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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吴小晖现场 | 被控骗取652亿,自称不懂法、不知道是否犯罪

2018-03-28 王闲乐 上观新闻

2018年3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



涉嫌集资诈骗罪

实际骗取652.48亿


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中指控吴小晖涉嫌集资诈骗罪。


2011年,吴小晖隐瞒对产业公司(吴小晖个人所有和实际控制的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通过产业公司控股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集团后,以安邦财险为融资平台,指令该公司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并主导产品设计,授意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宣传折页等申报材料,骗取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销售批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2011年7月,在投资型保险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保监会批复规模后,吴小晖无视监管规定,仍然下达超大规模销售指标,并以超募资金两次增资安邦集团及安邦财险,虚构偿付能力,披露虚假信息,持续向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募集资金规模急剧扩大。截止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65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人民币723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时实际骗取652.48亿元。


涉嫌职务侵占罪

划转保费100亿元至公司名下


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吴小晖涉嫌职务侵占罪。


公诉人指控,2007年1月,被告人吴小晖利用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全面负责该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指使公司高管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资金3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29.95亿元用于支付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余0.75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2011年6月,被告人吴小晖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资金7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69亿元作为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其余1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吴小晖:不懂法律
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吴小晖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他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公诉人、辩护人先后围绕本案指控的事实向被告人吴小晖讯问、发问。被告人吴小晖承认其控制的产业公司入股安邦财险、安邦集团,但否认曾担任安邦财险的董事长。承认在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过程中曾收到保监会禁止超规模销售的监管函,但其个人理解没有超过规模。对起诉指控事实有关的其他问题,被告人吴小晖或者没有正面回答,或者部分否认。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微信编辑:胡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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