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拼死怀孕,你感动了吗?“为爱牺牲”的她,换来的竟是骂声一片
患重疾的孕妇,不顾生命危险,在医生的全力协助下,生下了一名宝宝。这种感人的故事,怎么看都像是一种“社会正能量”,为什么却引来了一片骂声?
不引以为豪的“世界首例”
事情得从2013年说起,吴梦被诊断出患有重度肺动脉高压,寿命或许不足4年。令人没想到的是,如今已42岁的她,不顾医生劝阻执意怀孕。在怀孕初期,产科专家、多学科联合会诊意见等都不支持她继续妊娠和分娩,她却执意怀孕并在网上高调宣布这一消息,声称自己如果能生产成功,将给所有的肺高压患者带来希望。
所幸的是,她如愿以偿。6月16日,无锡市人民医院为她剖腹一子,6月27日,医院又为其进行了心脏房间隔缺损修补术+肺移植术。
这也是世界首例产妇肺移植手术。
虽说是“世界首例”,但主刀医生陈静瑜却并不引以为豪,他在长篇博文《沉重揪心的世界首例产妇肺移植》中写道,吴梦是以爱的名义绑架了医院和医生,希望此类手术仅此一例。
陈静瑜的博文,以及吴梦的做法,在舆论圈引起了极大的争议,“网红不顾劝阻执意怀孕”也因此上了微博的热搜榜。
不是“爱”,只是“自我感动”
对于这位“不怕死”的妈妈,多数网友一反常态,对此事秉持反对态度。
“要孩子不要命”说得好听是伟大,说得难听就是强人所难,尤其对于医生来说,原本要“救死扶伤”,强行生产的话一不小心就“一尸两命”,这让医生也很头疼。
《家庭医生报》解释说,虽然肺动脉高压是一种较少见的疾病,但它能严重威胁母儿生命,因此,对于合并有肺动脉高压的育龄妇女,指导其是否妊娠及妊娠的适宜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哪种心脏病都只有在心功能为Ⅰ~Ⅱ级、肺动脉高压为轻中度时方可考虑妊娠。不宜妊娠而意外受孕者,应在孕12周前行人工流产。
《医师报》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2007年至2014年收治的120例妊娠合并重度肺动脉高压患者为例,孕期医源性终止妊娠和围生儿死亡的情况超过50%,孕产妇死亡占7.5%。由此可见,肺动脉高压患者妊娠真的是冒着“九死一生”的高危风险。
虽说这次手术成功了,但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王月丹却不觉得有太多积极意义:“这是一个有太多运气成分的案例,无法复制。”
他认为,拿自己和亲人的生命“撞大运”有悖科学精神!“经验医学以临床疗效观察的经验和推论为依据,循证医学强调全面的、大样本的、科学的实验,而未来的精准医学,更是以分子层面的基础研究为依托。无论医学发展到哪个阶段,‘唯实’都是其能够施治于人的根本。带有投机色彩的‘撞大运’是与科学精神的对立,当‘投机’成功,其撼动的可能是医学实践在人们心目中的根基地位。”
@Dr_任 也非常反对这一做法:“医生反复告知不能怀孕,非要去试,这不是爱,只是在自我感动。浪费了巨大的医疗资源,去创造奇迹,医院永远不希望见到这种奇迹。”
@蒋佩茹医生 还担心手术的成功或许会引来更多“准妈妈“的效仿:“这种超出健康底线的要求是不合乎实际的奢求。冒巨大的生命危险去生孩子,不值得试,不应该提倡,更不要效仿。而且她以后的治疗也许更加困难。”
就像@锦鲤壁纸 所说的:“高调宣传,等同于怂恿别人也做这种危险的事。”
由于吴梦在生产之后,医院尽快给她做了“换肺手术”,这一操作也让有些人质疑:吴梦强行怀孕,有“插队拿肺源”的嫌疑。
根据现行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严格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实施器官分配,但也有一些情况可以优先分配,比如病情危重优先原则、儿童匹配优先原则、血型相同优先原则、器官捐献者直系亲属优先原则、等待顺序优先原则等。
因此,@屠龙的胭脂井 认为:“她是插队拿肺源,本来因为排队时间长,干脆怀孕再高调宣布,‘绑架’医院把肺给她。”
病患怀孕,医生有权利拒绝吗?
虽然反对声不少,还伴有质疑,但吴梦一颗“想做母亲”的心,依旧得到了很多人的理解。
他们认为,生病不能剥夺怀孕的权利,毕竟“生不生”是私事,由不得旁人掺和。@一兄 说:“每个人都有生育权,救死扶伤更是医生的工作义务,医生都没说不能救,其他人拿起道德大旗无端指责?”
面对道德绑架的指责,@robben镨 愤愤不平:“你们根本不理解将死之人的殊死一搏。”
@易辩-李雪芹律师 看完记录片《生门》后深有感触,其中有一集,讲的是怀孕的女子有吸毒史,丈夫在服刑,生活没有经济来源。按理来说,这一情况不适合生孩子,但还是理解她做为一个女性想做母亲的心理。“她(吴梦)虽知风险仍想冒险一搏,只需要和医院沟通好。”
@卧龙野望 也觉得:“人家愿意赌命,拦不住的,医生事先把责任说清楚,出了事不要有纷争就行。”
另外,@优谈李瑜 的观点也颇为独特,她认为正是一次次“奇迹”才能真正引来医学上的突破。“这是现阶段技术的悲哀,而技术的进步靠的不就是这类过分的奢望吗?难道不应该是努力推动技术的进步,让这种病人不再因生育而冒生命危险吗?”
为此,@于建刚 提出了两个颇有探讨性的问题:“一、肺动脉高压不适合怀孕,那么这时候怀孕还是不是个人权利?其他人或机构在高风险时可以干涉吗?二、是不是应该尊重别人‘作死’的权利?”
不该为“不理智的爱”推波助澜
吴梦成功诞下宝宝,这是一件喜事,但网友们的担忧也不无道理。
对于媒体来说,她只是个例,过分宣扬这种成功,只会害了其他人。陈静瑜就提到了两起悲剧:“去年在江苏某地肺动脉高压孕妇产后我们团队用ECMO抢救,产后ECMO维持了42天放弃。在我写这短文的时候,又一例肺动脉高压产妇产后去世.........”
媒体如果大肆渲染重度肺动脉高压患者为爱去冒险孕育和分娩,会让其他患者误认为,医生的建议和指南的意见可以不听,豁出去冒一次险,照样可以活下来并生出健康宝宝。
过分宣传“不理智的爱”,也是一种不良风气。特别是有的家庭,将怀孕看得过重,这也会无形中加大了肺动脉高压患者孕育的思想负担和舆论压力。
《医师报》指出,不只是肺动脉高压患者,此前也有先心病、白血病、肿瘤、遗传病等各种不适合孕育的患者冒险孕育而成功的案例。实际上这些成功的患者和家庭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治疗费用如天文般数字,一般家庭望尘莫及,而且成功的几率太小了。因此,在现有条件下,呼吁社会理解和尊重肺动脉高压患者无法孕育的苦衷,不要以爱的名义,去强迫她们冒险生子。
更关键的是,病患要学会相信医生的决定,科学对待临床指南。
陈静瑜表示,在国外,病患会非常尊重医生的建议,绝对服从终止妊娠,否则医院医生均可以拒绝为她服务,所以在国外绝对不可能有这类的病例出现。
资料显示,欧洲心脏病学会指南、国际肺血管病研究所共识等都明确表示,肺动脉高压患者应考虑永久避孕。
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研究所主任助理张烽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临床指南是经过长时间的研究积累而成,时间跨度多为10~20年。”这对指导临床实践扮演着“教科书”的角色,因此希望患者应充分相信医生及临床指南的判断。
吴梦的“爱子心切”可以理解,但绝不值得宣传。不顾生命盲目的爱,不应成为社会“正能量”,相反,尊重科学,理性看待生命,才是真正“以人为本”。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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