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徐汇滨江买新房,需全额付款600万认筹金?上海房管局约谈房企中介→

上观新闻 2021-03-18
近期,徐汇滨江两个新楼盘认筹,要求认筹金达600万元且全额付款。今天,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各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公司不得通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形式,变相提高购房人首付款要求。
上海部分区域的新房价格略低于二手房市场,吸引了大批购房者的关注。有消息称,在徐汇滨江区域两个新楼盘认筹期间,一个项目认筹金高达600万元,并要求全额付款;另一个高端项目将认筹金定在了600万元,还要求提供700万元活期存款证明。

认筹金指一些开发商还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一些折扣,让购房者交一些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让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有些房企将认筹金改名为购房“诚意金”、VIP消费卡、认筹卡、“内部认筹”等形式,但实质上成为不少地产开发商营销的有力手段,让开发商在开盘前回笼资金,解决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的燃眉之急。这是被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

上海约谈部分房企、中介和销售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沪经营的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和有代表性的房企被相关部门约谈。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2月1日,上海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刑侦总队联合约谈警示教育,通报了近期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针对各大房地产中介机构,会议明确,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对一线人员的管理,不得诱导、教唆、协助房屋买卖当事人违反或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违反税收征管和金融监管政策法规;

不得炒作房屋涨价、制造购房恐慌情绪的信息

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违法违规房地产金融活动;

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房地产广告,推销房地产;

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上市时不得以承诺“保证摇到”、“保证买到”等“碰瓷”收取所谓“茶水费”“关系费”

要切实管理好所经营的互联网房产信息平台或门店展示橱窗,确保所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批准预(销)售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宣传预(销)售价格、时间

重视与微信公众号合作发布信息的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其建立的购房交流群,发布项目信息的,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广告发布相关规定;

不得人为制造、编造所谓项目热销的信息;不得通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形式,变相提高购房人首付款要求;

要加强项目销售管理,不得有虚假宣传,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设置的样板房内不得有违法搭建或占用共用部位装修等行为。

各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领域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媒体曝光、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移送侦查等,多措并举,持续整顿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好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上观新闻、新民晚报
作者:戚颖璞
微信编辑:泰妮 车车
校对:wing


◢ 猜你想看↓↓

加个回车键就是一首诗?贾平凹之女诗歌引热议,网友争相模仿,看看文坛怎么说

中美关键时期,杨洁篪向拜登政府提了四个建议→

什么情况?!“五福礼盒”把“福”写成了“祸”…人文社道歉,补偿措施也公布了→

武汉“四套班子”一把手全部换了!程用文当选武汉市长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下载上观新闻APP


嘿,星标我们了吗?



“嗯,这篇正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