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人:报警没用,处理结果常常“不了了之”
陈某被行政拘留20日
江北区公安机关经调查,陈某自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对何某某实施拖拽、推搡、殴打等故意伤害违法行为(何某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伤或轻伤以上程度)。
另查明,陈某还有通过微信实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针对陈某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
何某某为防止陈某再次对其实施故意伤害行为,11月27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该院经审查,依据认定的事实,已依法作出对何某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宇芽:感谢警方
昨天上午,当事人宇芽在微博对警方表示感谢并透露,自己已经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很多网友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传统印象里
被家暴的女性往往没有经济来源
需要男性供养才能生活,
但宇芽这样独立的职业女性
被家暴五次就让人难以理解
网友:“她们为什么不离开?”
反家暴社会工作者黄茜说:
人们质疑受害人,是因为大多数人不知道,这样的选择背后,是怎样的痛苦与无奈。
被“控制”的爱人
“我被老公打了。”电话那头,求助者万怡声音缥缈,黄茜听出了迷茫和无助,“我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专门服务于被家暴者的求助热线,打电话来的大多是女性,“该怎么办”是她们询问最多的问题。她们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甚至发生了什么也不愿意说,黄茜得一点点问出来。
眼下情况类似。“他一直威胁说要杀了我,我该怎么搜集证据证明我被家暴了?”万怡的问题直截了当。几个月前,丈夫动过一次手,万怡眼睛被打得青肿,嘴角流血,她没有报警,也没有就医,更没有录音录像。丈夫警惕性很高,近期的威胁言论,从来只会当面说。
黄茜建议她尽快搬出原住处,再与丈夫联系时,注意留存电话录音、聊天截图等证据,“比取证更重要的,是您和孩子的人身安全。”
万怡和丈夫合伙开了家小公司,有3个孩子。“噩梦”从8年前开始,多少次大大小小的暴力伤害,万怡数不清。前不久,丈夫开着车,万怡坐副驾驶位,言语间,两人有些不合,他突然大喊,“要死一起死”,然后狠踩油门,车子冲向路边。
家暴伤害的不只是身体。在黄茜眼里,万怡能力强,会挣钱,是事业上的女强人,但丈夫口中,她被叫做“荡妇”“妓女”,是为了挣钱不择手段的“舔狗”——“恶言恶语”的由头,却是她参与的生意场上的正常应酬。
“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我?我做错了什么?”万怡想不通。她渐渐相信丈夫的话,并且试图通过证明自己,纠正他的想法。但这是一个无底洞,她像掉进了漩涡,越陷越深,想要改变对方、拯救双方关系的愿望,把她绑在了丈夫身边。
况且,每当万怡试图逃跑,比如连续离家几天,丈夫的警告会一个接一个出现,笼罩在巨大恐惧下的她,对这些威胁性话语深信不疑——如果离开,丈夫会想方设法“弄死”她,然后“杀”她全家。
“无论是身体上、精神上还是经济上,施暴者实施攻击的主要目的就是控制受害人。”北京卫平妇女权益机构共同发起人、反家暴专家冯媛说。万怡掉进了施暴者圈套。
Leslie Morgan Steiner在2012年TEDxRainier的演讲:被家暴无关收入和教育程度
很多受害者都会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可能表现为对环境过度警觉,反复做噩梦,或突然“回”到被暴力伤害的场景中(“闪回”),以及一些类似于抑郁症的症状。心理创伤影响受害人的认知和行为,也加大了他们主动维权的难度。
“您下一步打算怎么办?离开他吗?”黄茜问万怡,“再看看吧,再观察一下。”
这种情况很普遍,即便被侵犯,人们还是容易对选择信任的亲密爱人抱有期待,同时,弱化自己正面临的风险。
黄茜的作用是,让他们直面现实。她告诉万怡:“您必须意识到,您和孩子所面临的风险可能致命。”
“懦弱”的母亲
万怡选择留下,还有一个原因是,她顾虑3个孩子。
孩子,是不少被家暴者重回原有家庭的理由,其中包括李淼的母亲。
李淼说,母亲没念过书,出身农村,前不久,为了照顾6岁的弟弟,辞掉了在幼儿园的工作;父亲高中毕业,几乎负担了全部生活开销。父亲瞧不起母亲,觉得她是小地方来的,什么都不懂,母亲也认为,自己身份卑微。
李淼记得,上初中时,父亲出去喝酒,深夜未归,她打电话告知,钥匙放在门口的垫子下面。半小时后,父亲回家,用拳头“砸”门,母亲被惊醒,跑去开门,直接被按在地上打。当时年纪小,李淼只觉得父母感情不好,容易发生争吵,父亲脾气不好,就打了。
类似的事情时常发生。“妈妈,你离婚呀!你为什么不离婚?”李淼不止一次问母亲,“还不是为了你?等你长大就明白了。”
母亲从未报警,被家暴的事只跟最亲近的人说过,毕竟,“家丑不可外扬”。被打得狠了,母亲跑回外婆家,也会很快被劝回。她之前已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再离婚,在当地,会连累整个家庭的名声。
钱也是问题。几年前,母亲曾有过离婚的念头,还专门咨询了律师,却被告知,打离婚官司要5万多元,而她几乎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
打人后,父亲有时会道歉,李淼尝试过原谅。她念着父亲的好,比如,小时候,父亲爱用胡子“扎”她,后来,父亲为她种了一片紫薯地,也会为她想吃的饭菜早起准备食材。
但每次,过不了多久,父亲就会再次施暴。
李淼终于考上大学,母亲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她身上:“等你上完大学找到一个好工作,养我,带我走出痛苦。” 李淼很崩溃,她痛恨父亲的暴行,更埋怨母亲的懦弱,现在,让母亲幸福的压力也要一并承担。
类似李淼母亲的例子,黄茜遇到过不少,母亲一个人无力抚养子女,除了维持家庭的完整性,生存也是她们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但有一个问题必须要明确,成长于家暴环境,孩子身心必然会遭受巨大伤害。”黄茜说。
“不了了之”的求助
“王警官在吗?”黄茜第3次陪万怡走进警察局,“他刚出去,你们等一会。”
两个月后,万怡再次找到黄茜。她又被家暴了,这次,差点没命。
丈夫掐着她的脖子,把头使劲往床上撞,窒息的感觉让她绝望。更令人心寒的是,丈夫施暴时,公公婆婆都在客厅,直到她拼命挣脱、冲出房间,他们才上前询问,平息事端。
万怡选择报警,并决心在黄茜的帮助下,请警察开出《家庭暴力告诫书》(以下称《告诫书》)。
事实上,经过司法鉴定,若受害人损伤程度达到轻微伤级别,施暴者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处以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就法律效力而言,《告诫书》只是行政指导意见书,等同于训诫或批评,不具强制力。
“被警察抓走是挺严重的事,影响不好,还是夫妻,也不要撕破脸, 把他弄进去了,出来会报复我。”跟万怡一样,大多数受害人会选择《告诫书》,他们的目的是停止暴行,而不是惩罚施暴者。
在他们看来,警察当面宣读《告诫书》的场景有不小威慑力。并且,一纸书面记录也是他们曾被家暴的有力证据。
但眼下,想拿到《告诫书》不容易。
“男方来了吗?双方说法我都得听。”等了近2个小时,王警官终于出现了。但警察不会亲自“抓”人。万怡只能给丈夫打电话:“警察让你来一趟。”
万怡和丈夫共同进入调解室,接受调解;然后,万怡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表示不再追究丈夫责任;接着,出具《告诫书》的申请被提交上去……“你们回去等吧,所里领导批准了,我们会通知。”
和公权力机构的交涉过程中,黄茜常感到挫败和无力。之前,她问受害人,为什么不报警,得到的回答经常是,报警没用,处理结果常常“不了了之”。
受害人对公权力机构渐渐失望,不再求助。
比如,受害人报警后,警察会开出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受害人,先去法医鉴定机构做验伤,验伤结果出来再做进一步处理,“鉴定结果只有开委托书的警察才能去拿,警察忙起来,忘了这件事,就不会再有后续处理了。”黄茜说。
除公安机关外,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也是受害人可以求助的对象。
我向一位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了解情况。她说,接到相关报案后,警察会以“发生了家庭纠纷”为由要求居委会协助,他们将共同到居民家中,首先制止家暴,警察对施暴者提出批评,居委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并要求施暴者口头承诺,不再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口头训诫是最普遍的处理方式,但对于受害人的保护而言,远远不够。”黄茜说,类似情况发生几次后,受害人会认为公权力机构帮不了他们,渐渐失望,不再求助。
家暴不是家务事,家暴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织就一张保护网,救助身处困境的受害者们。
冯媛认为,社会反家暴网络的构建,要加强对公权力机构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要解决观念问题,还要解决技能问题。”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陆志安也建议,更好预防和处置家暴问题,需要一种更广泛的联动机制,比如,在基层组织设立专门的帮扶机构,为家暴受害者和加害人分别提供心理疏导和有针对性的帮助。
等了几天,万怡终于拿到警方出具的《告诫书》,并以此为证据,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前段时间,黄茜又接到万怡电话,说丈夫再没对她动手。但表面的风平浪静,黄茜担心,持续不了太久。
*如果你怀疑身边的人被虐待了,请挺身而出:
要记住,那些施虐者非常善于控制受害者。受害者情绪抑郁,并且经常被和朋友们隔绝开。识别出警告性的信号,主动提供支持,你有可能帮助ta逃离那段关系。
(文中黄茜、万怡、李淼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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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作者:巩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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