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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反对加装电梯,建好又想补交钱使用,被全楼拒绝!法院判了→

上观新闻 2023-11-30

昨天

#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

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其中一个案例就是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因为邻居认为他让工程延误1年多。


以下为案例内容



未同意加装电梯业主补交出资后有权使用电梯

——郭某与谢某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二、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并不属于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亦不会导致其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故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依据公平原则,使用电梯应以交纳集资款为前提,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宣判后,32户业主提出上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庭审现场


三、典型意义


加装电梯涉及的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之间应多一分理解和包容,坚持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兼顾公平的原则开展协商,共同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郭某已80岁高龄,确有使用电梯的客观需要,其在加装电梯期间提出异议属于正常表达意见的范围,若其他业主以此为由拒绝高龄老人使用电梯,不符合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拒绝郭某在补交集资款后使用电梯。


在此前广州中院发布的案件信息中提到,庭审中,谢某等32户业主表示,除10077元集资款外,郭某还需额外支付8000元作为电梯施工延误的滞纳金,并承担其在本次诉讼中产生的25000元律师费,他们才同意郭某使用电梯。郭某则表示仅同意支付集资款。


网友热议


有网友觉得

32位业主可以再去起诉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

之前反对和现在使用都是他的权利



还有网友提到了

加装电梯经常会碰到的问题

高低楼层住户之间的分歧

归纳起来主要这几个方面:

噪声、通风、采光、补偿




这件事儿你怎么看?

你家小区有加装电梯吗?

有遇到阻碍吗?

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欢迎评论区来聊聊!




本文综合自:橙柿互动·都市快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微信编辑:佳思敏

校对: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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