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姥姥”恢复为“外婆”!关于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外婆"改"姥姥"一事的处理意见公布
23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关于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外婆”改“姥姥”一事的处理意见,全文如下:
6月20日,网络舆论关注“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教科书第24课《打碗碗花》原文的‘外婆’被改成了‘姥姥’”。我委了解有关情况后,要求市教委教研室和上海教育出版社查清事实,向公众说明有关情况,并进一步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责成市教委教研室会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与作者沟通,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同时依法保障作者权益。
二是按工作计划,今年9月起,小学二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语文教科书停止使用。
三是要求全市教材编写工作要从中吸取教训,充分尊重作者原文原意,切实依法维护作者正当权益。
四是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制的管理与指导,提高教材审查能力,提升教材质量。
感谢社会各界对上海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的关心。
【新闻链接】上海教育出版社关于沪教版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材相关表述的说明
关于沪教版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材
将“外婆”改为“姥姥”的说明
6月20日,某网络自媒体发表文章,称沪教版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文《打碗碗花》把“外婆”改成了“姥姥”,引发了网络讨论。我社接到市教委教研室要求,第一时间进行了全面核查,基本情况如下。
在沪教版小学阶段的语文教材中,既有“外婆”的称谓,也有“姥姥”的称谓,“外婆”的称谓出现了8处,“姥姥”出现了4处。沪教版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材把“外婆”改成“姥姥”是为了落实该学段识字教学任务的需要。“外”“婆”“姥”三个字都是小学二年级识字教学的基本任务,“外”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第4课中,“婆”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18课中,“姥”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24课中,即在认读“姥”字前,学生已经认读了“外”“婆”两字。
关于称谓,尽管“外婆”“姥姥”没有绝对的地域区分,但通过此事,我们认识到,语文教材编写除了要考虑学生识字规律和增强学生对文化多样性了解外,还要充分考虑地域文化和语言习惯。我社在今后的教材编写和修订过程中将予以高度关注,并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后续我社将协助教研部门共同做好小学二年级语文教学过程的指导,以准确把握并充分考虑上海地域文化和用语习惯。
此外,有关网络媒体引用的对“姥姥”一词使用的答复,与沪教版小学二年级语文教材无关,是2017年对读者来信反映本社《寒假生活》中一道英文翻译题翻译方式的回复。
我社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教材出版予以关注,共同为中小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读物。
特此说明。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18年6月21日
本文综合自: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作者:徐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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