,约需要20位献血者的血量;每次重大交通事故,需要50位献血者。
而因为不同季节对于血液的需求并不稳定,尤其是血小板,时多时少。而血小板在保存时间方面又有严格限制。一般最长保存5天,最短1天,不像纯血红细胞可以保存35天,因而特别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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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上海发布、新民晚报、南方都市报等
相关作者:王闲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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