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车触电身亡,车主反赔5万?假新闻!
“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
家属索赔20万,一分不能少!”
这两天,这条“新闻”迅速在网上发酵
仅微博的阅读量就达1.5亿
百度检索的网页多达数十万条
然而,万万没想到
此案竟是子虚乌有
武汉法院昨晚回应:查无此案!
“武汉刘先生遭小偷家属索赔”引爆网络
12月19日下午,某微博博主发布一条信息:
【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一分不能少!】武汉的刘先生停放在楼下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被小偷看上了,小偷在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赔偿金,且一分不能少。最后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5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该条微博链接了信息出处,系某报纸于19日见报的一篇评论“小偷偷电瓶车身亡车主要不要赔偿”。
此后,这条信息迅速在网上火热流传。记者看到,至12月20日上午11时42分,该博主主持的微博话题#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阅读量已达1.5亿,讨论量达2.1万。记者在百度网页检索发现,以“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为关键词检索到的网页高达41.9万个。
各个平台引发网友的评论大致类似,网友们较为一致的认识的“刘先生无辜”,“怎么会有这样的调解”,还有不少网友认同“这是电动自行车正当防卫”这一语带调侃的说法。
“三无新闻”今年7月份已有类似版本
记者通过百度检索看到,网上最早出现的一条类似消息是在2018年7月13日,当时的版本是“偷车贼被电动车电死,死者家属要求赔偿20万元,该赔吗?”文中没有任何时间、地点、当事人的信息,唯一的地名信息只有“县城”二字。
今年7月15日,网上出现了非常接近目前版本的信息:标题是“小偷偷电动车时触电身亡,家属要求赔偿20万,网友:正当防卫”。
该文称,“近日就发生了这样一件奇葩的事,当事人刘先生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在楼下充电,深夜小右想偷电瓶,却没想到因此触电身亡,而死者家属一定要刘先生赔偿20万,这件事在网上引来了许多网友的热议。”
此文中,除了“刘先生”3个字,再没有任何关于时间、地点、当事人的信息。
此后,该信息经过多轮发酵,不知道是谁把“刘先生”改写成“武汉的刘先生。”12月19日,某报评论版刊发“小偷偷电瓶车身亡车主要不要赔偿”文章,被微博转载后,在网上掀起新一轮传播。
武汉法院查无此案,源头竟是子虚乌有
昨晚8时51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通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人在盗窃我市刘先生停放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赔偿金;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精神损失费。
媒体报道后,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对媒体报道、评述的“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核查。经查,我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我们注意到,报道该“案件”的首发媒体已自行删除了相关文章。
本文综合自: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楚天都市报等
微信编辑: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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