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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法西斯 第一位挺身而出的法律人 | 当下

2015-09-04 凌越 麦读



作者=凌越 诗人,书评人,著有《尘世之歌》《寂寞者的观察》

来源=腾讯《大家》(ipress)



德国战后著名作家、197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因里希·伯尔在一篇书评中,将德国的1930年代和1970年代相提并论:“它从破坏法律开始,紧随其后的就是破坏文学;而它走出的第一步,就是威胁律师。”在伯尔的语境中,被迫害的律师形象首先是由汉斯·利滕奠定的,伯尔所评论的书籍正是利滕密友马克斯·菲尔斯特在晚年撰写的回忆录《护身符谢赫拉莎德:艰难的二三十岁》,这本书连同马克斯第一本回忆录《杂鱼丸:哥尼斯尼的年轻人》,都是以利滕为核心人物。在马克斯雄辩有力的笔触下,利滕逐渐被还原为一个希望成为“彻底的犹太人”的人,在政治上,马克斯和利滕曾经在“斯特凡·乔治、卡尔·马克思和列宁”那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同时,罗莎·卢森堡则是“我们的英雄之一”。


当然,汉斯·利滕之所以被历史铭记,首先是因为他在纳粹势力迅速上升的20世纪30年代初在法庭上,通过交叉盘问将希特勒逼入墙角,令希特勒丑态百出。这种过人的勇气被之后利滕悲惨的遭遇所印证——在希特勒上台后,国会大厦纵火案当夜,利滕和数千名德国左翼政治家、作家和艺术家被投入集中营,大多数人很快获释,但利滕不在此列,相反在历经五年残酷迫害之后惨死于集中营。简言之,利滕是一个烈士,一个不畏强权坚守良知的法律人。但他身上复杂的印记使他在二战之后的半个世纪里湮没无闻,联邦德国忌讳他与共产党走得太近,民主德国则对他的宗教信仰和人道主义精神讳莫如深。直到东西方政治壁垒在20世纪末坍塌之后,利滕在从业经历中所体现出的职业精神,他在法庭上反抗纳粹暴行的意义才得以彰显。从1980年代起,“德国民主律师协会”和“欧洲追求民主与世界人权律师协会”设立的颁发给人权倡导者的奖项就是以利滕的名字命名的。自2001年以来,德国律师协会位于柏林的总部,一直设在汉斯·利滕大楼中,这幢大楼则位于汉斯·利滕大街。研究利滕的文章频繁出现在德国的法律专业杂志上。而我手头这本由美国学者本杰明·卡特·黑特撰写的利滕传记《质问希特勒》显然也是这股利滕热潮的产物。


这是第一本被译成中文的利滕传记,幸运的是这也是一本内容极为扎实丰富的传记,正如黑特自己所言,他之所以写这本书,是因为“这个故事所具有的道德品格的力量,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历史重要性和莎士比亚式问题的永恒性”。在黑特看来,利滕和他朋友们所面对的道德困境,甚至还有他们所经历的政治险境,都充满着悲剧的那种不朽力量。这是黑特写作这本书的动力之源,而且也是这本书建构的基础。因此,当黑特将自己的笔触主要聚焦于利滕1933年之前在法庭上与希特勒和纳粹党的对抗,以及1933年之后他沦为希特勒阶下囚的不幸遭遇也就顺理成章了。


为了凸显利滕1931年5月8日在法庭上盘问希特勒的重要意义,黑特立足于从更加广阔的时代背景看待利滕的生活和工作,他花费不少笔墨,以便厘清魏玛时代泥沙俱下的德国政治,利滕供职的刑事法院的性质,希特勒日益加剧的恐怖政策。在一般读者眼中,德国20世纪上半叶的政治生活一片黑暗,可是任何黑暗的政治都有一个渐进过程,只有厘清这一过程,反思才会更有力,才有可能在未来避免重蹈覆辙。魏玛的议会民主制尽管孱弱,德国当时的政治生活毕竟被约束在法制的规条之下,汉斯·利滕在短暂的律师生涯(从1928年至1933年)中经办的案件表明,无论法官们如何右倾,特定案件裁判结果并没有,也无法由法官一手操控。在魏玛德国,新闻媒体、专家证人、警察、各级政府、政治党派、律师均可以对法庭产生影响。正是在此背景下,狂妄如希特勒也不得不接受法庭的传唤,并被利滕盘问得狼狈不堪。


希特勒接受法庭传唤的1931年是纳粹党发展史上关键的年份,就在数年前由于德国经济迅速复苏,带来民主体制的稳定,立场温和奉行民主的党派日益得到选民的拥护。1928年国会选举时,希特勒的纳粹党萎靡不振,仅获得全国范围内2.6%的选票,同时处在政治光谱另一端的社民党和共产党人主导的红色柏林则更加不利,得票率只有1.5%。但到了1928年秋天,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给德国经济以重创,失业率再次上升,这无疑给纳粹党走向兴盛提供了良机,而希特勒这位粗鲁的煽动家则越来越赢得民众的欢心。1930年9月14日,德国进行选举,希特勒的纳粹党赢得将近650万张选票和107个议席,占据德意志国会18.3%的席位,几乎一夜之间德国政治家面孔大面积换血,而希特勒则成为掌握未来的人。这次选举以及1923年11月希特勒发动的“啤酒馆政变”的失败,使希特勒意识到纳粹党只有通过他们原本蔑视的国会选举,才能“合法”攫取国家权力,而1930年大选的戏剧性结果则增强了希特勒的信心。可是纳粹党与生俱来的暴力因子和这条作为权宜之计的“合法选举”则显得格格不入,并引发了纳粹党内部的分裂。纳粹党附属武装冲锋队暴虐成性,快速壮大,到1931年年底人数已达26万之众。柏林冲锋队指挥官施滕内斯与纳粹党慕尼黑总部的战略家已经势同水火。


正是在此背景下,年轻的律师利滕携埃登舞蹈宫案登上历史舞台。简单地讲,埃登舞蹈宫案是指1930年11月22日夜,几名纳粹冲锋队成员涉嫌向正在举行舞会的左翼游隼会成员开枪射击,并造成3名会员受伤。表面看起来,埃登舞蹈宫案是要查明,四名冲锋队成员有没有开枪打伤三名被害人,而实际上,这起案件的真实意义则要复杂得多。作为代理律师,利滕决心利用这起案件,表达一种宽泛的政治观点:冲锋队所犯下的暴力罪行,是纳粹计划中的暴力因素,他们执行的命令出自希特勒的直接授意,以此揭露纳粹党暴力的本质。纳粹领导层立刻意识到这起案件的重要性,他们真正担心的是,泄露柏林冲锋队从事系统性暴力真相,将会在何种程度上破坏他们小心谨慎建立起来的合法性路线主张。以至于纳粹的宣传部长戈培尔在那几天的日记中显得焦虑不堪:“一整天里,我的心都怦怦直跳,等着希特勒作证的结果。”希特勒对此次出庭也相当重视,他带上了自己的速记员,记下当天的诉讼过程——这也是他多么认真的对待这起案件的具体表现,在随后的几年,这或许也是提醒他对利滕保持恨意的一份备忘录。


在法庭上,希特勒像是在政治集会上发表演讲一样,坚称纳粹党彻底排斥暴力方法。利滕以此为突破口,以4月4日希特勒发表在《人民观察家》报上的文章为证据,在那篇文章中希特勒为了团结纳粹党对抗冲锋队指挥官施滕内斯,他恬不知耻地写道:“在施滕内斯一生中,他并没有做成什么事,只不过组建了几支卑鄙的冲锋队。”问题是这样的措辞显然表明,就算希特勒没有批准施滕内斯“卑鄙”的活动,至少,他也是知情的。这同样对希特勒非常不利。利滕扬了扬希特勒在《人民观察家》上的文章,“任何人都会认为,这是在说,施滕内斯队长是在国家社会主义运动中组建了突击队。”利滕另一个主攻方向则是戈培尔充满暴力倾向的言论(“凶手必须被打成肉酱和肉泥”等等)。利滕提出的最让希特勒难受的证据是,1927年戈培尔印制的《国家社会主义》的小册子,在小册子中,戈培尔写道:“我们就是要闹革命!我们就是要让国会去见鬼,用德国人的拳头和德国人的大脑来建立国家!”而它所引出的问题则是,当希特勒任命戈培尔为纳粹党的宣传部长时,他是否知道这个段落?面对利滕的连串追问,希特勒已经是大汗淋漓,只能勉强用小册子上没有纳粹党徽来否认那是一本正式的出版物。此时此刻,希特勒彻底失去了冷静,后来在与好友马科斯夫妇聊天时,利滕说希特勒“就像一个歇斯底里的厨子一样尖叫起来”,他面朝利滕,面色赭红地咆哮道:“律师先生,您怎么能说这是在号召走非法路线?这是一种无法得到证明的说法。”黑特在书中巨细靡遗地描述了利滕在法庭上交叉盘问希特勒的全过程。希特勒的狼狈印证着利滕的勇气,以及预示着在希特勒大权独揽后利滕可能的悲惨处境。


案件审理结果并未对纳粹党最终掌权设置障碍,尽管希特勒逃脱了伪证罪的定罪,尽管纳粹党领袖早已习惯牢狱生涯,并且巧妙地将他们受到的审判粉饰为对不公正体制的殉道行为。但一次判刑,即便是短期徒刑,在1932年残酷的竞选战役中,也能使纳粹党失去他们最强有力的演说家。更有吸引力的假设则是:利滕的发问导致冲锋队与纳粹党产生更深的裂痕?假如,更多的德国人对希特勒的“合法路线”游戏的明显虚伪,有了更多的察觉和警醒?所有这些假设都没有发生,但是在魏玛德国法制化的尾声阶段,这些假设并非没有可能,这也是希特勒、戈培尔如此重视此次出庭的原因。利滕无力凭自己一人之力扭转整个历史向深渊滑落,但是他的存在并非全无意义,至少,他在险恶的局势下,为良知和勇气立下了一块纪念碑;至少,在黑暗中他的存在让人们看到一点良知的闪光,并从道义上最终拯救了黑暗。如果利滕的悲惨遭遇反衬出纳粹的残暴和邪恶,那么他可能也会让人们对孕育出这样一位律师的民族依然葆有一份敬意,而不至于彻底绝望。


从1931年埃登舞蹈宫案到1933年2月27日夜国会大厦纵火案(利滕就是当晚连同另外五千名左翼知识分子被捕)近两年时间里,利滕一如既往勤奋工作着,在当时影响巨大的伦琴街案和费尔泽内克案等政治性案件中担任左翼的“战斗同盟”和“红色救助会”的辩护律师,目标直指纳粹党及其冲锋队。两起案件审理过程,黑特的传记中都有详细交代,但这些对利滕的命运都已不再重要,他作为纳粹党死敌的形象早已确立,后来的案件只不过是继续强化了这一形象而已。当然在具体描述过程中,黑特也尽力呈现出德国当时的政局乱象,以及魏玛德国法制的最后崩溃。而法制崩溃的标志就是国会大厦纵火案。


到底是谁纵火焚烧了国会大厦的会议大厅,历史学家们至今众说纷纭,唯一可以确定的事情则是,希特勒利用这把火,从一个摇摇欲坠的联合政府总理一跃成为真正的独裁者。2月27日夜里,正当国会大厦熊熊燃烧的时候,盖世太保(纳粹的政治警察)头目迪尔斯受到希特勒的召见。希特勒以他特有的狂躁下达了逮捕左翼分子的命令。柏林左倾政治律师当然首当其冲,除了及时逃离德国的几位著名律师,其他人则在那天晚上或者时隔不久都被逮捕。一开始,看起来似乎没那么危险,警察甚至允许利滕从容地洗了个澡。第二天晚些时候,希特勒内阁开了个会,批准了臭名昭著的《国会大厦纵火案法令》。法令第一段就废除了《魏玛共和国宪法》中的公民自由权,而且政府可以未经审判收押任何它认为存在政治威胁的人:


对个人自由、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言论自由、集会与结社自由作出限制,对通信和电报电话交流中的隐私进行的妨害,对入室搜查的批准,没收财产的命令,以及对财产权的限制,除非另有规定,都可以超出法律的限制。


至此,法律已经完全沦为纳粹党的玩物和工具,只要它愿意就可以超越法律,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愿重塑法律,至此,法律已完全被玷污为暴政的代名词。而利滕等秉持良知的法律人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黑特用大约全书一半的篇幅详尽描述了利滕在狱中的遭遇——所受到的非人折磨,在狱中的读书生活,和狱友的关系,以及和狱外的亲人和朋友们的联系等。黑特显然清楚,受难者身上所携带的独特光辉通常是和他受到的折磨程度成正比的,因而在这方面黑特从不吝啬自己的笔墨。在遍布后半部书籍的纳粹对利滕施暴的描写中,没有比这段描写更令人震惊的了:


一名囚犯看到过看守们“拳打脚踢”驱赶着利滕穿过整个院子,“他身上很脏,衣衫褴褛,几乎都认不出来了。”当利滕看上去就快要倒下时,看守们命令他走到院子的一角,那里有一个粪坑:利滕的头被摁在粪坑上,他不得不用双手和膝盖撑住自己。为了阻止他的身体掉进去,有人(一名看守)拔出刺刀把刀尖放在利滕腹部下方。然后,两名哨兵轮流用刺刀的刀面打他的背和臀。这样一直持续到利滕倒下,脸朝下掉进粪坑。大声的命名和踢打再也不能压倒他的冷漠。他被拖出了院子。


如果说前半部书呈现出的是一个有勇气有良知的法律人的形象的话,我们透过后半部书阴郁的氛围看见的却是一个半人半神的形象,利滕通过他的受难以及他面对苦难的决然态度最终完成了他不朽的形象。就像利滕年轻时代的友人吉塞拉·佩派在二战后回到纽伦堡,回到她和利滕一同游览过的洛伦茨教堂(她还记得利滕对教堂外的基督像的赞叹:“看着它,感受它,这就是受难,但胸骨还是呈现出弓形。”),发现这座教堂已被炸弹炸毁——唯一残留的是侧墙和这座基督像。“在傍晚,我看见它,受难的身躯沐浴在红色的夕阳中,熠熠生辉。对我而言,那就是利滕。


从1933年2月27日入狱到1938年2月5日利滕在狱中自尽,近五年时间里,利滕被辗转关押在松嫩堡、勃兰登堡、埃斯特韦根、利希滕堡、达豪等数座集中营中。在相对宽松的时间里,利滕重拾他少年时代对于文学艺术的热爱,他让自己的母亲寄来很多书籍,在承受集中营生活中所有的痛楚、恐怖和屈辱的同时,利滕全心投入了对莎士比亚、里尔克和中世纪诗歌的研究。文学对于集中营中的利滕并不是躲避现实的象牙塔,毋宁说这是一种更彻底的反抗,因为文学在根本上是和自由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它天然地本能地反抗专制和极权。有一次,当利希滕堡的囚犯们受到命令,要为纳粹党的某件大事进行庆祝时,利滕组织了一次读书会。一名囚犯描绘了这个场景:“想象一下:身边围满了身穿黑色制服的非人,他们是一伙暴徒;在最前面,站在一个小小讲台上的,是一个可怜的、瘸腿的,经历了百般折磨的人。他突然读起了一首诗。”这个人正是利滕,而他读的诗则是著名的自由歌谣《思想是自由的》,它的最后一节是这样的:


尽管他们封住我的嘴

在地牢的无尽黑暗中

这一切不过是徒劳

他们一无所获

因为在那个时候,我的思想已

打破了门栓

冲破了围墙:

思想是自由的。

思想是自由的——这是一种感人的信念,尤其在集中营那样恶劣的环境中。简单的话语,利滕却是用生命在践行着。1934年,利滕有过一次自杀行为,为的是保全自己作为律师和人的信誉。那一年8月,利滕在狱中再度受到严刑拷打,被迫承认在费尔泽内克案中他代理的当事人曾向他认过罪,是他杀死了冲锋队队员。这不仅让利滕违背律师享有的为客户保密的特权和义务,纳粹党还想要利用拷打获得的违心的证供坐实那些虚假的指控。利滕正直的心灵为此备受煎熬。数天后,他写信给高等法院的检察官办公室,撤回他自己的供述。他不能允许自己留下指控客户和违反职业秘密的记录,他也无法继续忍受盖世太保的暴行,他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在服毒没有完成自杀之后,他又割腕,但他最终被集中营的医生拯救回来,医生的理由是:“当我们得到他的证词之后,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对自己做的事。


在利滕短暂的生命中,还有两位出色的女性必须要提及,她们对于利滕太重要了,她们的存在她们的努力更加凸显了利滕的伟大,并和利滕一起塑造了德国民族中令人敬佩的形象。这两位女性是利滕的母亲伊姆加德·利滕以及利滕的密友玛戈特·菲尔斯特。书中附有她俩的照片,都是端庄而美丽,眼神中都透露出某种坚定不屈的气质。伊姆加德利用显赫的家族势力,为利滕的出狱绞尽脑汁使尽浑身解数。她通过各种渠道找过当时的德国总统兴登堡,威廉太子,甚至盖世太保的头目迪尔斯和希姆莱,希望他们出面向希特勒说项以帮助利滕出狱,但所有的努力都在希特勒歇斯底里的暴怒中失败,可以想象1931年的那次法庭质问,带给希特勒怎样梦魇般的记忆。玛戈特是利滕做律师时的助手,也是他的密友马克斯的太太,他们三人一同租屋居住过数年,利滕入狱后,玛戈特也尽其所能试图挽救利滕。她甚至想过帮助利滕越狱,但最后却落入当局精心布下的陷阱,让自己也身陷囹圄,只是利用希特勒某次大赦的机会才得以出狱。母亲和亲密友人无私的帮助,想必给备受折磨的利滕以生的希望,使他能够在磨难中度过五年的时光。他原本设想这个疯狂的暴虐的政权不会挨过一年时间,等过了一年,他又给自己的希望标上了五年的期限,但是谁能想到纳粹的暴政竟然维持了十二年之久。利滕在最深重的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有一点利滕绝对是正确的,那就是——思想是自由的,而暴政注定是短暂的。在人类的长河中,十二年不过是一瞬。但是自由不会自动到来,正是有利滕这样的人,正是有伊姆加德这样的母亲玛戈特这样的朋友,暴政的基础一定不会是铁板一块,良知和勇气的哪怕一点点缝隙都会最终让看起来不可一世的暴政坍塌毁灭,从历史的角度看,从来都是如此。


全书末尾的一段话非常感人,黑特道出了他写作此书的真正目的:


希特勒和国社党人的所作所为,并不是独此一家或者只属于德国人。其他政权也违反过民主准则和国家法准则,而且依然如故;其他政权也剥夺过少数人的权利,而且依然如故;其他政权也挥舞着爱国旗帜,作为他们犯下的每一桩罪行的借口,而且依然如故;其他政权也建立过劳改营或者集中营,把犯人们无限期地关押起来,而且依然如故;其他政权也为发动战争而撒谎,而且依然如故;其他政权也实施过种族屠杀,而且依然如故。



质问希特勒把纳粹逼上法庭的律师


1931年5月7日,利滕律师写信给自己的父母,信中通篇满溢着巨大的决心。他告诉双亲:“此刻,我得了流感,正躺在床上,在24小时内,流感一定会痊愈,明天,我会在莫阿比特对希特勒先生进行交叉盘问,我对此感到十分荣幸。”


1931年5月,希特勒才42岁,却已经是“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National Socialist German Workers’ party,简称NSDAP)的领袖。1931年5月,汉斯·约阿希姆·艾伯特·利滕还不满28周岁。朋友们都知道他是一个羞涩的、富有学者气质的、缄默无言的人。他已经在柏林当了两年半的执业律师。


汉斯·利滕是谁?《时代周报》(Die Zeit)主编玛丽昂·登霍夫伯爵夫人相信,利滕是“义人,因为有像他这样的人,上帝才没有让这座城市——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完全毁灭”。


汉斯·利滕的那位一直悲痛不已的母亲,在她晚年时,会提醒每一个听她诉说的人,“希特勒的第一个牺牲品,就是德国人”。几乎从一开始,纳粹党就将利滕关进集中营,让他从事繁重劳动,拖延审讯时间,毒打他,折磨他。


希特勒本人对利滕的恐惧和憎恨,使他被关进了集中营。这种恐惧和憎恨就源自1931年4月那份手写的传唤证人申请书。当希特勒于5月8日出现在法庭上时,利滕让他经历了一场心力交瘁的交叉盘问,使纳粹运动核心的暴力本性表露无遗。


对纳粹党而言,利滕是半个犹太人,他是二十世纪初德国人所谓的跨种族婚姻生下的孩子。在政治上,他的立场相当左倾。同时,他还是一名律师,而纳粹党对这个职业却根本不屑一顾。


从学生时代起,汉斯·利滕就斗志高昂地投身德国政治,希特勒的帝国成型之前最后那几年,他比这个国家任何一位政治律师都毫不逊色。对抗强权的高尚之士可能面对的所有问题,他都碰到过。


1930年代德国法治如何走向分崩离析。一些历史学家认为,希特勒统治下的刑事司法带来的恐惧,就德国法官而言,只不过是源远流长的反民主、反现代、反犹太的行为和信念的产物。


早在1933年之前,德国法院就已经日益滑向独断的深渊(同时,德国警察也走上专制道路),此后数年间,德国的法律体系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在民主的魏玛共和国的司法体系中,汉斯·利滕是核心参与者,因此,德国在1930年代堕入无法无天的境地之后,他自然成为首批受害人之一。




纪念胜利日,祈盼战争永不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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