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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教科书式老赖”更可怕的,是他们“无耻”得习以为常

2017-11-27 陈琼珂 上观新闻

“老赖”究竟能无耻到什么程度?笔者多年的政法记者生涯中,采访过不少执行案子。看到唐山“教科书式老赖”的案例,我的第一反应竟是:太普通了。





“教科书式老赖”

事件


近日,一名“教科书般的老赖”黄淑芬上了网络热搜榜。


11月22日,网友@认真的赵先森发“教科书式的耍赖”视频,实名声讨肇事司机拖赖赔偿的经历,并曝光两年内与肇事方交涉未果的录音与画面。


23日,被告黄淑芬终于致电赵勇:“我筹钱。”



事件回顾


22日晚,微博用户@认真的赵先森发布的维权视频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据报道,2015年,赵某的父亲骑自行车时,被司机黄某撞成特重型颅脑损伤,一级伤残,至今仍是“植物人”。



在文中,他提到,自己的父亲自从被撞之后家里已经为他治病掏空积蓄。这位肇事女司机在将赵先生的父亲撞成植物人后,拒不赔偿,甚至还与丈夫离婚,在女儿名下买房买车。今年6月法院做出的判决,至今未得到执行。


这三年来,他为了给父亲治病放弃了大好的未来,母亲也因此患上抑郁症,每天以泪洗面。他们甚至为了治病卖掉了房子。

2015-2016-2017-现在


无奈之下,赵先生选择用微博发声,请求大家的帮助。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a0510wi416t&width=500&height=375&auto=0


网友怒了


林熊猫:半夜醒来看完气得睡不着。。。


刘同:法院判了要赔偿85万,但肇事司机拒不履行。买了新车买了新房,当赵先生在新房门口堵住她,她说了和两年前一样的话:我也没钱,我要慢慢给你找。最后说“干脆让法院判我几年,这钱我就不用还了。”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但是你这种不道歉不履行判决的做法,会让你和家人未来的人生每天都像在坐牢。


“我筹钱”


引发公愤后,23日,黄淑芬终于致电他称“我筹钱”,但得“见面商量”;25日,唐山中院对黄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冻结个人资产。



这一结果在意料之中,却又来之不易。如果不是赵先生在网上曝光黄的行为,这件普通的执行案件可能仍然停留在原地,黄淑芬一家根本不觉得履行判决的85万元,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事件看完

网友们义愤填膺

上观的政法记者竟然觉得

“这太普通了”

“老赖”究竟能无耻到什么程度?

笔者多年的政法记者生涯中,

采访过不少执行案子。

看到唐山“教科书式老赖”的案例,

我的第一反应竟是:太普通了。

 不信,我们随便看两个例子。




Part

1


上海市民应该还记得,“全城寻找钱晶晶”案。

 

2011年4月8日,温州人钱晶晶将上海一对情侣撞成一死一重伤。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钱晶晶与被害人及家属签订调解协议书,自愿赔偿200万元。但缓刑期满后,还未履行全部赔付的钱晶晶和家人,就人间蒸发了。


 

2014年3月,执行法官发现钱晶晶的父亲钱家领挂靠他人公司在上海做生意,以此逃避执行,当即对钱家领处以司法拘留15天。当时,钱晶晶托家人带来一封手书道歉信,承诺将积极筹款,于2014年9月底还清全部赔偿款。然而待15日拘留期满后,他们又再次消失。


2014年底,长宁法院又将钱晶晶、钱家领列入失信“黑名单”,敦促其尽快履行责任。执行法官也多次会同温州当地法院,前往寻找钱晶晶,并发动社会力量“全城搜索”。


案件在电视上播出后,有人在网上对钱晶晶进行“人肉搜索”,社交媒体上充满了口诛笔伐。慑于强大的舆论压力,2015年1月23日下午,钱晶晶之父钱家领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案件被害人墓园进行祭扫,以求谅解。

 

而到2016年11月7日,剩余的应赔款项终于执行完毕。


 



Part

2



 另一个案例虽不如“钱晶晶案”声势响亮,但最终解决也堪称艰苦卓绝。

 

2009年的一天,19岁的小鹏骑电动车刚出小区大门,就被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撞成了植物人。经法院判决,肇事女司机徐某承担50%责任,需赔偿小鹏55万余元。可是,空有一纸判决,小鹏的父亲老周迟迟拿不到赔偿款,而肇事者徐某倒消失了。几经周折,执行法官从保险公司处执行到了12万元,余下的43万元却希望渺茫。

 

这回,女“老赖”碰上的是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金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文忠。

 

徐某在哪里?2011年,彭文忠梳理了所有线索,列出了徐某在金山的七处落脚地,逐一走访,但又纷纷排除。徐某在金山和闵行分别有一套房产,可在案件审理之前,她已将房子过户给了亲戚,名下查不到任何财产。徐某是生意人,彭文忠到工商局去查她的资料,却没有任何发现;徐某的丈夫是中学教师,几番约谈,也问不出什么。彭文忠甚至还找到徐某出生的村子,询问徐某的去处,但同样一无所获。

 

不过,“最美基层法官”绝非徒有虚名。在一条模糊的线索中,彭文忠查到了徐某的疑似落脚地在松江区小昆山镇。凌晨5时,彭文忠从法院出发,赶往小昆山镇,一行五六人中包含两名法警。到了之后,敲门无人应答。细心的彭文忠发现,徐某丈夫的汽车就停在小区楼下。转身上楼,他打开楼道内的水表箱,发现水表正在飞转。然而,就算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前来叩门,也没人开。彭文忠当机立断,拨打了开锁公司电话。20分钟后,房门被打开了。冲进去,徐某正躲在洗手间内。

 

由于徐某逃避执行的行为十分恶劣,彭文忠当即宣布对她实施拘留。一周之内,徐某的家人把剩余的执行款和利息共计50万元交至法院。在最短时间内,法院通知老周领回了这笔钱。

 



Part

3

 

在全国各地,这样的执行难案例时有发生。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两会上曾公开表示,要“向执行难宣战”,并要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如今,“两到三年”的时间至少已经过半,在全国范围内彻底解决执行难,看起来仍然不容乐观。

 

“教科书式老赖”的再度曝光,无疑是提了个醒:成绩单的漂亮数字易得,而百姓感受却是更真切的评分。

 

“老赖”是自私的。


唐山案中,两年来,赵家承受了巨大的经济、精神压力,然而,黄淑芬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曝光的音视频显示,赵跟黄要钱时,


黄说,“我就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有啥用”、


“我不出国,也不坐飞机,也不高消费,你说的那个什么老赖,我不给你,你不也得受着嘛。”


甚至,黄的女儿接受专访时也辩称:房子2014年就买了,每月要还贷六千多元;车子车祸后被扣,自己为上下班需要只能再买一辆……

 

 


多么理所当然的表述!

你拿他们有办法吗?




Part

4


按理说,“老赖”们应该承受的不只是道德谴责。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司法的蔑视和挑衅。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都规定了一系列针对“老赖”的规制、惩罚手段,各地也出台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定。比如,“老赖”不能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坐一等座。

 

然而,规定面前的许多人,依然我行我素。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未受到足够有效的制裁。

 

由于欠债,某公司法人王东(化名)上了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的失信“黑名单”,这时候他正南极旅游,于是他买不了返程机票,被“困”在南极了。王东只得抵押了公司三套房产,又支付了30万元执行款,才得以从黑名单上暂时除名,终于可以买机票回国了。但显然,这样的案例有点“纯属巧合”的味道。

 

要知道,“限制出境”,是执行联动机制中一条堪比“撒手锏”的措施。但如果“老赖”不出境呢?就像黄淑芬这样的“老赖”,好像人们拿她真没有办法。

 

 



Part

5


可以说,在面对精于算计、投机取巧的“老赖”时,传统手段有些力不从心,需要与时俱进。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让生效判决得以主动履行,仍有不少工作要做。

 

比如,惩戒拒不履行判决的制度,就需要不断加码、升级。很多地方已经有所探索,比如上海在火车站、高速公路屏幕上公布“老赖”信息,依托执行大数据系统加大对“老赖”财产的监控,甚至限制“老赖”拍沪牌。外地法院也推出 “失信彩铃”、悬赏执行保险以及限制贷款、招投标、注册公司等创新手段。

 

从法律上讲,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也可以拒执罪处置,但其适用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即使把“老赖”判刑了,受害人拿不到钱,日子照样过不下去。


就像赵先生曝光的视频中,黄淑芬说“法院判几年也中,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我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



这就表明,相关惩戒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从消极性的禁止变成主动性的惩戒。

 

而在一些基层法院,部分执行工作人员的业务技巧日臻成熟,但其捍卫法治的意志和为民服务的热情,却似乎仍有欠缺。如果总靠舆论曝光、“上面”重视才能有所行动,或是指望彭文忠这样的“最美基层法官”来孤军深入,恐怕并不能解决问题。

 

让“老赖”无处藏身,插翅难逃,让胜诉权益者的权益及时、足额兑现,殊非易事,却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而且是很基本的要求。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光明日报等

作者:陈琼珂

微信编辑: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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