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看!2020年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调整→
今天(6月3日),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0年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怎么做?
我们一起来看!
先来关注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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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在桐乡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不足的,提出补招申请后由嘉兴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在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进行补招,不跨嘉兴市范围招生。
招生学校及计划
招生办法
(一)
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年满6周岁残障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幼儿园办理延缓上学手续,由幼儿园统一报教育局备案。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原延缓上学申请表进行报名。
初一新生系当年度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
(二)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加桐乡市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
1.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桐乡市户籍。
2.学生本人具有桐乡市小学(幼儿园)学籍。
3.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桐乡市范围内的住宅类产权证。
4.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直升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毕业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三)
报名步骤及时间
民办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开展任何形式的预报名,由学校自行登记并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1.第一步登记信息
符合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 5月18日—25日登陆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bmxt.zjjxedu.gov.cn),完成入学基本信息采集。
2.第二步网上报名
在完成5月份的学生信息采集登记后,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才能在6月15日-19日继续登录报名平台进行预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新生只能选择一所志愿学校填报。网上报名的具体登录方式如下:
方式一:手机移动端下载“浙里办”APP,用“信息采集”时登录人用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搜索“桐乡义务教育”——选择“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平台填报。
方式二: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 ) ,用“信息采集”时登录人用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搜索“桐乡义务教育”——选择“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平台填报。
(四)
分批录取
1.第一批:政策生录取
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生。相关申请材料须在6月10日前向意愿学校提交,错过时间不再受理。6月中旬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履行资格审核、公示并报市教育局审查,公示不少于3天。符合政策优待入学条件的政策生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5日前直接录取,已录取的不再参加网上预报名。
(1)根据《桐乡市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桐教〔2020〕6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
(2)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直接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
(3)本校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
(4)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政府部门有协议或约定的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
2.第二批:电脑派位录取
凡预报名登记信息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无效信息、重复登记及弄虚作假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通过预报名材料审核的新生,如人数未超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则优先录取政策生,其余学位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1)材料审核。
6月23日-31日,教育局对预报名新生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电脑派位的名单进行公示。
(2)电脑派位。
7月3日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号码为新生身份证号码。小学、初中各5名新生家长代表可到现场参与电脑派位录取,新生家长代表由公证机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电脑派位录取由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公布。
(3)录取方法。
①7月3日,当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平台完成确认程序。未在7月5日前完成确认的,视为确认。
②7月6日,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进行补招,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7月7日,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平台完成确认程序。未在7月7日前完成确认的,视为确认。
(4)其他事项。
①当民办学校在桐乡市范围内通过补招后仍不足计划数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补招。在申请补招时,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桐乡市公安机关已办理申请居住可作为招生报名条件。
②自动转接学生报名信息。填报了民办学校但符合公办学校入学申请条件的,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报名信息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自动转入公办学校学生入学信息库,在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内,按规定录取。
③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在规定的确认截止日期后再提出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如符合公办学校录取条件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注册
录取名单由教育局审核公布后,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于7月8日—10日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资格审核,具体事项说明将视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家长。
再来关注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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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就近免试入学。根据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按照“就近入学、分批次招生录取”要求,切实解决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严格控制班额。根据省教育现代化达标要求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
招生办法
(一)
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年满6周岁残障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幼儿园办理延缓上学手续,由幼儿园统一报教育局备案。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原延缓上学申请表进行报名。
初一新生系当年度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
(二)
招生条件
一类生: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有效房产内(房产证、户籍证办理日期须在6月10日之前)的“房户一致”新生。
注:有效房产指产权人系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市区各社区内适合家庭居住的普通住宅(以取得产权证为准)。若新生父母在市区无房产,可提供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桐乡市区无房产的,可以使用租赁租用房管所公房,必须提供两年以上的公房租赁专用发票)。产权证办理日期须在6月10日之前,房产面积需达到45平方米及以上,按份共有的产权证,父母份额必须达到45平方米及以上,下同。
二类生:①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户籍为市区各社区(房产证、户籍证办理日期须在6月10日之前)的“房户不一致”新生。②市区有房产,房产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且户籍在此房产内的“房户一致”新生。
三类生:①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户籍为市内各镇(街道)的“一证”新生。②市区无有效房产但在市区的社区内有居民户籍(户籍迁入日期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的“一证”新生。
四类生: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父母一方取得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积分卡取得日期须在6月10日)的非桐乡户籍新生。
五类生:市区无有效房产但在市区的社区内有居民户籍(户籍迁入日期在2020年5月1日-6月10日之间)的“一证”新生。
其他:市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行政村户籍新生及各类符合政策优待的新生。
市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入读学额。从2020年秋季入学注册学籍开始,在市区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学位申请人,其用于申请学位时提供的房屋信息(含符合条件的相关行政村户籍及各类符合政策优待的新生父母在市区的其中一套有效房产的房屋信息)均会被“桐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锁定相应自然年。
(三)
报名时间及步骤
1.第一步登记信息
符合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5月18日—25日登陆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bmxt.zjjxedu.gov.cn),完成入学基本信息采集。
2.第二步网上报名
在完成5月份的学生信息采集登记后,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才能在6月15日—19日继续登录报名平台进行预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登录方式如下:
方式一:手机移动端下载“浙里办”APP,用“信息采集”时登录人用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搜索“桐乡义务教育”——选择“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平台填报。
方式二: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 ),用“信息采集”时登录人用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搜索“桐乡义务教育”——选择“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平台填报。
(四)
录取办法(市区外各镇、街道根据各自招生方案进行录取):
1.坚持就近入学、分批次招生录取的原则,根据报名时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所属有效房产、学生本人户籍等情况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分批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批:一类生。
第二批:二类生。
第三批:三类生。
第四批:四类生。
第五批:五类生。
2.市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行政村户籍新生(户籍迁入日期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按原相关协定安排入学。
3.各类政策生,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相关申请材料在6月10日前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在市区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或投资1亿以上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援疆援藏干部子女、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政策类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我市中小学的,提出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由相关单位统一核准后报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军人子女入学按《嘉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文件执行。
(4)各级各类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关于印发《桐乡市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桐教〔2020〕61号)文件执行。
(五)
插班生招生
符合“两证”生且即将升入二至五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产权证和户籍办理时间须在插班生报名之前。市区公办学校(含石门路学校和世纪路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报名时间及步骤与市区公办学校一致。用于申请插班学位的房屋信息会被“桐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信息管理系统”锁定相应自然年。
其他事项
(一)新居民子女学校招生报名及录取以《2020年桐乡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为准,信息采集时间与市区公办学校一致。网上报名时间:6月28日上午8:30~7月2日下午5:00。无法进行在线报名的于7月6日上午8:30~下午5:00到石门路学校现场报名。
(二)全面保障桐乡市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少体校招生办法由少体校和布点学校共同制定,招生计划和方案报教育局核准,严格控制招生范围和招生数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四)各小学、幼儿园应将本通知精神告知小学六年级、幼儿园大班学生及其家长,并将本文件放大后张贴于学校公示栏等醒目位置。
(五)市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虚假证件,即退回户籍地就学,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市区公办学校必须按规定受理新生报名。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8033704(信访室),88021337、89382369(基础教育科)。
(七)本方案适用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各镇、街道学校招生方案可参照本方案,也可以在符合省、市招生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各镇、街道实际情况设定,拟定的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信息采集时间与市区公办学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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