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立案侦查!义乌已有327人感染,这类人员紧急排查→
昨晚
义乌市公安局通报数起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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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就诊记录
庞某某被立案侦查
阻碍疫情防控
多人被拘留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连日来,义乌警方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最新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8月5日,高某(男,34岁)在明知疫情防控等级响应期间校外培训机构需暂停教学活动的情况下,仍违反防控规定组织学生教学,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高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6日,梁某某(男,54岁)在明知疫情防控等级响应期间密闭场所需暂停营业的情况下,仍违反防控规定经营棋牌室,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梁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6日,白某某(男,31岁)、白某(男,29岁)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过钻隔离栏的方式,私自离开中风险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白某某、白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6日,齐某某(女,31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纠集王某(男,47岁)、刘某某(女,46岁)、王某某(女,34岁)以打麻将方式聚众赌博。目前,齐某某因赌博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王某等3人因赌博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义乌公安再次提醒:公安机关将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妨害预防、救治、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唯有同舟共济,才能尽早战胜疫情。
鉴于义乌发现多名新冠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段、地点旅居史
8月3日18时至8月4日凌晨4时期间江东街道南山公园;
8月4日6时30分至9时30分期间江东街道徐村菜市场;
8月5日7时至10时期间江东街道徐村菜市场;
8月6日8时30分至19时30分期间江东街道徐村菜市场。
二、主动报备
请有以上地点相应时间段内旅居史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在家等候,请勿外出,同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不报备或者故意隐瞒、漏报、谎报、迟报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有义乌经营户在被隔离前,随身带上了马上“要交的货”,马不停蹄赶工;
有隔离在家“闲不住”的老板娘,乐观地继续“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