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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庆育:法学教育漫谈 | 麦读长文章

2016-10-24 朱庆育 麦读


                                                                                               作者=朱庆育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来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演讲



同学们给了我这么隆重的欢迎,就好像我是外人一样。其实我不是外人,07 年的时候,光华法学院刚成立,我就想和周江洪老师一起过来,我们一个南下,一个北上,就能在浙大碰头,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我撂下了周老师,又在北京待了几年。这个教室很不错,有种西方议会的感觉,的确让人有一种演讲的冲动。


我今天定「法学教育漫谈」这个主题,原因有三,一是在这种类似于民国的中央政治大学的培养模式中,同学们正准备接触或者刚接触法学,因而还是要谈一谈情怀,二是同学们天天上课听那些概念已经累得不行,我们大可以不谈那些学术问题,而谈一谈情怀,三是这个主题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不得不谈一谈情怀。


让我们从资中筠先生的一段话说起,这位毕业于清华的才女,曾经拒绝了母校 100 周年庆典的邀请,她说:「我已经不认同现在的清华了,今年一百周年要给我发请帖,我婉拒了。我觉得已经面目全非了,我本来想写一篇《哀清华》,但是想人家在那过生日,就没有这样写,但是真的是这种心情。」因为,清华,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清华,而越来越官僚化,越来越向权力和财富聚拢,虽然招收了那么多高分者,也不过是招天下英才而毁之,此等伤天害理之事,令有识之士寝食难安。


资先生自己是怎么个态度呢,她曾经是毛泽东和周恩来的翻译,然而她并不喜欢这个称号,因为翻译是自己的业务工作而已,为谁翻译并不重要,刻意强调这些政治人物没有任何意义,翻译就是翻译。这种态度,正恪守了她当年母校的情怀。而当今清华人,大多为了出了几个政商名流而与北大等争个不停,这岂有不哀之理。


那么当年的大学是个什么样子呢,我们不妨回到西南联大的时代,在艰苦的环境中,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从后来的统计看,联大师生担任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1949 年)27人、中国科学院院士 154 人(学生 8人)、工程院院士 12 人(全是学生);杨振宁、李政道 2 人获得诺贝尔奖(物理学奖);赵九章、邓稼先等 8 人获得「两弹一星」功勋奖;黄昆、刘东生、叶笃正、吴征镒4人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还有几个学生不好好学习,整天搞学生运动,例如宋平、彭佩云、王汉斌等人,后来他们成为国家领导人。这些仅仅是硬数据,而文科方面的大师更是不可胜举。


当年的西南联大,条件艰苦,师生住在一起,教授无法保持那种神秘感,况且大家都还填不饱肚子。师生之间比较亲近,经常没事了就一起散步讨论,这有点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逍遥学派,这种民主的师生关系,使得问题得以第一时间的讨论解答,思想碰撞激荡。


西南联大是没有教学大纲和指定教材的,教授讲的,都是自己的研究心得,甚至是自己学术方面的最新体会。


陈寅恪教授曾在课堂上说:前人讲过的,我不讲;近人讲过的,我不讲;外国人讲过的,我不讲;我自己过去讲过的,也不讲。现在只讲未曾有人讲过的。要做到这点,必须是不断地在学术上进取才可以。


西南联大不仅要躲避轰炸,还要抵制政府的管制等学术之外的干扰。教授们普遍不买政府的账,「学术自由」、「民主堡垒」是联大全体师生的信念。联大从不请政府官员来讲座,即便某些大员要来讲话,也没有师生愿意主动捧场,导致这些大员都很尴尬,唯有一次陈立夫要来,锁了大门让学生们去听,师生们才勉强能到场。国民政府曾经想在联大开一些思想政治课程,遭到教授们的联合抵制,这些课程没有人愿意去讲,很多这类课程都开不起来。唯有与政府较为友好的冯友兰先生被迫开了一门这样的课,冯先生平时的课,屋里屋外挤满了人,而这门课,屋里一个人都没有,学生都站在屋外,等点名,点到的学生进来听,没点到的就作鸟兽散。


国民党还要求联大教授入党,但受到教授们的强烈抵制,后来,不管入不入党都要从工资里面扣党费。国民党曾经提名政治系主任作为党员参加全国会议,并给予大量补贴。张奚若先生义正言辞:我不是贵党党员。补贴悉数退还,继续在土房子里搞学问。陈序经教授也曾经说过:如果要我入党,我宁愿辞职。


联大教授冯友兰在那篇著名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简史》中说联合大学以其兼容并包之精神,转移社会一时之风气,内树学术自由之规模,外来民主堡垒之称号,违千夫之诺诺,作一士之谔谔。雅斯贝尔斯曾经说:如果没有学术自由,大学将不复存在。西南联大就是以这种方式存在,只要有学术自由,土房子也能成为真正的大学,而失去学术自由,再现代化的条件,也不过是没有魂灵的躯壳。


联大的学生何兆武先生曾经回忆:最清楚记得一次,我看见物理系比我们高一班的两位才子,杨振宁和黄昆,正在那里高谈阔论.黄昆问:爱因斯坦最近又发表了一篇文章,你看了没有?杨振宁说看了,黄昆又问以为如何,杨振宁把手一摆,一副很不屑的样子,说:毫无 originality(创新),是老糊涂了吧?这是我亲耳听到的,而且直到现在印象都很深。当时我就想:年纪轻轻怎么能这么狂妄?居然敢骂当代物理学的大宗师,还骂得个一钱不值?!用这么大不敬的语气,也太出格了。不过后来我想,年轻人大概需要有这种气魄才可能超越前人。当年联大里,水平能与教授一较高下辩论几十回合的学生不在少数。


然而这不能掩盖中国学生的普遍问题,罗素,曾经在 1920 年访问中国,他表面上对中国学生的热情给予了肯定,但私下里,给他的爱人的信中,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学生们热情而渴望获得知识,但他们所知不多,缺乏训练,而且很懒,梦想着别人能把知识灌进他们的大脑而自己可以毫不费力。而历史的作用就是告诉我们事情又要这样发生了,没错,各位自省一下,自己是否仍然像 20 年代的学生一样呢?


然而,我们今天的主题是法学教育漫谈,前面讲这么多,也还是铺垫。


民国时期的法学,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短短数十年,从无到有,却产生了王宠惠、吴经熊、蔡枢衡、史尚宽等一大批饱学硕儒,诸如王宠惠、吴经熊等人的成就更是有着广泛而持久的国际影响。如果说这批法学大家的修为主要还是在国外养成,那么,谢怀栻、潘汉典、王名扬诸先生则已可归诸国内教育之功。至于其时法律教育的情形,不仅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盛况令人钦羡,复有谢怀栻、姚瑞光诸先生的深情回忆引人神往。大体而言,称民国法律教育严格而高效、民国法学家严谨而博学,应大致无差。


民国著作之水平,从几件事可见一斑,王宠惠先生是世界上德国民法典第一个英译本的作者,吴经熊先生和美国法学家大法官霍姆斯著作相互引用。而当今法学水平,远不如民国,不仅整体水平差得很远,个体层面也难以找出几个大师级人物。


然而,即便是我们现在要仰视的民国法学,在民国仍然处于尴尬的地位。中国的法学根基浅,对于很多现代法学的理念难以理解,总是试图从传统律学的角度去理解法学。由于没有基础,资料都要翻译过来,翻译的内容,有的还有条理,加点中国佐料,有的连包装都没有,词句都不像中国话。金克木先生,是在北大旁听自学成才的杂家,他几乎所有学科都涉猎过,唯独法学一次也没有去旁听。只因有一次,金先生搞到了一份法学的讲义,结果读了半天什么都看不懂,便觉索然无味( 根本无法尝味道 )于是便决定永远不去听法学的课。可见法学的讲义具有排他效应,外人很难进入。西南联大的学生评价法学教授:法律系教授授课索然无味也是一绝。以致后来西南联大的纪念册上,唯有的两位得到负面评价的教授也都是法学教授,像个绣花枕头,外表尽管漂亮,肚子里装的却是糟糠。他自己常这么说:上我的课简直是吃苦瓜。我们佩服他是个明白人。这样的评价极尽讽刺之能事。但也突出反应了民国法学教育的尴尬局面。当然,这可能也反应出了学生认为联大的学者过于计较法规的字面含义,以至于不够关心法律的精神。


当然,当年的法科学生,也有很大的问题,大体与我们现在相似。杨绛先生的父亲杨荫杭曾评价道:欧美学生以考入法科为最难,而中国则最易,凡不学凿空之徒皆趋之 …… 法学精深,本不易习,而中国法学,诸事苟且,文凭贱如粪土,学士多如苍蝇。北朝阳南东吴,也被金克木讥为东城的朝阳大学法律系出了几个法官、律师,就有点名气。其实谁都知道,那不是靠上课,是靠关系,是靠名流校长不单挂名。


大体民国法学的贫困,与其自身贫困有关,然而,法学之于西方,其地位也是尴尬的。


罗素曾经这样评价罗马罗马人没有创造过任何的艺术形式,没有形成过任何有创见的哲学体系,也没有做出过任何科学的发明。他们修筑过很好的道路,有过有系统的法典以及有效率的军队。但此外的一切,他们都唯希腊马首是瞻。在罗素看来,法典的成就不过是与修路相提并论罢了。


法学在古希腊,与智者联系紧密,这些传授诡辩术的教师,就是律师的雏形,他们的保护神是赫尔墨斯,被认为是狡黠的。法学也被很多诗人打上了恶毒的诅咒,歌德、席勒、海涅这些诗人都是从法学院逃逸的。歌德曾说:我真不想为法学那广博高深去勉强自己,我只能对你们说不要对它感到厌恶。席勒曾说:除了那些总是不公平的法律之外,他们还有自然法,这些通常比起其他法律更加不公平。海涅甚至说:法学是最狭隘小气的科学,罗马人的《民法大全》则堪称魔鬼的圣经。并且,法律工作者还要面对更多的困境,这是一份没有对公正的热爱就无法进行下去的职业,但是适用法律必须撇开自己的正义观,有时候法律本身的不公正,使得这些人要在最大程度上效力于不公正,这就是拉德布鲁赫所说的正义的镣铐。


然而,无论法学被如何诟病,没有人能否定它的历史地位。


雅斯贝尔斯在《大学的理念》中曾说:今天仍然在使用的学术上的系科划分,在时间上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地位较高的三个系是神学、法学和医学。神学、法学和医学覆盖了科学研究的永恒话题:理解宗教启示,理解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成文法,理解人的自然本性。而更早的大学,第一所大学博洛尼亚大学,一开始只有法学专业。


约 1080 年,在意大利一家图书馆发现 500 年前的优士丁尼法典及学说汇纂等法律文件。这些文件的意义在于,罗马法在当时的欧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位,因而这些法律文件也是对抗教会法律的武器,使得人的权利得到保障,使得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所以学习这些法典的人就汇集在意大利,相互讨论,聘请教师讲解,这就形成了最早的大学。1088 年,博洛尼亚大学创立。这所被誉为欧洲大学之母( Alma Mater Studiorum )的大学最初只有一个系——法律系。所以说大学的出现是法学教育的学校,如果一直停留在中世纪的自由七艺阶段,而没有法学的出现,大学就不可能兴起,思想就不能启蒙。


法学的研究价值,曾经在西方一度被怀疑,有人提出法学是以成为法典为研究对象,而成为法典取决于统治者的意志,因而法典变化,就可能使得以其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也一同消亡。这就是以偶在现象为研究对象其自身也必然成为偶在的著名论断。


然而拉伦茨在《论法学作为科学的不可或缺性》中提出:只要如何公正解决彼此层出不穷的利益冲突之追问不会停止,如何合理建立相互唇齿相依的生活秩序之追问不会停止,法学就会存在,对于人类即是不可或缺——这不仅是因为它有着实践功用,更在于它表述着人类精神的实质。人类要合作就必然有纠纷,而纠纷正是以正义理念去解决,而这种正义理念,就是法的研究对象。


并且法的意义不止于此。上个世纪 80 年代中,一位来自河南农村的妇女 ( 我们不妨称她为张大姐 )看到,住在三里屯的外国人很多,却没有一个专为他们服务、适应他们生活与饮食习惯的杂货店。于是,张大姐租下一间屋子,开一家专为外国居民服务的杂货店。她的服务质量赢得了众多常客,生意越做越大,张大姐也慢慢开始雇用多个员工、装修店铺。可是,正当张大姐的生意越来越火、其店铺的未来现金流日益上涨( 因此其杂货店的无形资产价值也日益上涨 )的时候,行政部门却以她没有这样那样的许可证为由令张大姐关店。农村出身的张大姐无可奈何,又觉得有了这几年办店的机会已经让她很满足了,她不知道自己还有对相应部门作行政诉讼的权利。当然,即使她知道能作行政诉讼,也不一定会相信法院能保护其无形的财产权与创业权。就这样,张大姐未来的现金流权利被毁灭,其多年建立的品牌等无形资产被毁。


后来,张大姐又在三里屯另外选址重新开店,她渐渐找回了过去的常客。可是,再过两、三年当其店铺重新开始盈利时,她又被命令关门。就这样,张大姐的杂货店平均两、三年被关一次,然后又再换个地方。经历两次后,张大姐领悟到一个简单的道理:反正不久又要被关,她只好选择不怎么装修、不花钱扩张、不雇用太多员工的作法。当产权得不到保证时,张大姐的致富道路只能受限,不敢扩张业务,赚了钱自己也不敢消费。


所以说,当一个人的财产权得不到保障,就会鼓励短期行为,而这样的短期行为,会导致信任的危机,从而破坏经济活动,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这样的权利必须有制度的保障才能成为永恒。同样,在西方,西班牙之所以没落,而英国之所以强大,不是财富的差异,而是制度的不同,西班牙的专制势力会直接剥夺民众创造的财富,而英国确立了保护产权和司法独立制度。这使得创造财富的努力有了预期,这种预期就是制度的保障,从而激发的创造力,这种创造力促进了技术的革新。同样是办洋务,清政府不重视制度建设,而日本国则第一时间地翻译了西方政治著作和法律制度,从制度层面改变落后面貌,这一切都体现在后来的甲午战争中。


在回到现实当中,回到资中筠先生的忧虑:刚才有位先生提到方今最高领导,有多少位政治局委员都是清华毕业生。他并为他们都是工科出身而不满足,希望文科将来也出这样的大人物。清华出高官,似乎是近年来为人瞩目的一个现象,也是不少清华人引以自豪之事但是高等学府把办学目标定位在出高官,恐怕是本末倒置。特别是文科,真正的目标应该是出大儒。有幸进入这一殿堂的莘莘学子,一进来就听到这么多大师、硕儒的名字,我想总会有人以他们为高山仰止的目标的。确实是这样,现在的大学太过谄媚,向权力与财富不断靠拢,整天搞创业,一有政商名人来,则趋之若鹜,这都使得学术本身开始贫困,一旦学术贫困,则得不到尊重,就像民国的法学一样,处在一个尴尬的地位。只有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才能立起一个大学之精神。


当年我读书的时候,都没有什么书能读,以至于读得越多,则谬得越深,我后来的学习都是在纠正以前的错误,而今在座诸位都能读到最一流的书,应当趁着本科阶段多读点书,提升一下水平,想一些具体问题,不要纠结于过于宏观的问题。


目前全国有 700 余个法学院,毕业生如瀚海星辰,可是真正的法律人才依然稀缺,法律人的能力不能让人信服,法学学术依然贫困,虽然目前在倡导法治,然而真正的法治不是以非法治的方式倡导出来的,法治的到来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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