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国庆期间回老家办婚礼被开除!上海法院二审改判:公司赔偿4.6万元
钟某是一家心理咨询公司的市场部设计师,想利用国庆假期休婚假,但未获批准。随后,钟某因国庆回老家办婚礼,未到公司上班被开除。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二审改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6万元。
据介绍,钟某曾两次向公司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想要请假在国庆假期回家办婚礼。人事部门回复称,公司主要从事儿童多动症研究和咨询服务,属于特殊行业,国庆期间恰值经营旺季,公司当年国庆节休假方案为10月1日至10月3日放假,10月4日至10月7日工作,10月8日至10月11日补休。公司出于经营情况的考虑仍未同意钟某的婚假申请,并建议换个时间请假。
钟某表示之前已调整过一次婚期,这次不便再做调整,并问如果婚假不予批准,这几天请事假是否可行。公司对此未予回复,并在9月下旬制定发布了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立即辞退的《考勤管理办法》。随后,钟某仍选择回家办婚礼。公司认为,钟某旷工5天,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于当年10月7日解除了劳动合同。
钟某为此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因该请求未得到仲裁支持,又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考虑到心理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工作性质,国庆假期工作安排具有合理性,此外双方均确认钟某仅系公司一名普通岗位工作人员,因此综合公司及钟某岗位情况,公司未同意钟某婚假申请,建议更换休假具有合理性。钟某自行休假,经公司多次催告仍未按时到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因此,一审法院对钟某提出的8.2万元违法解除赔偿金支付请求未予支持。钟某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审理中,变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主张金额为4.6万元。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钟某请假回老家举办婚礼,符合我国传统风俗习惯,请假事由具有正当性;就请假过程而言,钟某为举办婚礼曾数度向公司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对请假原因进行详尽解释,说明自身困难,并表示在公司不同意请年假和婚假的情况下请休事假,已尽到了请假过程中的注意、慎重义务;就请假天数而言,结合钟某的请假原因、婚礼举办地点,其请假天数,也属合理。
对于公司一方的行为,法院认为,从钟某工作职责及请假期间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看,实难认定存在钟某不能离岗的紧迫性,公司拒绝准假的理由有欠充分。公司在明知钟某因举办婚礼需要请假且婚礼日期难以变更的情况下,于9月下旬制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具有一定针对性。此外,庭审中,公司自述并非不同意钟某请婚假,只是认为请假时间太长,扣除其认为合理的请假时间后,钟某旷工就未满3天。
综上,法院认为,心理咨询公司对钟某的处置欠缺合法、合理、正当性,构成违法解除,改判心理咨询公司支付钟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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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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