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防疫保障专用车发虚假广告揽客,市监部门查处

陈玺撼 上观新闻 2022-05-27
防疫保障专用车辆竟被用于非法载客
还发布广告公然招揽顾客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今天通报一起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监测网络广告时发现,蒋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主题为“疫情保供专车”的广告宣传视频。

该视频含有“上海城市预约保障车”“小型5座营运客车”“可以送虹桥机场,虹桥火车站”“可以送浦东机场”“可以送过黄浦江”“可定制起点终点《限上海市内》”“单次服务,预约为主”“接受加急服务”等内容,发布后的7日内播放量达7万余次。

相关广告宣传视频截屏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第一时间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开展联合执法。

经查,网约车租赁行业从业人员蒋某看到其同行李某在社交平台发布所谓“城市保障车”接送服务信息后,为在疫情期间牟利,自行编辑设计了接送服务文字信息,制作成广告宣传视频,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对外发布。

当事人宣称的所谓“上海城市预约保障车”其实是配有上海市防疫保障(人员保障)临时通行证、上海市防疫保障(生活物资)临时通行证等证件的车辆,具有专门用途,不得非法载客。

疫情隔离管控期间,当事人为非法牟利,发布了相关广告文案,对外进行揽客。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已分别对蒋某、李某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涉嫌非法客运的车辆通行证信息及相关经营情况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经营者,疫情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借疫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进行牟利;广告活动主体应当以真实、合法、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作者:陈玺撼

微信编辑:纳米

校对:凯


◢ 猜你想看↓↓
持续保运转稳预期强信心,守护城市经济运行生命线!李强检查功能性机构和企业
上海人大主任会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5月23日至24日举行
一起宅在“房产证面积”,孩子为什么感到害怕?心理专家解读→
几万元买到20盒小蛋糕?厦门男子诈骗上海“团长”,已被采取刑事措施
红房子医院门急诊始终开放,择期手术已恢复开展!各区医疗保供信息→
上海就医购物都要现场做抗原测试?发的试剂盒要囤起来?一手调查结果来了→
上海逐渐解封后,乘地铁、去餐厅商场要注意什么→
上海爷叔当志愿者两次成密接两次转运外地...回来后他又向居委报到→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下载上观新闻APP



“分享点赞在看,一气呵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