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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偶像与法律文化传播(附最新律政剧汁源) | 麦读人文

2017-07-27 何帆 麦读



作者=何帆

来源=《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


美剧编剧都乐了,他们创作的人物,居然是 2009 年 8 月新上任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索托马约尔少女时代的偶像,而在参议院大法官选任程序中,法庭剧也首度成为参议员质询的话题。对电视制作人与编剧来说,这绝对是莫大的鼓舞。


律政偶像佩里·梅森


2009 年 7 月进行的新任大法官候选人确认听证会上,共和党参议员对索托马约尔百般刁难,质询话题从堕胎、持枪、种族平权一直扯到政教分离。或许是为了舒缓气氛,民主党参议员阿尔·弗兰肯问了索托马约尔一个轻松搞怪的问题: 「你知道佩里·梅森唯一输给伯格的案子是什么吗?」


弗兰肯这么问,当然是有缘由的。因为索托马约尔少女时代就特别迷恋法庭剧,最喜欢以传奇律师佩里·梅森为主人公的系列剧《佩里·梅森》 (Perry Mason)。该剧从 1957 年一直播到 1966 年,影响了好几代美国人,佩里·梅森也取代许多真实人物,成为美国人心目中的正义化身、律政偶像。伯格全名为汉密尔顿·伯格,是剧中一位地区检察官,也是佩里·梅森在法庭上的死对头。


有趣的是,索托马约尔居然被这个问题问住了,只好岔开话题,说伯格也是自己当年的偶像,因为后者曾说过一句名言: 「如果正义得以伸张,本人输亦无憾。


参议院这一幕,自然勾起公众的好奇心,一时间,各大网络论坛上都有人问:「到底佩里·梅森输掉了哪场官司?」最后,还是 TV.com 网站揭晓了谜底:在 1963 年播出的《致命裁决》 (The Deadly Verdict)一集中,佩里·梅森的当事人因谋杀罪被判了死刑。


昨天刚介绍过《还剩半年,但年度最佳律政剧应该就是它了!,后台回复 无畏 ,以上这些最新最全的律政剧一网打尽。《法律与秩序》竟然还在出,我也是很吃惊!


事实上,不光是大法官与参议员,许多美国人都是法庭剧的忠实粉丝,这类剧集也一直有相当高的收视率。除了《佩里·梅森》,目前最长寿的法律剧集就是 NBC 电视台的《法律与秩序》 (Law & Order),该剧 1990 年开播,每周 1 集,至今已播了 20 年,剧情多取材自时下的真实案件,主线是警察与检察官查案,没有任何暴力、枪战情节。目前已经有《特殊受害者》 (Special Victims Unit)、《陪审团》 (Trial By Jury)、《犯罪动机》 (Criminal Intent)等系列。有趣的是,索托马约尔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后,曾在纽约市曼哈顿地区检察官罗伯特·摩根索手下工作过,而摩根索本人就是《法律与秩序》中一位检察官的原型。


现实生活中,许多美国人正是通过《法律与秩序》,对刑事法律程序有了初步认识。2004 年 5 月 2 日,弗雷德里克斯堡一家旅馆外的垃圾箱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警察勘察现场时,有个人挤进围观人群,向一位看热闹的妇女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跳上街对面一辆汽车,匆匆离去。这位妇女立刻掏出手机,拍下了那辆车的车牌号码。警方根据她提供的线索,在案发 39 个小时后就逮捕了嫌犯。这位女士告诉媒体,她之所以反应迅速,是因为「看了太多《法律与秩序》,能够正确分辨各种可疑现象」。


法庭剧与法律文化传播


最近 10 年,检察官主题的《律政狂鲨》 (Shark)、鉴证主题的《CSI:犯罪现场调查》 (包括拉斯维加斯系列、迈阿密系列、纽约系列),以及律师主题的《律师本色》 (The Practice)、《金牌律师》 (Justice)、《甜心俏佳人》 (Ally McBeal)、《波士顿律师圈》 (Boston Legal)、《律政潜规则》 (The Deep End)、《傲骨贤妻》 (The Good Wife),都成为极受欢迎的剧集,剧中许多角色亦深入人心。难怪《纽约时报》有专栏作者感叹,30 年后,搞不好连《波士顿律师圈》中的「毒舌律师」艾伦·肖、「保守派先生」丹尼·克兰,都可能是未来最高法院大法官年少时的偶像。


其实,除了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情节,法庭剧的最大魅力,是对公众潜移默化的启蒙作用。许多观众就是因为看了《CSI:犯罪现场调查》,才树立起很强的证据意识,懂得保留哪些证据才能在诉讼中取得胜算。而《律师风云》干脆以一群律师受理案件为主线,把困扰美国社会的各类话题一一展现,用深入浅出的方式讨论了持枪、同性恋、宗教言论、少女堕胎等一系列问题。


由于美剧是边拍边播,编剧故意将许多热门话题纳入情节,这周最高法院大法官还在讨论是否该判处智障人士死刑,下周这一话题就被搬上荧幕,成为主人公法庭论战的主题。《波士顿律师圈》第四季第 17 集以及第五季「大结局」中,编剧特意安排了两位主人公「舌战」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的情节。扮演现任大法官的九位演员,亦把对应人物的个性、风格演绎得惟妙惟肖。对公众来说,这显然是最好的法治教育方式。


不可否认,为吸引观众眼球,上述电视剧肯定会有夸张之处。已故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就非常不喜欢《佩里·梅森》,认为这个节目误导了观众对审判真实情况的认识,以为法官花上一两个小时就能解决一起刑事案件。《法律与秩序》也曾受到类似质疑。作家康妮·弗莱彻在 2006 年出版的《蛛丝马迹:犯罪现场专家讲述的故事》 (Every Contact Leaves a Trace)一书中,通过采访多位犯罪实验室专家与警察,指出《CSI:犯罪现场调查》的不少内容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当然,规则上的偏差是一回事,文化上的传播就不一样了。一部法庭剧如果只播一季两季,可能只是给大家逗个乐,而如果经年累月地播下去,就是在传播一种法律文化,传递一种法治理念。笔者这代人年少时多看过《神探亨特》 (Hunter),那时就对亨特抓人时念念有词的那句「你有权保持沉默」留下了深刻印象。


可别小看这种国际传播。2000 年,联邦最高法院一些保守派大法官打算借审理「迪克森诉美国案」(Dickerson v. United States)之机,推翻「米兰达案」判决。为挽救「米兰达案」,布雷耶大法官在言词辩论阶段刻意拿电视剧说事:「通过电视节目,全世界估计有20亿人听过这段话:在他被提问之前,他会被告知,他有权保持沉默;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在律师赶到之前,他可以什么也不说;如果请不起律师,可以为他指定一个。在已经过去的30年中,这些话成为美国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难道不是这样吗?」


或许正是因为这番话,包括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在内的部分保守派大法官改了主意, 「米兰达案」判决总算得以维持。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如此总结:「米兰达规则……属于宪法原则,自其施行以来,已经融入警察勤务惯例之中,成为国家文化的一部分,不宜骤行变更。」


为了奖励那些帮助美国民众理解法治和司法制度的优秀「普法」作品,美国律师协会还专门设置了「银槌奖」(Silver Gavel Award),专门颁给各类法律题材的电影、戏剧、广播、电视节目、报刊文章、书籍和网站等,迄今已有 51 年历史。1958 年首度获得该奖的,正是陪审团题材的经典电影《十二怒汉》 (Twelve Angry Men)。


期待中国版律政偶像


普法是个技术活,得有格调,有趣味,还要感染观众。法庭剧若想真正起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的作用,必须在叙事技巧方面下大工夫,拿捏好人物塑造、情节铺陈上的各种分寸。如果着力渲染人物形象「高大全」的一面,难免会让说教意味冲淡角色价值。如果靠血腥枪战、你情我爱做噱头,又显得喧宾夺主,效果适得其反。不幸的是,我国许多「涉案剧」,多少都有这个毛病。


其实,若论传播法律文化,法庭剧绝对是一块好阵地。无论是震惊全国的特大案件,还是邻里之间的扯皮拉筋,都可以故事形式呈现。其中涉及的事实与法律争议,既可通过法庭辩论展示,也可在合议庭合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场景中表现。而且,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如证人不出庭、律师取证难、执行难、涉诉信访等,完全没必要遮遮掩掩,用镜头表现出来也无妨。因为只有直面问题,才能使公众进一步洞悉中国司法的真实图景,了解法院的实际困难,才有可能使制约法治发展的问题得到更好解决。就拿法官形象来说,人们希望看到的不光是这些人的高尚情操、献身精神、服务意识,更要有杰出法官作为审判者的过人智慧。


最后要说的是,法庭剧的生命力,除了贴近生活,还得与时代脉动相契合,回应社会现实中的重大争议与问题。如果有一天,「开放封闭小区的道路是否侵犯业主权益”」「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是否应追究群主责任」之类的话题成为电视剧里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思考和辩论的对象,演员们通过形象生动的表演,合情合理地向观众们列出答案与理由,如此一来,相信对构建一个理性、法治的社会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中国版「律政偶像」的出现,也就为期不远了。


延伸阅读:美国司法新知和八卦,这本最有料!|麦读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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