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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1日起不能用支付宝微信“扫一扫”付款?央行不是这么说的→
这两天,一条“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禁止商用”的消息在互联网上传播,并表示新规发布者是央行。
很多消费者以为,以后不能再“扫一扫”;还有个体户等小微商户担心,明年起不能“扫一扫”收款。
央行官网截屏▲
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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