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媒体报道
山东女子方某洋
因不孕遭到婆家“打、冻、饿、禁闭”等
“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
持续时间达半年
于2019年1月31日被
公婆和丈夫虐待致死
年仅22岁
方某洋童年与母亲的合影
今年1月22日
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
决定从轻处罚
被害人家属提起上诉后
德州中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发回重审
11月17日
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告诉记者
案件将于本月19日开庭
家属认为此前的刑罚过轻
要求严惩方某洋的公婆及丈夫
给受害人一个公道
婚前体重160斤
去世时仅60多斤
据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称,方某洋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有精神病,方某洋是独生女。
“方某洋身体健康,只是有些反应迟钝,以前知道她在婆家过得不好,但是不知道她被虐待、被打。”
据三名被告供述,因为方某洋曾流产,并且一直未能怀孕,使其全家人都很气愤。
为儿子娶方某洋,家里前后一共花了13万左右,其中10万元是借的,事发当天从早晨8点30起到下午4点半左右,刘某英就数次指使方某洋干活但被拒,刘某英多次殴打方某洋,直到当天晚上6点半,刘某英赶来对其称“方某洋快不行了,赶紧回家。”2016年农历的11月18日方某洋与张某结婚,后发现她行为异常,通过了解获知她有精神方面疾病。再后来他们发现方某洋无法生育,通过就医检查和打听方庄村的乡亲得知,她之前和她村的男人流过产,后来对方某洋从口头数落演变为饿饭和殴打。刘某英称,张某林喜欢喝酒,自2018年秋天开始,喝完酒后的张某林经常发泄不满,殴打方某洋,每次下手都不轻,不让方某洋吃饭也是张某林提出来的。“刚开始打方某洋的时候她会反抗,后来经常打骂她了,她也害怕我们了,就不再反抗了,只是说‘别打我了,我听话了’”,其印象中方某洋没有打人骂人、摔东西砸东西及自残行为。方某洋的表嫂曾表示,结婚前方某洋一米七六的个头,体重160斤到170斤,“据说最后都瘦成一把骨头了,而且身上很多伤痕。”11月17日,方某洋娘家所在的山东德州禹城市前曹镇方庄村村支部书记方喜军告诉澎湃新闻,2016年方某洋嫁到张庄村后,此后一直未回过老家,直到2019年方某洋死后,方某洋婆家才派人过来告诉他们此事。方喜军说,方某洋父亲去世时,曾想见方某洋一面,但“男方都没让方某洋回来,这是人生中很大的一个遗憾。”方某洋婚后被殴打、家暴一事,村里是否知情?方喜军说,“不知道,(人家)男方根本不让回家来。”据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自2018年7月份以来,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婆婆刘某英、丈夫张某多次对方某洋实施饿肚子、用木棍抽打身体、冬天在屋外罚站等虐待行为。经鉴定,方某洋符合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今年1月22日,山东禹城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方某洋的婆婆)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被告人(方某洋的丈夫)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现, 决定从轻处罚;各被告人亲属自愿预交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故决定从轻处罚。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张金武律师供图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在接手案件后,认为原审程序违法。张金武:一审法院未能允许被害人的母亲杨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庭审,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权利。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申请人及辩护人方某洋的亲属也强烈要求公开审理。
张金武认为,被告人的罪名应当是故意伤害和虐待(致死)两罪。在张金武的帮助下,方某洋家属向德州中院提起上诉。德州中院认为,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三原审被告人均系成年人,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原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诉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张金武告诉记者,此案将于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