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上海一壮年男子吵架后猝死,家属索赔90万元!法院这么判→

上观新闻 2021-11-28
去年11月底,奉贤区一男子因停车事宜与居民发生争吵不料几分钟后王某突然倒地身亡……
这究竟发生了什么?↓↓↓ 

去年11月28日,王某将车辆停放在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某社区弄堂门口。考虑到弄堂为附近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且也是社区消防取水点,荀某遂上前劝阻,争吵也随之发生


事后,王某将车辆挪走。当天荀某路过王某家门口时,双方又因停车事宜发生了口角。王某被路过的案外人黄某劝回屋内。


几分钟后,王某身体突发不适倒地,黄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王某亲属将吵架对象荀某诉至法院,索赔90余万元。


一审
被告无责,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上海奉贤法院判决,被告不应对该男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王某生前患有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王某停车确实阻碍通行,被告劝阻发生口角,但时间很短,未肢体冲突,故无责。

最终,上海奉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
无法认定荀某对王某的死亡
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判决后,王某一方上诉。

上海一中院认为,虽然鉴于王某本身的心脏病史,不排除其与荀某之间的口头争执可能成为心脏病发作的诱因条件。但考虑到王某不足四十岁,普通人难以预见与其发生口头争执可能导致其猝死的严重后果。反观王某,其明知自身有心脏病史,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保持情绪稳定,但其因自身车辆停放问题与荀某争吵,情绪失控导致病发,自身存在过错。无法认定荀某对王某的死亡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对于法院的判决,不少网友表示支持:

“这样都要赔,诸葛亮不是要倾家荡产?”



也有网友感叹:

莫生气!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本文综合自:上观新闻、新民晚报、奉法尚贤、网友评论等

相关作者:王闲乐

微信编辑:皮小姐

校对:晓川、cp



◢ 猜你想看↓↓
六中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划重点!
在新时代的“赶考之路”上书写新奇迹!上海干部群众第一时间学习六中全会公报
“MUJI”居然在上海开菜场啦!可以直接当网红打卡点?但是有人说...
突发!上海地铁1号线部分区段接触网跳闸,现已恢复正常运营→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下载上观新闻APP



“分享点赞在看,一气呵成!”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