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记这五大法律公式,速成难题终结者! | 麦读学园
胖友们,熟记这五个法律公式,无论写时评、书评还是影评,都会显得很有文化!看完如果觉得麦读君没有在骗你,记得点个赞!
胖友们,你们肯定跟麦读君一样发现了,网络上讨论问题似乎谁的声音大,谁就赢?因为观点对观点,永远像骂街一样嗓门大者得理。但如果能熟记法律公式,跳出观点对观点的藩篱,用理论指导和解剖观点——也许依然不能赢,但会保证你显得很有文化……
圣·托马斯·阿奎那 | 双效原则
公式解析
同一个行为,通常兼有善恶两种效果,在特定条件下,一种善的行为虽然兼有恶的结果,也是可以允许的,即使恶的结果在通常情况下必须避免。这些特定的条件包含四个原则:
1、该行为本身在道德上必须是善的,或至少是在中性的。
2、行为人不能主观希望恶果的发生,但可以允许其发生。
3、善的结果必须是行为直接造成的,而不是通过恶果间接造成的。
4、善果之善必须足以弥补恶果之恶。
运用情境
一辆失控的电车正在向前行驶。不料,有 5 个人卡在轨道上。这时,你恰巧在不远处,身旁有一个岔道扳手。如果你挪动扳手,电车将被切换到侧道。然而,也有1个人正巧卡在侧道上。
面对这个情景,你会怎样做?其实这种情形还存在于《拯救大兵瑞恩》《战略特勤组》《猎杀本拉登》《孤独的幸存者》《天空之眼》等等影视剧中。
基于这四个原则来看,1、救 5 条人命,道德上是善的;2、行为人没有谋杀另外1 人的动机;3、行为人是扳动道岔去救 5 个人,而不是亲手杀死他;4、牺牲 1 人来救 5 人,善果超过了恶果。
总结,此时扳动道岔的人,不应该受到处罚。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 | 拉德布德赫公式
公式解析
德国第三帝国的法律如何定性?恶法是不是法?为了给二战后德国司法提供哲学依据,1946 年拉德布鲁赫在《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这篇文章中又提出了如下「公式」:
首先,所有的实在法都都应当体现法的安定性,不能够随意否定其效力;
其次,除了法的安定性之外,实在法还应当体现合目的性和正义。
第三,从正义角度看,若实在法违反正义达到不能容忍的程度,它就失去了其之所以为法的「法性」,甚至可以看作是非法的法律。
运用情境
恶法是不是法?二战以后在德国国内对纳粹战犯如何进行审判的问题,就成为其时德国学界、实务界,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对于德国第三帝国法律性质的重新认识,而其最核心的部分就是纳粹法律之合法性的认定。
直到上个世纪 90 年代德国法院在处理两德分离期间频频发生的「柏林墙射手案件」时,「拉德布鲁赫公式」依然被反复提起。
勒尼德‧汉德|汉德公式
公式解析
1942 年,法官汉德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诉卡罗尔拖轮公司一案中,提出了著名的汉德公式:B<PL;B:预防事故的成本;L:一旦发生所造成的实际损失;P:事故发生的概率;PL:(事先来看)事故的预先损失。 即只有在潜在的致害者预防未来事故的成本小于预期事故的可能性乘预期事故损失时,他才负过失侵权责任。
运用情境
以之前沸沸扬扬的女游客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虎袭事件为例,女游客不下车就能避免虎袭,这是最容易做到的,也是成本最小的;相反,如果让动物园来监督每辆入园自驾车辆,禁止车上乘客下车或者投喂动物,那成本会非常大,甚至根本不可能。所以,根据汉德公式,动物园在此次事件中所需承担的责任应该较小。
罗纳德·哈里·科斯 | 科斯定理
公式解析
一旦交易成本为零或很小,而且财是明确的,那么法律规范并不影响合约行为的结果,无论产权归谁,都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
经济学家(1982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将科斯的这一思想概括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并命名为「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将关于权利义务规定的法律与资源配置的效率联系了起来,首次搭起了法学与经济学之间的桥梁。
运用情境
假定一个工厂周围有 5 户居民户,工厂的烟囱排放的烟尘因为使居民晒在户外的衣物受到污染而使每户损失 75 美元,5 户居民总共损失 375 美元。
解决此问题的办法有三种:一是在工厂的烟囱上安装一个防尘罩,费用为 150 美元;二是每户有一台除尘机,除尘机价格为 50 元,总费用是 250 美元;第三种是每户居民户有 75 美元的损失补偿。补偿方是工厂或者是居民户自身。假定 5 户居民户之间,以及居民户与工厂之间达到某种约定的成本为零,即为零,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法律规定工厂享有(这就是一种规定),那么,居民户会选择每户出资 30 美元去共同购买一个防尘罩安装在工厂的烟囱上,因为相对于每户拿出 50 美元买除尘机,或者自认了 75 美元的损失来说,这是一种最经济的办法。
如果法律规定居民户享有清洁权(这也是一种产权规定),那么,工厂也会选择出资 150 美元购买一个防尘罩安装在工厂的烟囱上,因为相对于出资 250 美元给每户居民户配备一个除尘机,或者拿出 375 美元给每户居民户赔偿 75 美元的损失,购买防尘罩也是最经济的办法。
因此,在为零时,无论法律是规定工厂享有,还是相反的规定即居民户享有清洁权,最后解决烟尘污染衣物导致 375 美元损失的成本都是最低的,即 150 美元,这样的解决办法效率最高。
通过以上例子就说明,在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如何规定,资源配置的效率总能达到最优。这就是「定理」的具体运用。
理查德‧波斯纳|波斯纳公式
公式解析
「科斯定理」中的交易成本为零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多数情况下是有交易成本存在的,这时法律制度就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极其关键的作用。那么如何利用法律制度来降低或归零交易成本?波斯纳在「科斯定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波斯纳定理」:1、法律应通过清晰界定权利而降低交易成本;2、如果市场交易成本过高而抑制交易,那么,权利应赋予那些最珍视它们的人;3、「最珍视它们的人」,就是能利用这个权利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的人。
波斯纳定理实际上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真正的「公平」,应以「效率」为出发和归宿点。
运用情境
在中国传统演义里,人们对梁山好汉劫富济贫的故事总是津津乐道,面对道德有瑕疵的富人,夺取他的财富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这里面富人有瑕疵的道德,和梁山好汉济贫获得的道德,都是无法量化的,波斯纳的解决办法是完全抛开法律和道德的衡量,只看效率:
一人愿意支付一千元购买一个物品比通过偷盗来获得这一个物品更能扩大社会生产。购买行为中,他是通过给商品所有者带来收益的同时来增加自己的福利。同时他花费的一千元也是通过生产活动累积起来的,这种活动除了有利于他自己之外,也有利于他的生意伙伴、消费者等。
反观偷盗行为仅仅是物品在人与人之间的转移:梁山好汉通过偷盗获得一千元,然后再把一千元免费赠送给穷人,这是两个无效交易,完全不能扩大社会生产。
弗里德曼曾评价说
波斯纳在试图证明法律是有效率的过程中,他(还有其他人)已经证明了不是现行法律,而是现行法律试图解决的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统一性。我们不知道法律是不是有效率的,但我们确实知道「什么是有效率的法律规则」这一问题将使法律学习——从相互分离的原则的组合转变为一个统一的问题。
现在,用波斯纳公式分析一下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是不是很好使?欢迎在评论里举例。
当然每个公式的内涵都是非常广阔的,以上只是简单概括,大家可以按照公式去找相关图书和论文看看,早日成为真正的难题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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