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带泥上路?罚!贺州一工地挨了
8月3日
贺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八步区太白东路路段时,看到路面上有数十米长的黄泥印子,执法人员沿着黄泥印子查找,发现是附近某工地的运输车辆所为。
执法人员走进涉事的施工工地,看到工地出入口进出车辆未冲洗干净车轮,就从工地直接行驶到城市道路上,导致车辆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经现场丈量,道路被污染长58米,平均宽度2.5米,总面积145平方米。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该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规定。该工地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当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马上进行整改,以最快速度冲洗干净路面,城管部门将依法对涉事工地作出处理。
希望广大车主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良好的人居环境
市民发现类似城市管理问题
可反映至贺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来 源: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编 辑:邹金珊
往期回顾:△大运会金牌!贺州妹子!△牛!贺州市2家企业上榜2023广西企业100强△3人被困贺街白沙河中!关键时刻民警……△你的“阳光玫瑰”正在装车!
贺州日报视频号精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