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所有中小学生!石市教育局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家长速看……
河北青年报《家长会》周刊官微
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
近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看看具体都有什么↓↓↓
明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由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一)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对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卫生健康部门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安全健康的宣传教育。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受到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四)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职责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的监测、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学校依规开展食品安全管理
1
学校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是保障本校食品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2
学校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3
学校要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或其他方式在醒目位置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4
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5
中小学幼儿园校内
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4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学校要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将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学校食堂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二)学校食堂要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三)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清洗消毒、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全方位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年检持证上岗等制度。
(四)学校食堂特别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五)学校食堂要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六)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加强学校外购食品安全监管
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并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的权利和义务并存档备查。
要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要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索取相关凭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对不能即时分发的食品,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要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在教室分餐的应当保障分餐环境卫生整洁。供餐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安全、及时送达学校,确保食品安全。
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
学校要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教育部门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报告。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事故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发布和解释。
食品安全无小事,
切实保证学生饮食健康安全,
为好政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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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青年报记者陈庆威
编辑:韩雅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