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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进校园后,校门口挤满送饭家长!多地最新回应:未使用,上海市政协委员发声→

上观新闻 2023-09-17

近段时间

“预制菜进校园”一事

引发广泛讨论


江西赣州家长上传到社交媒体上的学生餐食视频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

由于一些学校因为采用预制菜当餐食

不少家长不得不在午餐时段

选择给孩子送饭


从一些由家长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视频中可以看到,由于家长不能进入校园,且校园中食堂关闭后没有就餐的地方,学校门口挤满了送餐的家长,不少学生只能在校门口蹲或站着,就着家长手中的餐盒快速吃午餐。



还有多地家长通过问政平台

表达了担忧

家长们的担忧无外乎两个方面:

一是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能否得到保障

二是学校提供的预制菜产品是否安全、营养

↓↓↓



多地回应:未使用


例如,浙江湖州市民留言道,请湖州市针对预制菜是否进校园给出明确态度。作为家长坚决抵制,如果一个孩子一星期五天都吃预制菜,孩子的身体健康完全是问题。请湖州市政府对于热门问题给予明确的态度,别模棱两可,偷偷引进。


9月14日,湖州市教育局答复称,湖州市要求学校食堂采购新鲜食材,目前没有预制菜进入校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广东东莞,有家长投诉,其是当地某中学初一孩子家长,发现孩子们在学校都是吃预制菜,无法接受孩子们未来三年都吃这些食物。


东莞市南城街道9月12日回应称,该校食堂饭菜大部分选用新鲜食材烹煮,但如鸡腿(翅)、鸭腿(翅)、肉扒、肉丸类会选择冰鲜食品和冻品搭配。暂未发现学校食堂存在预制菜、外购熟食的问题。学校对于每天各批次食材,都会向配送单位索取检验合格票据,食品安全员还会对食材进行仔细查验,确保食材安全,在食品加工完成后,在进入配餐间前执行所有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并且每天早中晚三餐都有学校校长行政和老师陪餐,确保第一时间了解师生就餐情况。


海南海口也有家长怀疑,幼儿园餐食的配送公司使用了预制菜冷冻食品等,还存在超远距离送餐。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9月13日解释称,为了降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更好的形成集约化、标准化的操作模式,我区幼儿园选择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配餐资质认定的企业配餐。各幼儿园开学前已召开家长会告知家长配餐事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并严格落实园领导陪餐制度,同时不定期组织膳食委员会到配餐企业进行监督。从出锅到食用时间严格控制在4小时之内,所有餐品是按食用时间和路程的长短去确定炒菜和分餐以及装车配送的时间的,炒制好出锅后及时分餐到保温桶中及时装车运输,运输中能确保餐品中心温度在60℃以上。所有配送的菜品全部都是当天当餐制作当餐配送,并非预制菜。


此外,河南荥阳有网友提问,荥阳菖蒲路小学午餐来源是哪里?是预制菜还是食堂制作?餐盒是否达到食品安全级别?学校老师从来不公布。


9月14日,荥阳市教育局表示,荥阳市菖蒲路小学因无食堂,目前午餐来源于河南省千**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资质:拥有员工1500余人,食品安检考核人员11人,专业培训技术等级厨师83人。在荥阳市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建有标准的中央厨房,具备合法的校外配餐资质。学生午餐使用新鲜菜品由中央厨房现场制作后按照配餐要求由专人、专车送至学校,没有使用预制菜。餐盒能达到食品安全级别。2023学年家委会新成员由各班家长推荐产生,9月12日下午召开菖蒲路小学2023学年新一届家委会大会。每周日前将下周的食谱发到家委会、家长群里,并安排家长每天陪餐做好监督,将学生就餐情况发至家委会群中。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回应


针对目前上海学校预制菜的监管情况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

预制菜属于食品

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已纳入到日常监管中


上海市政协委员:

学生和家长应有知情权、选择权


上海市政协委员张玉霞表示:

预制菜使用

应听取多方建议

学生和家长应有知情权、选择权



而在《新闻1+1》节目中,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中小学生首先是消费者,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次,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是特殊的消费者,所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家长应该了解和知晓学校提供的菜品情况。如果学校食堂全部采用外供的预制菜,那么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被剥夺了。在这个问题上,学校应当和家委会或者家长进行充分沟通,包括供应商的选择等,来保障孩子能够吃到健康的、安全的食品,这是大家共同的目的。



律师:暂时不宜供学生


在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秦辉看来,预制菜在现阶段并不宜销售给中小学生。他认为,根据《民法典》的制度设计,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全方位特别保护。因此,是否使用预制菜,是否与学校或预制菜企业签订买卖合同,需要尊重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意见。


他还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一整套的综合保护体系,即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到社会保护。他说,如果预制菜作为一种食品可以无一例外销售给任何人,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强调的特殊保护难免落空。


秦辉表示,未成年中小学生作为预制菜的消费者,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充分保护。“学校引入预制菜企业时,是否让未成年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行使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非常关键的。同时,作为类公众企业,预制菜企业也应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


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熊丙奇建议,可以成立由食品和医疗卫生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进校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此外,除了建立校长及教师的陪餐制度,他认为还需要引入家长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监督。


储朝晖表示,学校除了加强对预制菜中添加剂的管理,还应明确规定学校食堂禁止使用的预制菜菜品类别。


“在法律作出修改之前,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出台预制菜生产和销售标准,早日对预制菜进行规范,真正促进预制菜产业的健康发展。”秦辉说道。


对于预制菜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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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自:澎湃新闻、中国新闻周刊、央视新闻客户端、看看新闻、中新经纬等
微信编辑:安通
校对: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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