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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周】长三角的“示范区”,何以成为“新高地”

朱珉迕 上观新闻 2020-01-25

它并不只是一个纯粹的、从“零”开始的改革试验区,也不能复制一般的“造城”经验,必须开创新的发展和建设范式,呈现更为有机和综合的品质与功能。


上海的地势不高,但上海的不少事,都着力在“高”字上做文章。

“高地”一词,就常常被用来作为目标。2018年7月,上海市委正式发布的《关于面向全球面向未来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意见》,就明确要打造8个“新高地”,包括“具有国际标识度的上海品牌新高地”“衔接国际通行规则的制度创新新高地”“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新高地”等。

打造“高地”,意味着要有超乎一般的水准,在全国乃至全球同类领域中处于领先。并且,“高地”之“高”,很大程度上体现于一种示范和牵引作用,能被视作标杆,也能辐射更广。

到2019年的秋天,在上海的西郊,“新高地”再次被着重强调。


上周,上海市委书记李强赴青浦调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称示范区要成为“改革开放新高地、生态价值新高地、创新经济新高地、人居品质新高地”

今年4月,李强曾在以长三角一体化为主题的中国城市百人论坛研讨会上表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的“示范区”,就要率先探索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举措的集中落实、率先突破、系统集成,“努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生态价值新高地、创新经济新高地、人居品质新高地”。

自去年11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被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示范区”的消息及其角色与功能,就一直广受关注。

在上海的视野里,“示范区”代表的是一个全新的“扇面”——今年以来,李强曾在多个场合表示,西面的“示范区”和东面的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构成了上海“对内对外开放的两个扇面”,并形成东西“两翼齐飞”的格局。

在他看来,上海面向长三角和长江流域,此前却一直缺少对内开放的核心承载区。“示范区”的出现,堪称“补上了一个‘缺’”。

同时,“示范区”是一个兼有城镇和乡村形态的复合空间,且包括相当规模的传统江南水乡和生态涵养区域。这意味着,它并不只是一个纯粹的、从“零”开始的改革试验区,也不能复制一般的“造城”经验,必须开创新的发展和建设范式,呈现更为有机和综合的品质与功能。


一年间,人们对“示范区”的想象和谋划,其实经历过一个逐渐清晰和深化的过程。从名称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生态绿色”四字定语十分重要。这片区域需要专门强调“生态价值”和“人居品质”,并要求更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创新型的产业导入。

而强调四个“新高地”的“战略定位”,意在表明这片区域需要在更综合的层面上构造样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上周的调研中,李强对此逐一解题。“改革开放新高地”,重点突出“统”字,建立统一的产业准入标准、生态环境标准、公共信用评价体系等。“生态价值新高地”,重在突出“特”字,要有空间形态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创新经济新高地”,重在突出“增”字,用合乎“绿色”导向的新技术、新业态增量,来带动、优化和改造原先相对不那么高端的产业存量。“人居品质新高地”则突出“美”字,其外在形态和内在功能,需要彰显江南的人文特色和人本特质。

单看这些关键词已能发现,“示范区”定位为“四个新高地”,某种意义上是对整个上海乃至长三角区域发展理念的凝练浓缩。

反过来说,时下考量并推动全上海的发展,颇为关键的参照标杆,也正是这几个关键词。


比如“特”字,就常常出现在李强的话语中——上海各区在产业和功能上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是其反复传递的观念;“增”字亦是时下强调的重点——在将“抓发展”“稳增长”视作经济工作重中之重、亟待产业转型升级的语境下,“大力促增量”“增量带存量”,正是一条基本思路。

近两年来上海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进一步强调,以及在城市空间改造、景观设计方面的多个举措,亦缘自高层对品质之“美”的追求。这个意义上,上海西部的江南水乡同中心城区的历史风貌保护区域或是黄浦江苏州河沿岸的滨水区域,都贯穿着相似的理念。

但分量最重也最具象征意义的一条,或许是四个“新高地”之首的“改革开放新高地”。

上周的调研中,李强称示范区是“对传统行政区划经济发展方式的超越”。这里需要建立统一的产业准入标准、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要“依靠改革探路开路,强化改革创新示范,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切实回答好一体化制度创新的重大命题”——总而言之,重在一个“统”字。

这个“统”,显然不是将沪苏浙三地的现有标准、制度简单叠加,而需要全面且不失大胆的改革突破和制度创新。

近一年来,人们对“示范区”最大的期许和想象,正是在这个“统”字上——它既是三个行政主体和空间之“统”,也是各项改革创新试点任务之“统”。今年春天的全国两会,及其后相关场合上,相关人士反复表达的呼声,就是让“示范区”承载尽可能多的改革试点,尤其是在不改变行政区划的条件下打破原有的行政区隔,探索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制度”,推动重大改革举措突破集成。

某种意义上,只有在这些方面体现足够的改革力度,“示范区”才有真正的“示范”功能,并打开一个具有分量的“扇面”。承担起这样的作用,需要国家层面的支持与赋权,更需要地方的自主探索与主动协同,需要发挥充分的想象力、执行力和协同力。

而这条提给“示范区”的要求,何尝不是对整个上海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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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珉迕
微信编辑:胡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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