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疑点!上海一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被判赔24万?将迎再审
前不久
上海一男子被流浪猫绊倒
投喂者被判赔偿24万的案子
引发热议
相关话题也冲上热搜榜
原告吴先生称,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了一只流浪猫,直接导致其摔倒并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于是,吴先生将羽毛球馆和馆内流浪猫的投喂者告上了法院。
闵行法院一审判决,流浪猫投喂者肖先生需赔偿原告吴先生24万余元,场馆方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就在案件引发热议的同时
闵行法院宣布:
这起案子将要启动再审!
那么
事发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记者独家调查:
疑点1
场内到底有猫吗?
涉事羽毛球馆位于闵行区颛桥镇,目前球馆仍在正常经营中。
球馆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前场馆外确实有一只猫经常出没,馆内员工肖先生时不时会投喂它,还给它取了名字叫“土豆”。
场馆老板丘先生则表示,这只猫是不会进入羽毛球场地的。平日里场馆也是禁止动物入内的。丘先生认为,流浪动物天性怕人,猫又是很灵巧的动物,出现在有人运动的场地里,甚至被踩到,这都不合常理。
但伤者吴先生却在采访中提到,这只猫平时就一直在运动场地对面的房间内活动。
疑点2
真的踩到猫了吗?
有监控或人证可以证明真相吗?
场馆老板认为,如果按照吴先生的说法,他起跳扣杀,落地时踩到猫肚子,那么猫大概率也会受伤。然而事发后,有多人看到这只猫健康状况良好,后续猫被送到了宠物店,目前也已经被其他人收养了。
至于监控证据,尽管场地上安装了摄像头,但是由于年久失修,当时已经无法正常使用,所以没有记录下吴先生摔倒时的状况。
伤者吴先生则并不相信事发现场的监控“恰好”坏了的说法。他表示,自己确实就是踩到了猫身上,当天有他和7、8位同事一起打球,都可以作证看到他踩到了猫。
而球馆方则在一审时请到了隔壁区域的打球者作证,当天没有看到有猫出没。
疑点3
受伤后当场提出质疑了吗?
场馆老板和经理都表示,吴先生受伤当晚并没有向场馆方提出过“有猫”或者“因为猫受伤”,只是到前台借用了冰块冰敷,随后便自行就医了。时隔多日后,才来进行相关主张,这也不合常理。
吴先生则表示,他和同事当场就提出场馆有猫的质疑。由于事发突然,不清楚受伤严重程度,因此没有当场让场馆负责人陪同就医。
肖先生表示,并不是自己单独在喂养流浪猫。那些打球的球友、客户,还有球馆的工作人员、老板以及经理都有去投喂过这只猫。
案件引发热议 法院宣布重审
闵行法院经过审理后,在今年2月2日做出判决,判决被告肖先生赔偿原告吴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4万余元;球馆的经营者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也就说在肖先生难以支付的时候,由场馆先行把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吴先生,后续球馆可以向肖先生再进行追偿。
有网友表示判决合理
“判的好,既然喂养就要负责”
也有网友认为
既然喂养人要负责
那么小猫受到伤害
“喂养人是否也可以
追索精神损失费?”
不过,也有网友
对球场里有猫提出疑问
认为羽毛球馆的责任更大
“羽毛球场地里怎么能有猫?”
有网友表示
有些爱心人士喜欢喂养流浪小动物
但流浪动物又有可能会伤害别人
此案件“确实给法院出了难题”
就在网友热议案件时,闵行法院在3月27日,也就是一审宣判一个月后,突然发布了一则案件情况通报。通报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经闵行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案件提起再审。
为了避免流浪动物伤人
也更利于集中管理,专家建议
可以考虑建立城市流浪动物收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