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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1例、重症7例,武汉卫健委对“不明肺炎”进行通报,专家解读:死者为男性,61岁

上观新闻 2020-01-23
今天上午,武汉市卫健委对“不明肺炎”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称:

在“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原体初步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之后,国家、省市专家组立即对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诊疗、监测等方案进行修订完善。武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有患者标本进行了检测,截至2020年1月10日24时,已完成病原核酸检测。国家、省市专家组对收入医院观察、治疗的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测结果等进行综合研判,初步诊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1例,其中已出院2例、重症7例、死亡1例,其余患者病情稳定。所有密切接触者739人,其中医务人员419人,均已接受医学观察,没有发现相关病例。


疫情发生以来,武汉市在国家和湖北省的支持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防治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全力救治患者。制定诊疗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集中专家和资源全力救治。二是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发现患者主要为武汉市华南海鲜批发市场经营、采购人员,2020年1月1日已对华南海鲜批发市场采取休市措施,并对全市公共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进一步加强防病指导和环境卫生管理。三是广泛宣传防病知识,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四是配合国家和省进行病原学研究。五是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等通报疫情信息。

自2020年1月3日以来未发现新发病例。目前,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我市将继续加强患者救治、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防病知识普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当前,正处于冬春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公众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群集中地方,必要时可佩带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 专家解读:死者为男性,61岁



就通报中公众关心的话题,专家进行解读。

问:本次疫情病例是怎样诊断的?
答:根据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和病原学检测结果综合研判。

问:本次疫情病例临床表现上有什么特点?
答: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伴有干咳,住院患者呼吸困难较为常见。绝大多数患者入院时生命体征大致平稳。

问:目前出现一例死亡病例,具体是什么情况?
答:患者为男性,61岁,因呼吸衰竭、重症肺炎入院,同时患有腹部肿瘤及慢性肝病。该患者常年在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采购货物。入院后给予对症支持、抗感染、呼吸机辅助呼吸、持续ECMO体外生命支持等治疗后,症状无好转,于2020年1月9日晚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病原学检测结果提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死亡诊断为重症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重度),脓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严重酸碱代谢紊乱,肝硬化。直接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

问:通报中说“自2020年1月3日以来未发现新发病例”,这意味着什么?
答:根据国家、省市专家的流行病学调查,这次武汉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发病全部在2019年12月8日到2020年1月2日之间。自2020年1月3日以后,临床和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没有发现新感染发病的病人。

问:如何理解“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
答:根据国家、省市专家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这次武汉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大部分都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目前没有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我们还在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的实验室检验检测。另外,截止目前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医务人员都未发现相关病例。


本文综合自武汉卫健委官网
微信编辑:胡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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