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16年后,陈凯歌又投诉一批吐槽者,网友:是不是太玻璃心了?

钟菡 简工博 上观新闻 2021-01-26
时隔16年
曾表示要起诉
将电影《无极》
剪辑成《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侵权的陈凯歌
昨天又因类似的事上了热搜


1月6日有多位B站up主(指在视频等网站上上传视频、音频文件的人)发文称自己发布的关于陈凯歌的吐槽视频被陈凯歌举报
网友晒出被举报的信息
很快
#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谁能想到,我能获得当年胡戈的待遇。”
吐槽UP主被陈凯歌“批量”投诉

16年过去,当年胡戈将电影重新剪辑并配以解说的方式,已经成为视频网站上常见的“吐槽”类视频,一些UP主也以强烈的个人风格受到网友的欢迎,其中不乏一些过激、冒犯的言语。

日前,陈凯歌作为导师参与了演技类综艺节目《演员请就位2》,部分片段引发争议。例如节目中陈凯歌执导《甄嬛传》片段引发现场观众哄笑,陈凯歌坚持给参演的陈宥维发“A卡”以“鼓励青年演员”,这与他此前评价郭敬明给没有演技的何昶希发“S卡”时观点相左。

诸如此类表现引发网络巨大争议,不少吐槽类UP主纷纷发布涉及该节目和陈凯歌的吐槽视频,甚至有人由此搬出了网上流传的其私人生活之事。

昨天,多位UP主发文称自己发布的相关吐槽视频被陈凯歌举报。

在B站拥有69.1万粉丝的影视UP主“轩邈Elias”是被举报的对象之一,他发布的作品《原形毕露的陈凯歌,一个终极郭敬明》,截至昨天下午已显示有147万的播放量。这段视频主要针对陈凯歌在《演员请就位2》中的表现进行评价,也出现了“下作”“一丘之貉”这样的词汇。

另一位B站“吐槽”红人“老邪说电影”则在视频标题中直接吐槽陈凯歌“双标”,称其在节目中的表现是“即使我丢掉人生准则满嘴胡扯,但是只要我察觉你骂我,我就骂死你”,并用了“小心眼”“睚眦必报”等说法。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一些拥有大量粉丝的知名up主,一些只有几千粉丝的up主也声称自己收到了举报投诉。


这位名为“我就是我祖国的小花朵”的up主在视频中称:“我那期视频也就1万播放量,我连6000粉丝都不到,居然还能和陈导攀上关系。感谢陈导让我知道了法律的威严,最后向陈导进行沉痛的道歉.....”

还有UP主在视频中涉及陈凯歌的个人生活,有UP主称陈凯歌是“当代岳不群”“资深渣男”“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不过类似视频不少目前已经删除。

在部分UP主晒出的侵权投诉截图中显示,投诉理由为:“该内容旨在恶意侮辱、诋毁陈凯歌先生,严重损害陈凯歌先生的个人声誉,涉嫌侵犯陈凯歌先生名誉权”。

代理律师事务所回应:对人身攻击零容忍

对此,1月6日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话题中所涉及的投诉举报系律师事务所主动代陈凯歌导演进行,该投诉未针对相关网络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针对相关网络用户所公然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声明同时称, 陈凯歌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一切评价,尤其针对其作品的批评性言论,“但对于超出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畴之人身攻击性言论,陈凯歌导演始终坚持‘零容忍’之态度”。

     
律师解读:
和当年与胡戈的纠纷不同

尽管“轩邈Elias”称自己“获得当年胡戈的待遇”,但陈凯歌此番发起的举报和接下来可能采取的诉讼,跟16年前与胡戈的纠纷大不相同。

陈凯歌方的律师重复了陈凯歌在《演员请就位2》里的说法,即作为一名专业导演,“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一切评价”,包括针对其作品的批评性言论,“不论表达方式系委婉抑或尖锐,陈凯歌导演均持包容态度”。但对于超出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畴之人身攻击性言论,则“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

从举报理由到律师声明,可见这一次陈凯歌针对的是“名誉权”问题;但当年与胡戈《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产生纠纷时,陈凯歌曾在柏林接受新浪记者采访时回答:“这个已经超出了正常发表评论和意见的范围,是把本属于别人的知识产权拿过来任意篡改,任意去糟蹋的一种做法。”

这意味着如果当年起诉,陈凯歌方可能会以胡戈“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起诉,即侵犯了《无极》的改编权和完整权。但如果现在起诉这些UP主则难以使用这一方式,因为UP主使用的画面来自综艺节目,知识产权不属于陈凯歌,所以“侵犯名誉权”才是关键。

而且相对于当年胡戈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放上网供网友免费下载观看,如今的UP主们可以通过“充电”乃至接推广的方式获取利益。

“冒犯”的尺度在哪里?

尽管此番举报让不少人联想起16年前的“馒头血案”和留在当年的那句“做人不能无耻到这种程度”,甚至有人以为陈凯歌是个“喜欢打官司”的人,但裁判文书网上搜索不到陈凯歌起诉胡戈的信息。

裁判文书网上多年来陈凯歌仅有三起名誉权官司,针对的是同一人吴某和三个不同平台。吴某撰写的文章以陈凯歌、陈红、倪萍之间的情感关系为主要内容,文章的标题及文中对陈凯歌的个人生活使用“搞大某某的肚子”“想享受两女侍一夫”等说法,并评价其为“猎艳高手”“泡妞专家”“极品渣男”等。

以陈凯歌胜诉的案件来看,判决书中提及涉案文章中的事实部分均来自网络摘抄或推定,无证据证明与事实相符,而且“其包含的含义、内容系不被社会大众接受且低于道德标准,属于一般公众的理解中带有违反公序良俗的有关道德方面的贬低性评价。”法院因此判定被告文章属于虚构事实、恶意诽谤陈凯歌名誉。

“冒犯”的尺度何在?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红颖认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尽管法律中并没有特别规定公众人物的义务容忍范畴,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会有这种情形存在。在专业人士看来,此次被陈凯歌举报的UP主中,吐槽视频内容涉及陈凯歌私生活领域的部分过激言论存在侵权风险。

有UP主在视频中针对陈凯歌个人生活进行评述,目前已删除

但法律界人士也表示,批评陈凯歌在综艺节目中“言行前后不一”等是否属于人身攻击仍需探讨,“对人身攻击的判定比较主观,但带有攻击性的言论一般都要担责。”郝红颖提醒影视评论视频作者,对于影视作品及其相关作者的吐槽需要把握尺度,在确保信息真实客观的情况下,不要恶意攻击公众人物外貌、人品等,避免侵权风险。

应给予“吐槽”一定的空间

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放到16后的今天,其实就是B站上一个典型的“吐槽”视频。
“这些吐槽视频不妨看做视频化的影视评论。他们输出的内容是有价值的、能获得网民认同的,只是采取了更贴近网络、更创新和个性的表达方式,这些方式可能对所涉的作品、人物产生冒犯,但我认为这样的冒犯是应该被容忍的。”市民陈先生认为,就像《吐槽大会》这样的节目广受欢迎,“吐槽”本身就是当代的生活方式,不必“带着放大镜去看待”。

“我也许很讨厌一些电影,但在B站上看吐槽他们的视频却很欢乐。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吐槽视频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作品,并且留下UP主鲜明的个性,这些价值是独立于原本的影视作品的。”B站用户史小姐是此次被举报的部分UP主的粉丝,她也认为应该允许给予“冒犯的空间”。早在陈凯歌与胡戈发生纠纷之时,时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厉无畏就曾撰文称“移花接木的手法是开发创意的最常用的手法”:“移花接木、集成重组是赋予平白的产品以新的文化内涵的有效途径之一。”

“轩邈Elias”在回应中表示,“作为一个内容传播者,一定是给大家提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人民的心声是需要被表达的,但作为表达者要承担表达形式的责任”。

网友热议

有网友为这些博主喊冤,嘲讽道虽然时代变了,但陈凯歌还是那个经不起观众批评的陈凯歌,心胸狭隘。


也有一些网友表示举报行为情有可原,因为经常有影视区博主刻意蹭热度为黑而黑,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陈凯歌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进行举报无可厚非。


也有网友反驳称,目前大部分发声反映此事的博主,在涉事视频中都是就事论事点评陈凯歌在节目中的言论,不存在造谣污蔑等人身攻击的情况。若是连这种程度的批评都接受不了,陈凯歌未免太过玻璃心。


你怎么看呢?


本文综合自上观新闻、红星新闻、新浪微博
相关作者:钟菡 简工博
微信编辑:纳米
校对:皮皮

◢ 猜你想看↓↓

已有一人中枪身亡!特朗普支持者聚集游行闯入国会,中国驻美使馆紧急提醒→

香港5个人中就有一个穷人?冬夜,62岁栖居麦当劳的“难民”流落街头

风雪交加,他们与天地同色…网友泪目:春天的阳光很快会来

来检查了!上海“禁限塑”一周,仍有商户无动于衷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下载上观新闻APP


嘿,星标我们了吗?


“嗯,这篇正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