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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文华故意杀人案开庭,因对学院党委书记不满预谋杀人

上观新闻 2023-06-03
今天(2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姜文华故意杀人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文华因故对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产生不满。经预谋,姜文华于2021年6月7日14时许,在复旦大学光华楼王永珍办公室内,持刀朝王永珍刺切数十刀,致王当场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姜文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诉讼代理人发表了代理意见。被告人姜文华及其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量刑等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当事人家属、社会公众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此前报道

2021年6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通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姜文华批准逮捕。

6月7日19时,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当天14时52分,复旦大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民警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岁,该校教师)控制,经120现场确认,被害人王某(男,49岁,系姜某同事)已死亡。

随后官方确认,遇害者为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犯罪嫌疑人系姜文华,事发前为该院教师。

事发后,网络上对姜文华的工作情况及其与王永珍的关系存在一些猜测与传言,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复旦大学发布情况说明指出,王永珍、姜文华没有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的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姜文华自2016年9月起,以青年研究员身份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学校与其签订合同,为期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2019年7月、2020年11月,经姜文华本人两次申请,在制度允许范围内,数学科学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两次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截至2021年6月7日事发时,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文华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本文综合自:上观新闻、长安街知事
相关作者:王闲乐
微信编辑:佳思敏
校对: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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