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回复微信算不算加班?答案来了→
不久前
宁波一怀孕女职工深夜未及时回微信竟被开除
虽然王女士成功维权获赔了1.8万
但引发的网络热议却未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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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微信群绑架!怀孕女职工深夜未迅速回复竟被开除,获赔1.8万
那么
面对“紧急工作微信”时到底回还是不回?
“打工仔”们能否拒绝?
下班时间回复微信算不算加班?
单位无权要求职工下班后有事必回
宁波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下班后有事必回。
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下班期间,职工理应得到充分休息。用人单位应该尊重职工的休息权,不应随意侵占职工的休息时间。
加上公司并未书面告知王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等程序不合法,王女士的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8月7日,王女士所在单位主动联系刘律师与王女士进行调解,最后,王女士拿到了1.8万元赔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下班时间工作应属加班
网友“浅仓小南”就对下班后在工作微信群里谈工作十分反感。“已经下班了,而且事情也没着急到必须立刻解决,却要求必须回复。我感觉自己的休息时间被‘绑架’了。”她说。
从事销售工作的包先生也表示,因为这些即时通信工具,自己已经成了“7×24小时”全年无休的公共客服了。“客户不分时间、假日,只要有事微信留言就能找到你!以前打电话我还能装没接到,微信简直逃都逃不掉!不论休假还是下班,都感觉不到放松,压力非常大。”
网友“阿凉”发帖说:“宁愿在办公室加班,因为回家后还是避免不了电话微信找上门,根本不分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想要认定为加班,但是既没有证据,又都是碎片时间,维权太难!”
那么,职工能不能拒绝下班时间的工作“紧急回复”呢?
下班之后,职工有义务“时刻准备着”接收指令、通知并及时回复吗?
如果占用时间较长,是否属于隐形加班?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唐毅认为,理论上职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在下班时间发布的工作指令。
至于是否算加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现在很多单位实行加班审批制,只有经过公司审批的延时工作才属于加班。但如果公司在职工下班后布置工作,且明确要求职工在明天上班之前完成,这种要求,显然需要职工利用下班时间完成,应属于加班。
本文综合自:工人日报
作者:邹倜然 程文雅 郁诗怡
微信编辑: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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