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拍马屁群!这个教育局给家长群立规矩:对一般通知不点赞不回复
最近有人这样调侃
“时下当爸妈的新标准”
↓
陪得了作业;
改得了作文;
教得了奥数;
编得了小报;
如今要再加一条:
聊得了班级群!
图:解放日报
小观也曾经关注过
在群里“演戏”的话题
↓
不少家长说
加过家校沟通微信群
才知道什么叫
“一入‘校门’深似海,
从此‘清静’是路人!”
很多所谓的沟通群
已然成为
“马屁群”“客套群”
“攀比群”“辩论群”“广告群”......
对于这样的苦恼,
网上吐槽声不断,
解决问题的却不多……
但最近,
青海一区教育局出招了
明令防止家校网络交流平台
成“拍马屁群”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获悉,为规范区属各学校、幼儿园微信、QQ工作群等家校网络交流平台的管理,减轻广大家长、学生过重工作学习负担,城西区出台《家校网络交流平台“五要五不要”管理规定》。
该规定要求,在平台发布信息要遵循“五要”:
一要符合教育方针和政策;
二要注重实效,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信息往来次数;
三要传递正能量;
四要文明有礼,一般不使用语音交流,不滥用私人化表情;
五要规范严谨,通知应当参照正规行文要求。
“五不要”是:
一是休息时间不要发,信息发布要在工作时间内,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休息权利。
二是作业、成绩排名等不要发,学生作业教师要当堂布置,不得在交流群中发布,不得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同时批评表扬不发,拉票评比不发。
三是未经区教育局许可的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动信息不要发。一般性通知,原则上不点赞、不回复,避免“拍马屁群”的出现。
四是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信息不要发,如商业广告或商品营销,严禁教职员工成为“微商”,避免“广告群”的出现。
五是他人隐秘信息不要发。
网络图片
将平台管理纳入教师考核范围之内
城西区教育局要求各单位履行好平台的考核、监管等工作,将平台管理纳入教师考核范围之内。
对于违反此规定的在职干部、教师、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此规定的代课教师、临聘人员要坚决辞退。
看完这个规定
网友纷纷点赞
有很多网友建议全国推广
不过,也有人担心执行不到位
本文综合自:新华社、楚天都市报、钱江晚报等
微信编辑: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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