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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与博士生“存在不正当关系”,西南大学深夜通报
近日,自称为西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的微博用户@西南大学唯泉雪声228 举报其导师赵某,称赵利用导师职权胁迫她满足各种要求,而自己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未能获授学位。
1月25日晚,西南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微博账号“唯泉雪声228”在网络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回应相关问题。
关于反映赵某师德师风问题。 西南大学表示,2022 年9月16日,该生向西南大学反映其导师法学院教授赵某相关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经调查,赵某与该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赵某以下处理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以上处理处分已生效执行。2022年12月8日,学校将对赵某的处理处分结果正式告知该生。
关于反映不能被授予博士学位问题。西南大学表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该生提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经其申请学位所在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为未达到申请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不同意授予其博士学位。根据相关规定,该生可以先申请博士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再申请授予博士学位。导师组将加强对其的帮助和指导。
西南大学表示,学校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失范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感谢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和监督。
本文来源:西南大学
微信编辑:泰妮
校对:s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