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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保安太丑,你就不付物业费了?

张家琳 上观新闻 2019-02-17

某退役著名体育明星是本小区业主,可他经常拖欠物业费。年底到了,他还拖欠着2018全年物业费。我们好几次联系他及家人,不是敷衍就是以‘正在出差”为由搪塞。



近日,古北某小区物业经理致电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热线63523600,恳请媒体及时介入:“我们给他3天时间,否则就请你们上门采访、曝光。”物业经理称该明星现为某俱乐部高层管理者,不会付不起物业费,且眼下转账也非难事,可就是迟迟不愿缴纳。3天后,物业经理又来电说再缓2天。第二天下午,经理联系记者,称对方终于付了款。不过,2019年该明星是否还会“拖泥带水”,经理还是有点忧虑。


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确保环境卫生以及保障各类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本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都明确: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岁末年初正是物业费缴纳高峰期,然而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上,记者看到不少相关投诉:大多是业主投诉物业公司为催缴物业费“手段恶劣”;也有少数物业公司状告业主“一毛不拔”,无理拖欠。实际情况如何?记者前往实地察访。


垃圾临时堆放点设在楼前
我不缴物业费


“去年9、10月间,小区1号楼前的一小块绿地被辟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据业委会讲,临时就是半年。可一年多过去了,垃圾堆放点‘岿然不动’。由于环境脏乱,1号楼内50%以上业主都不缴物业费。”说起不缴费理由,家住天山路177弄“南洋新都”的刘先生(化名)“理直气壮”。


12月24日上午,记者走进小区。在距1号楼西侧外墙仅4、5米的树丛内,记者找到了该临时垃圾堆放点。占地面积近20平方米,东、西两侧都砌有半人多高的围墙;北侧是建于10多年前,为小区以及周边配套的市政垃圾压缩站,靠小区公共道路的南侧则建有数扇木门。


南洋新都临时垃圾堆放点位于绿化树丛内,距1号楼西侧外墙4、5米左右。


堆放点内,破旧的席梦思、厨房吸油烟机弯管、油漆桶、泡沫板、床架子等重重叠叠,高度几乎与围墙齐平;堆放点围墙外的香樟树下,汽车轮胎、坏电水壶等被随意扔弃……


临时垃圾堆放点内破旧物品重重叠叠,高度几与围墙齐平。


临时垃圾堆放点靠小区公共道路的南侧建有数扇启闭的木门。


临客嘉物业经营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洋新都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于2002年底交付入住,现有居民851户。两人都强调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是市、区、街道的统一规定,所有小区都要遵守。


在物业公示的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规定》上,记者看到3、5、8吨的清运车每车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800元、1300元。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小区有7户正在装修,涉及整车集中清运收费,而各家倾倒的建筑垃圾分处不同时段,难以随收随运。他掏出物业费登记账册清点,1号楼40户居民中有16户没缴纳物业费,收缴率为60%,远低于全小区85%的水平。


物业公示的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规定》上,清运车根据不同载重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在小区,记者遇到数位正在晒太阳、散步的业主,他们全都表示:物业应做好建筑垃圾堆放点周边环境保洁、清理等工作;但“桥归桥、路归路”,业主该缴的物业费还是应该按时缴纳。


物业不开西面大门

买菜多走20分钟


“小区西面明明有好几道大门,物业为何终年关闭?12号业主到星华公路上的菜场去,因为绕道,一个单程起码要多花20分钟,物业这不是在刁难业主么?”说起自己已经两年不缴物业费,嘉定江桥镇金耀路555弄金沙鼎苑12号的黄女士(化名)“振振有词”。黄女士说小区是动迁房,于2012年12月首批入住,小区所属的真如物业公司总称等居民住满后即会开启西面大门。可如今居民入住率已达9成,还不见门开。


记者联系了金沙鼎苑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小区呈东西狭长型,规划入住1478户,现已入住近1300户。目前小区正式出入大门只有金耀路上一处;西面邻近10号、12号楼处,确实有扇大门,规划中是用做防汛通道的。他给记者发来了西门的照片,从照片中可以看到,门外近10米处是一座桥梁的桥堍,与西门所处地面有1米左右的高低落差,地面中央还竖着根电杆,安全通行堪忧。物业随后又发来小区西部邻近23号楼的一扇大门的照片,表示该门规定仅用于消防通道,物业无权开启。他补充说:其实,金耀路大门外也有一家菜场,规模比星华公路上的要大,居民不必舍近求远。


金沙鼎苑西部邻近23号楼的大门,被规定仅用于消防通道,物业无权开启。


不过物业也称,小区2018年全年物业费收缴率在95%左右,不缴物业费的业主只是极少数。


保安“长相难看”“晚上催缴”

也成拒缴理由?


在小区采访时,不少物业公司告诉记者,收取物业费是被写入物业服务合同的,在物业公司正常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费是违约的,追缴天经地义。


不过,一些业主对追缴方式不满意。12月中旬的一天,静安区万航渡路458弄嘉园小区业主方先生(化名)急切拨通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称物业公司晚上9:30分派多人上门催缴物业费,影响家人安全。有次晚上10:30分上门催缴,并“威胁”不缴就堵锁眼。方先生承认自己今年7-12月的物业费没有缴纳,“不过催缴也不能这副‘吃相’吧!”


12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嘉园。据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嘉园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小区于2001年交付,现入住758户,科瑞物业是2017年5月20日进入小区服务、管理的。“这样高端的地段,物业费标准才每平方米2.6元,你说贵吗?”对方显得很无奈,“可就是这样,还是有个别业主甚至以保安‘长相难看’等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表示,鉴于有的业主下班较晚,为催收物业费,物业有时会由晚班保安在18-20时手持POS机上门收费。“但我们从来没有采用威胁等手段催讨”。


静安区万航渡路458弄嘉园。


“小区物业包括管理处、保安、保洁等,共30多人,收取的物业费除了维护小区正常运转等必要的成本开支外,所剩无几。目前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在97%左右,说明绝大多数业主是认可我们物业工作的。”


小区环境脏乱差

物业用“断电”催缴物业费


有的业主投诉物业公司为催缴物业费,竟不择手段对业主采取断电手段,令相关业主十分气愤。


奉贤南桥镇望园南路1288弄卓越世纪中心属商住两用房,业主成女士(化名)反映,自己因小区人员进出杂乱、广告随意张贴、电梯广告收益不明、电瓶车电瓶被盗等原因,从2016年至今拒缴每平方米2.7元的物业费。最近物业以她拒缴物业费为由,不给她插卡充值用电。


金山区亭林镇长三角物流园业主鲁先生(化名)自称近3年没有缴纳物业费,而且小区内不缴物业费的业主不少,原因在于小区无保安、无管理、无维护,环境卫生糟糕。眼下服务入驻、管理的安徽易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催缴物业费,竟对拒缴业主采取断电方式。


记者在亭林镇政府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小区属商住两用房,一楼门面房1424户,一楼以上住户1664户,总计3088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物业管理问题和环境问题。镇政府将谋划成立“两城”(长三角物流城、电器城)管委会,具体做好市场规划、人口管理、安全监管、综合环境等方面工作。


物业费“捆绑”停车费


“我去物业缴停车费,可物业不收。理由是我拖欠物业费,只有等物业费缴清后才可付停车费。”延安西路1181号商住两用楼的业主许女士(化名)称,自己是2016年5月购买、11月入住的,不过物业费只缴至2016年上半年,2016年7月至今没缴纳过。


延安西路1155-1181号。


说起不缴费理由,许女士数落起物业公司的诸多不是:小区原本属酒店式管理,现转为住宅管理,物业费怎能再沿袭先前高达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物业服务严重滞后:电梯内可见宠物粪便、落叶等垃圾不见及时清理……


南都物业区域经理告诉记者:小区于2004年竣工,先前开发商曾包租10年,届满后就返还给了小业主。小区现有业主464户,车位不到60个。对方强调物业并非是将物业费“捆绑”停车费,而是要将车位优先提供给缴清物业费的业主。他认为可能在与许女士沟通中存在障碍,目前“捆绑”问题已解决,许女士被允许以业主身份停车了。


延安西路1155-1181号小区现有业主464户,车位不到60个。


无独有偶。上海康城3期业主林先生也是一年物业费没有缴纳,小区所属的深圳盛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不再收取他每月150元的停车费。物业人员向记者表示:只有先缴清物业费的业主才能优先享用车位。松江勋业东路188弄国贸天悦小区陈先生(化名)庆幸自己,在缴清了拖欠的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才不再以外来人员,而是重新以业主身份收取他的停车费了。


“法庭上见”

竟让业主深感意外


记者注意到,一些物业公司对断电、捆绑等催缴物业费的“套路”都予以回避,可也有物业公司“忍无可忍”,亮出与业主“法庭上见”的真招。


奉贤九华苑业主郑先生(化名)反映,他于2009年购买了小区的顶楼复式房,入住后每逢下雨房顶就渗漏,屡次向物业反映,可一直没修好,漏水已持续8年,因此他家一直没缴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历年拖欠的物业费共计1万多元,另要支付违约金4000元左右,令郑先生深感意外。


记者联系了上海营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九华苑管理处,工作人员称小区有1708户,以动迁农民居多。物业费从2013年每平方米0.50元调整至目前的0.80元。针对郑先生提出的“一直没修好”,工作人员表示至少从2017年9月至今,有两次明确的维修记录,显示当时都是修好的。营巢物业公司则表示,今年他们对所有管理的楼盘,近200户常年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采取向法院集中起诉的方法进行追缴。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郭韧律师分析,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缴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郭律师呼吁小区业主、物业公司达成“一分价钿一分服务”的共识,共同促成小区品质的提高,彼此温暖、互不辜负,才是小区有效治理的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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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家琳

微信编辑:胡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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