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不跳不是人!”男子起哄怂恿轻生者跳楼,已被行拘,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上观新闻 2023-08-04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上海法治报 Author 关注热点的

昨天(6月30日)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
发布通报
引发全网关注


2023年6月29日17时许,一名24岁男子在吴中区某高层建筑欲轻生。沈某 (男,67岁) 途经事发地,现场起哄,发表怂恿跳楼等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沈某今日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此前报道
2023年6月29日17时许
江苏苏州吴中区某高层建筑
一24岁男子欲跳楼轻生
行人途经事发地现场起哄
“不跳不是人”


6月30日,微博话题
#行人刺激跳楼者不跳不是人#
冲上热搜,引发众人关注


有画面显示
楼下有人言语刺激他
朝他大喊“不跳不是人”
旁边还有人哄然嬉笑

目击者张女士称,当天下午就看到男孩爬上了高楼,之后还有人目睹他情绪崩溃,哭泣抓头。“在楼顶抹眼泪,抓头。他年纪轻,阅历不够,已经在崩溃边缘了,还这样刺激他,真的很可怜。”


事发后,消防、公安、急救等赶到现场紧急处置。多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21时许,该男子从高楼跳下不幸身亡。

对此,上海法治报·法治新闻眼融媒体工作室邀请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瑞阳律师,就起哄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发表评论。

对年轻生命的逝去,我们倍感痛惜。对起哄的围观者如何处理,我们要回归事情本身来寻求答案。事件客观事实已无法还原,网上发布的视频也仅能还原整个事件的部分片段,从有限的材料来判断,起哄的围观者确实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仅限于道德层面的,更有可能涉及到法律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的逝者系跳楼身亡,无证据证明系他杀的情况下,该案本身就不是刑事案件,因而也就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其次,讨论起哄的围观者是否要对逝者的死亡承担责任,应当立足于事实本身。
从视频以及后续媒体报道所反映出的案件细节来看,第一,就现场环境来说,起哄的人在非机动车道,而逝者当时在二十多层的高楼顶,物理空间距离大;第二,从视频录制的时间来看,当时天还未黑,系傍晚,而逝者跳楼的时间为晚上九点,中间相隔数小时;以上两个细节表明,一方面,起哄的行为距离逝者跳楼的时间较长,无法判断起哄行为对逝者跳楼行为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另一方面,从客观环境来看,无法判断起哄的声音客观上是否传递到逝者的耳中。因此,就起哄的围观者来说,其虽然自身行为有失,但从现场视频来看,其更多的是出于寻求心理刺激,甚至是哗众取宠,逝者的死亡则与其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最后,就行为性质的认定来说,围观者的起哄行为,充分显示了其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值得谴责,同时,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的行为,系寻衅滋事,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本文综合自上海法治报、吴中公安、极目新闻、新闻晨报

微信编辑:纳米

校对:huisong



◢ 猜你想看↓↓

102岁的中国共产党,如何解决自己的“独有难题”

上海这座光荣之城,与伟大建党精神有着三重渊源

最新!周恩来、邓小平曾经阅办文件的地方,今天正式对外开放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下载上观新闻APP






“分享点赞在看,一气呵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