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法学院老师的书 理论精研 文章好看 | 麦读书单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以法律为业的法学家们往往兼具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脚踏实地的人文关怀,能把法言法语融入面向读者的写作中去。
这一点,在以下这 7 位法学教授的著作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麦读君从他们各自的著作中分别挑选了两本代表作,为大家奉上这份「理论精研,文章好看」的书单。与①精挑细择:这 7 本法律学术图书被引进了国外主流出版市场;②解析各学科引用率最高的法学论文与高产作者;③美国法学领域引证率最高的作者和代表作;④美国法学领域含金量最高的 25 本图书一起,以期勾勒出法律人一眼可见的法学图景。
本书是张明楷教授风格鲜明、独步学林的代表作。无论是理论体系的构建,抑或分析问题的逻辑,都带有着强烈的法益思想和浓厚的大陆刑法理论的气息,学习刑法者不可不读。
本版共四编 27 章,相较第四版,扩容 44 万字,形成 190 万字的刑法学巨著。新增了《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以及 2011 年 6 月以后公布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增删、修改了犯罪论、法律后果论以及罪刑各论等方面;讨论了近几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诸多新问题。
本书甄选了 20 余则西方经典法律格言,张明楷教授以由浅入深的方式针对其起源、发展历程、各国立法体现和经典判例等方面全景展开,帮助我们梳理刑法知识的发展脉络,并深入了解刑法法谚背后的法律精神。
法律格言通过简洁而精辟的谚语,表达法律的规则、法律的原则,乃至法律的精神。解析经典刑法格言的过程,就是重新深入经典法律典籍、总结知识体系全貌的过程。
这里面有历史,也有争鸣,更有作者本人观点的展示。
任何开创性的法学研究都应具备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敏锐地发现中国本土的法制经验,并对这种经验做出深入的总结和概括;二是在总结中国法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般性的概念和理论,从而对这种经验的普遍适用性做出令人信服的论证。
陈瑞华教授在本书中引入了社会科学的一般方法,对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模式化进行了分析。内容上不局限于对法律条文之优劣得失的讨论,而是立足于对问题的存在及其成因的客观解释,尽量关注刑事程序法的「实施状况」,将「社会中的法律」而不是「书本中的法律」作为研究的对象。
这本法学经典著作时隔十年全新修订,其中三分之二篇幅重新写作。在「程序正义」成为流行话语的当下,陈瑞华教授以深厚的学术功底为依托,用流畅的语言讲解了「程序正义」的真正内涵。
本书讲述的法律格言极具传播性,初读令人耳目一新,细读则足以令人受益匪浅。陈瑞华教授通过对一个个案例、故事、典故的解读,以一种非学院式的论述方式,或「娓娓道来」,或「循循善诱」,或「旁征博引」,通过对经典法律格言的分析和讨论,深入浅出地揭示了程序正义的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5-7
《刑法哲学》一书是当代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成名之作。它初版于 1992 年,当时面对着其他部门法学的竞争与挑战,刑法学意欲何为、出路何在?这是每一个有志于刑法学研究的学者需要深刻反思的问题。对此,当时的作者得出的结论就是:从体系到内容突破既存的刑法理论,完成从注释刑法学到理论刑法学的转变。这一种深刻的忧虑和自觉,这也正是他写作《刑法哲学》的内在动力。
正如作者所言,《刑法哲学》对于他自身是一个刑法学术研究的起点,对于我国的刑法学,也是它在学术发展过程中不能绕过的节点。这就是本书所具有的学术史的意义,也是本书作为第 5 版的出版价值之所在。
本书是陈兴良老师的法学随笔作品,以散文式的手笔叙述了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史上十个著名学者的刑法思想,包括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边沁、费尔巴哈、康德、黑格尔、龙勃罗梭、菲利、加罗德洛和李斯特。同时,以刑法人物为经线,以刑法思想为纬线,勾勒出了刑法理念从近代到现代的历史转变。
本书内容以交叉学科为背景,从浅近的社会法律问题入手,集中讨论了中国当代法律和法学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例如: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问题,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其学术背景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等。以力求从平易中展现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创造性地把交叉学科的知识引入到中国的法学研究中来,并融合进中国法学。
本书是作者苏力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院长十年间的各种致辞的汇集,主要是迎新和毕业致辞。没有官腔,贴近生活却又不是刻意的讨好。对于初入校园的孩子,他说:「发现你的热爱」;对于即将离校的学生,他说:「责任高于热爱」;面对毕业,他说「你我都如流水」。
苏力的致辞里既有对学生的寄语与祝福也有对现实生活的如实反映,更多的是对学生的现实指导。充满人文关怀的文字却很好地契合了现实主义精神。
梁先生将其在《法辨》中的研究思路在这本书中继续推演。这本书无论是理论的成熟度还是体系化的程度都较之为优。本书运用文化阐释的方式,着重对中国传统法律背后的文化进行探究,内容充实,尤其是材料丰富,让读者能在各种判例中领会中国古代法律的特征,是一本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好书。
作者认为,法律所揭示的不仅是特定时空中的生活样态,也是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而且,正如文化具有不同类型一样,作为特定社会与文化一部分的法律,也具有不同的性格和精神。作者以反思和批判的态度运用现代概念,有意识利用古今中西概念之间的种种差异,在避免历史研究中常见的种族中心主义和现代中心主义的同时,达致对历史更切近真实的理解和解释。
一本小书,耗费七年。如同《万历十五年》《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本书以小视角反映大社会和新格局。本书以清末「礼法之争」为引看近代中国的法律移植与社会转型。对杨度和沈家本的刻画很到位,对「礼教派」也有持平之论。与黄源盛相反,认为共和国法律继承了变法最糟糕的一面。只有理解了新旧法度的差别,才能明白「变法」当年何以引起那样的震动。
图书先简述《大清钦定刑律》立法过程,以及与之相伴的论争;然后叙述论争的主要内容,并论争双方的基本观点;后将就当日论争涉及的若干问题分别加以讨论;最后,把这一事件置于更大的历史视界中观察与分析,求取其历史的、社会的意义,以为今日之观照。
一般读者,都会对法律是什么有大致的观念。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非常「复杂」。本书中,刘星教授以英美著名案例为引子,介绍、比较、分析了 20 世纪英美法理学的各主要流派、主要学者的代表性著作和观点,期冀最终指向问题的答案。
本书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理学的批判阅读。真正的批判性阅读,是理由层面上的追寻与辩驳的观点。20 世纪英美法理学的各种理论,都有本身的学理根据。它们之间的不同或争论,与其说是观点设想的交锋,不如说是学理根据的对抗。本书对理由的分析与把握,可使阅读不仅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明晰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深层次的「交往与对话」。
文章好看——《西窗法雨》法律出版社 2013-06
我国现当代文学研究领域深具影响的评论家程文超先生为本书作序道:
总觉得文学与法律相隔很远,其实是没碰到高手。读《西窗法雨》才知道文学与法律是可以联姻的。
《西窗法雨》其实不只是一般的法律知识介绍,那里溶化着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刘星教授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通过叙说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启蒙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是本书最为成功的地方之一。他没有列举西方法和中国法到底有几处不同,但却给了初学者大量的案例、材料和解释去具体的感受这些差异,通过讲故事的方式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领略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回顾东西法治历程,探索法治理论实践。立足中国,旷观古今。初版于 1989 年的《法治论》勾画了英、美、法等国的不同法治式样;对中国自 1949 年至 1980 年代末近 40 年的法制实践并运用法治作为量度的尺码,确立了中国法治理论的大致框架,是中国法治理论最初的系统研究。其中的基本观点,即使是在当下,也远未过时。
作者根据时间的脉络梳理了西方社会思想家法学家对法治的思考,并从观念、制度、组织上进行叙述,给我们描述了良好的法治状态应该是什么样的。全书最后写道,「该结束的到此结束。不该结束的永远不会结束」,这样的感慨也显示出了作者对于中国法治的希冀。
作为一名法律人,有时会想法律、法治、民主、自由、平等……,这些词由哪里来,历史和舶来的含义有什么流变。王人博先生的这本《法的中国性》,可以与日本近代法律奠基人穗积陈重的《法窗夜话》对照观看,皆是大家小书,从微观层面记录了西方法律词汇融入及改变本国文化的过程。
中国无论怎样挪用西方,自始至终都有一个中国立场的存在,既包括对西方价值的取舍,也包括对自己古老智慧的化用。对西方宪政原理如何取舍,取决于中国对自身问题的体认以及体认的方式。
本书是对近代以来中国政治法律中使用的核心基础性概念(比如民权、民主、宪法等)以及五四宪法、七五宪法、劳教制度、法家思想等的一种开放式研究,从跨语际实践及词源学的角度阐释和辨析了民权、民主、宪法、水、治、法等的起源及其流变,对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进行了现代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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